X 市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 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认真落 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林长制改革。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制度,强化履职尽责。印发了《XX 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分 工方案》,建立全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责任制。制定出台了《 XX 市林 长巡林有关规定》,对各级林长巡林次数、巡林方式、巡林信息反馈等作出具 体规定,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市林长办下发了 3 次林长巡林提示单, 明确关键时期、重要节点巡林重点内容,指导各级林长严格按规定开展巡林巡 查。上半年全市 3409 名林长(市级 16、县级 56、乡级 959、村级 2378)开展 巡林 35490 次,其中市县级林长巡林 141 次,乡级林长巡林 4401 次,村级林长 巡林 30948 次,发现并解决问题 1872 个。 (二)创新机制,强化监管督察。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的意见》,加强对林长和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的督察监督,对履职不 认真、不到位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督察结果作为林长制考核评价的重要 依据。完善公益诉讼,加大涉林行政案件执行力度;完善“两法”衔接,加大对 涉嫌刑事案件移交和侦办监督力度。检察机关发出涉林保护公益诉讼起诉书 5 件,补种树木 910 余棵,恢复林地 10 余亩,依法保护了林业资源。 (三)全面推进,强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一是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示范 先行区建设。积极推进林拥城建设,将其打造为城市生态屏障保护修复的 XX 样 板。实施了金桂山建设项目、百草园建设项目、萌宠动物乐园和水上乐园项目, 并对游人开放。林拥城现已成为城市生态屏障、森林康养基地、休闲旅游胜地。 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20 年以来,已建成城市公园 4 个、街道游园 25 个, 新增绿地 52.4 万平方米,完成绿道建设 28.5 公里。积极开展美丽村镇建设,依 托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推进“五小园”建设,发展庭院经济,建设高 标准农田林网。二是全面启动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及时启动深化新一轮林 长制改革暨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完成江淮运河生态廊道两侧 15 公里范围内 增绿扩量造林 0.62 万亩,完成森林质量提升低效林改造 0.12 万亩。三是聚力打 造西淝河湿地公园生态产业化示范样板。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 总面积 585.95 公顷,通过发挥湿地保护、湿地修复、科普教育、科研监测、湿 地体验、湿地文化展示等多种功能,已成为黄淮平原地区河流湿地保护与生态 友好型利用的示范项目、安徽省湿地科普宣教的精品工程、水源及水质安全生 态屏障。四是持续推进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扎实推进利辛、蒙城、涡阳薄 壳山核桃基地、蒙城杜仲森林药材基地、谯城三官核桃基地、牡丹木本油料基 地等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四)拓展空间,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按照中央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 “非粮化”的部署要求,我市及时调整林业发展思路,科学安排造林绿化用地, 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一是实施林业增绿增效和“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 行动。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 3.78 万亩、退化林修复 0.5 万亩、森林抚育 4.35 万 亩,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二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开展了机关义 务植树、“小手拉大手、共植青年林”等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完成植树 100 多万株。三是创新植树造林投入新机制。积极构建政府投入引导、社会主体参 与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主体造林绿化的积极性。蒙城县积 极引导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元集团参与建设无絮杨原料林基地,全县共 栽植无絮杨 12.8 万株。 (五)多措并举,强化林业资源保护。一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组织对 32 棵市 级保护的二级古树进行全面摸排,投入 20 万元专项资金进行复壮、抢救、保护 和修复。制作了“XX 市古树名木保护牌”,实行挂牌保护。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 保护。组织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清风行动”,多部门联合执法,查办破 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 8 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 9 人,查获收缴野生动物 93 只 (头)、野生动物制品 198.766 公斤、非法猎具 13 个(张),罚款 0.84 万元, 严厉打击了非法狩猎、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XX 市野生动物 收容救护中心自 2021 年 3 月 3 日挂牌成立以来,共收容救助野生动物 138 只 (头),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72 只(头)。三是开展自然保护地及 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及 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组建 3 个专项工作组,全 面开展了违规侵占林地、营造林水土保持和自然保护地排查,没有发现营造林 水土流失和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地问题。 (六)抓细抓实,强化林业灾害防控。一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严格实行 森林防火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各级 林长认真开展巡林督查,广大护林员巡查巡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行 动以及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全市无森林火灾发生。二是全面开展美国 白蛾防治工作。完成飞机施药防治面积 145.68 万亩,有效控制危害发生,成灾 面积为零。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基层林长履职不 到位、林长制工作机构人员薄弱、林业行政执法困难、湿地保护率较低、林权 抵押贷款落实难等突出问题。 (一)2020 年林长制实施情况存在薄弱环节。2020 年,省对市目标管理绩效考 核中林长制实施情况我市排名垫底,通过全面查摆,认真分析,失分的主要原 因为:一是湿地保护率低。全市湿地保护率为 11.6%,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50%)。二是缺少森林康养基地。康养基地必须获得国家和省主管部门认定, 受自然因素和申报条件等方面的影响,我市暂无符合条件的森林康养基地。三 是“五绿兴林•劝耕贷”融资担保业务、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融资贷款开展不到 位。四是林长信息调整不及时,一林一档信息不全、一林一员巡护未实现全覆 盖。五是林长制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成效、创新成果示范不明显。 (二)部分林长履职不到位。部分镇、村基层林长履职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 足,在落实林长职能时,没有担起林长抓总抓全的责任。在巡林巡查时,不能 及时深入一线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而是应付了事。 (三)林长制机构人员薄弱。市、县(区)林业工作人员较少,没有设立林长 制办事机构,从事林长制改革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没 有林业站,没有专职从事林业工作的人员,影响了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的 有效监管和林长制“五个一”平台的落实。 (四)林业行政执法困难。机构改革后,森林公安队伍转隶到地方公安,原森 林公安承担全部林业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转隶后只办理刑事案件,不再办理 行政案件,市、县没有新成立林业执法队伍,林业行政执法出现“真空”。 (五)谯城区国有林场改革不彻底。林场职工多次到省、市上访,反映竞聘上 岗程序不规范、职工安置不合理等问题,省国有林管理局多次督办,至今仍未 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林长履职责任。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严格执行 《XX 市林长巡林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林长巡林监督监管,及时公开各级林长 巡林情况。 (二)全面完成营造林任务。一是加强新造林管护,对造林成活率低、林相不 齐的小班及时补植补造;二是积极推进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 (三)实施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长 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意见》(皖政办秘〔2021〕37 号), 结合实际,编制《XX 市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实施方案》,确保 9 月份完成编制任 务,年底完成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增绿扩量造林 0.62 万亩、森林质量提升 0.12 万 亩建设任务。 (四)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积极推进蒙城县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申报涡 阳包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和涡阳高长营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建设项目,将城南调 蓄水库 212 公顷饮用水源地纳入湿地保护,提高湿地保护率。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林业执法机构,配强配齐执法人员,加强 培训,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六)开展林业碳汇项目试点。在蒙城县实施林业碳汇项目试点,积极推动碳 汇交易。 (七)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服务。切实抓好“五绿兴林·劝耕贷”工作,有效盘活林 业资源资产,帮助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继续 实施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和市级奖补政策,做好国家级公益林财政投 资森林保险工作,强化公益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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