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五权宪法(五權憲法)
拼音 wǔ quán xiàn fǎ
注音 ㄨˇ ㄑㄨㄢˊ ㄒㄧㄢˋ ㄈㄚˇ
五权宪法是什么意思
◎ 五权宪法 Wǔquán Xiànfǎ
[a legal system of bourgeois democracy suggested by Sun Zhongshan that five power and authority of lawmaking,administeration of political,justice,examination and supervising be separated] 孙中山提出的“立法、司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法制体制
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中华民国现行宪法。采国父独创的五权分立,将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种治权各自独立,明文规定于宪法中,以五院组织中央政府,行使五种治权。以避免西方三权分立的流弊。
五权宪法的其它解释
五权宪法的造句
1、南京国民政府师承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创立了包括司法院在内的五院。
2、孙中山先生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古代的考试权和监察权,创立了独具特色的“五权宪法”理论。
3、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总结了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历史经验,创立了监察独立的思想,使其成为五权宪法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
4、门内北边设招待室,又东辕门悬“五权宪法”匾。
5、它直接继承了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的核心要素,即实行权能分别。造就万能政府。
6、中山装于辛亥革命后诞生于南京路荣昌祥呢绒西服号,1911年孙中山回国后,在此订做了第一套中山装,以5粒纽扣儿象征五权宪法。
7、南京国民政府正是在“五权宪法”思想的指导下,确立了五院制国民政府政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