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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沐三捉发 [相关解释]
1.谓一次沐浴须三度握其已散之发。形容求贤殷切或事务繁劳。
上计掾 [相关解释]
1.古代佐理州郡上计事务的官吏。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相关解释]
1.谓不在某个职位上,就不过问该职位的事务。
专款 [相关解释]
1.指定只能用于某项事务的款项。
世务 [相关解释]
1.谋身治世之事。 2.佛道﹑隐士谓尘世间的事务。 3.世情;时势。
世役 [相关解释]
1.人世间的事务。
业务 [相关解释]
1.本行业﹑本职的事务;专业工作。
东事 [相关解释]
1.东方的事务。
东摸西抹 [相关解释]
1.一会儿干这,一会儿干那。形容事务琐碎。
中华民族 [相关解释]
中国各民族的总称。现有五十六个民族,总人口约113亿(1990年),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有近四千年的有文字可考的历史。中华民族勤劳勇敢,共同开发辽阔的疆域,留下了优秀的文化遗产。各民族之间互相依存,共同为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作贡献。中华民族与世界各族人民友好往来,促进了世界文明的发展。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维护民族尊严,以崭新的面貌参与国际事务,建设现代化国家。
中央集权 [相关解释]
地方分权”的对称。单一制国家的一种类型。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下行使职权,由中央委派官员或由地方选出的官员代表中央管理地方行政事务。以法国为典型。
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 [相关解释]
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签订。内容为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包括澳门半岛、fe32W械汉吐坊返)行使主权;届时将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主事 [相关解释]
1.主持事务。 2.官名『代光禄勋属官有主事。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为令史中的首领。隋以后但称主事,本为雇员性质,非正规官职。金代始列为正官,职务以文牍杂务为主,也分管郎中﹑员外郎之职。明代于各部司官中置主事,官阶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又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其他官署如内务府﹑理藩院及各部亦有主事。民国初,于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中,设主事,在佥事下,相当后之科员。
主客 [相关解释]
1.官名。战国时已有此官,秦及汉初称典客,为九卿之一。武帝时称大鸿胪『成帝尚书置客曹,主管外交及处理民族间的事务。东汉光武分为南北主客二曹,晋分左右南北四主客,南朝单有主客,唐宋因之。明置主客郎中员外郎,为礼部的属司,掌诸藩的朝贡,接待给事等事。清末废『时匈奴亦置此官。 2.主人与宾客。 3.接待宾客。 4.货主与顾客。 5.犹主顾。 6.主要的客人。 7.主要与次要。 8.军事术语。指作战双方。 9.文章的章法之一。又称主宾论。以本题主旨为主,以他物相衬为客。
主管 [相关解释]
1.主持管理。 2.掌管某种专门事务的职官。 3.管家。 4.指店铺掌事人。
主簿 [相关解释]
1.官名『代中央及郡县官署多置之。其职责为主管文书,办理事务。至魏晋时渐为将帅重臣的主要僚属,参与机要,总领府事。此后各中央官署及州县虽仍置主簿,但任职渐轻。唐宋时皆以主簿为初事之官。明清时各寺卿也有设主簿的,或称典簿。外官则设于知县以下,为佐官之一◇省并。《南史.儒林传.伏曼容》"﹝伏曼容﹞父胤之,宋司空主簿。"
事务 [相关解释]
①事情料事务,察民俗|办理机关事务|事务繁多。②琐碎繁杂的具体工作事务主义者|整天陷在事务堆里不能自拔。③世事,社会情况世间事务|不谙事务的孩子|他又住在这山旮旯子里,外间事务,一概不知。
事务主义 [相关解释]
1.一种不分轻重﹑主次,不注意政治方向,而只埋头于日常琐碎事务的工作作风。
事意 [相关解释]
1.事情的意义。 2.用意;意图。 3.犹事情,事务。
事统 [相关解释]
1.事务。多指政事﹑军务。
事绪 [相关解释]
1.事情的条理。 2.指纷繁的事务。
五房 [相关解释]
1.唐宋中书省下分管行政事务的五个部门。
交代 [相关解释]
①把经手的事务移交给接替的人~工作。②嘱咐他一再~我们要注意工程质量。③把事情或意见向有关的人说明;把错误或罪行坦白出来~政策 ㄧ~问题。也作交待。
交子务 [相关解释]
1.宋代掌管纸币流通事务的机关。大观元年改称"钱引务"。
交钞 [相关解释]
1.金元两代发行的纸币。金海陵王贞元二年(公元1154年)以国内铜少,仿宋交子成法,命户部尚书蔡松年主持印制,与铜钱并行。分大小两类,大钞有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五种;小钞有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七百文五种。诸钞与钱并行,得听便支钱,或纳旧换新。朝廷设交钞库,管理印造﹑兑换事务。元太宗八年亦曾发行。世祖中统元年又发行"中统交钞",使用较久。顺帝至正十年复发行"至正交钞"。参阅《金史.食货志三》。
亭长 [相关解释]
1.战国时,国与国之间为防御敌人,在边境上设亭,置亭长。秦汉时在乡村每十里设一亭,置亭长,掌治安,捕盗贼,理民事,兼管停留旅客。多以服兵役期满的人充任。此外设于城内和城厢的称"都亭",设于城门的称"门亭",亦设亭长,职责同上。东汉后渐废。 2.唐代尚书省各部在都事﹑主事之下设亭长,掌省门开闭和通传等事务。
亲事官 [相关解释]
1.唐代官名,在政府部门中干办具体事务。
亲屈 [相关解释]
1.对尊者亲自处理事务或亲自来临的敬称。
令史 [相关解释]
1.官名『代兰台尚书属官,居郎之下,掌文书事务,历代因之。隋唐以后,成为三省﹑六部及御史台低级事务员之称,位卑秩下,不参官品。至明代遂废。见《通典.职官四》。 2.宋元以来官府中胥吏的通称。
以古制今 [相关解释]
1.按照古代的成规来处理当今的事务。
仪鸾司 [相关解释]
1.宋代宫廷掌仪礼的官署。管皇帝祠郊庙﹑出巡﹑宴会和内廷供帐等事务。明初亦设有仪鸾司,职掌则异于宋,不久罢,改置锦衣卫。参阅《明史·职官志五》。
伊犁将军 [相关解释]
即总统伊犁等处将军”。清朝在新疆地区设置的职官。1762年始设,统掌新疆地区军政事务。1884年新疆建省后,主要负责北疆防务。辛亥革命后废。
会议 [相关解释]
①有组织有领导地商议事情的集会全体~ㄧ厂务~ㄧ工作~。②一种经常商讨并处理重要事务的常设机构或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ㄧ部长~。
住持 [相关解释]
①佛教寺院主持者的职称。意为久住护持佛法。唐代始置。也称方丈。②做主持;负责总管寺院的事务却请两个僧人来住持。③道教执事名。也称监院、当家。道观的实际主持人。管理全观所有事务,地位比方丈稍低,但实权比方丈大。
佐弋 [相关解释]
1.帮助射鸟。 2.秦及汉初掌管弋射事务的官职名。
余务 [相关解释]
1.其他事务。
余印 [相关解释]
1.古代州官用于封缄信函﹑畜产烙印等专项事务的戳记。因非正式官印,故称。
使节 [相关解释]
1.古代卿大夫聘于天子诸侯时所持符信。 2.使者。亦用以称派驻一方的官员。 3.今特指一国常驻他国的外交官,或派往他国临时办理事务的代表。
使馆 [相关解释]
外交代表机关的通称。包括大使馆、公使馆、代办处。是一国派驻在他国办理外交事务的官方办公处。
侍班 [相关解释]
1.古代臣下轮流在宫内或行在所随侍君王,记事﹑记注起居,或处理其他事务,称侍班,即入直。
信托 [相关解释]
以自身的信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经管财物、代理经济事务或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投资业务等的行为。其业务有委托业务,如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代理业务,如代理发行债券和股票、代理保险等;租赁业务,如转租、代租等;咨询业务,如商情咨询、投资咨询等。
修举 [相关解释]
1.兴复;恢复。 2.推行。 3.举办;举行。 4.谓事务处理及时﹑得当。
修治 [相关解释]
1.制作。 2.修理整治。 3.谓处理事务合宜。 4.谓各安其位。 5.特指整治饮食。
倥偬 [相关解释]
①事务繁忙迫促戎马倥偬|军务倥偬。②困苦窘迫倥偬拮据|将隆大位,必先倥偬之也。
值星 [相关解释]
1.部队中各级行政负责干部(如营里由连长,连里由排长,排里由班长)在轮到自己负责的一周内带队并处理一般事务。 2.泛指其他单位的值班。
停业 [相关解释]
也称歇业”。工厂、商店、事务所等因故停工停产或停止营业。有两种一种是自行停业;另一种是因严重违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改正后准许继续生产经营。
僧会 [相关解释]
1.管理一县僧尼事务的僧官。
僧官 [相关解释]
1.管理寺庙和僧尼事务的职官,由僧人担任。
僧曹 [相关解释]
1.管理僧尼事务的官员,由僧人担任。
僧正 [相关解释]
1.僧官名。十六国后秦始立,统管秦地僧尼。南朝历代亦设。唐以后于州立僧正管理地方僧尼事务。
僧首 [相关解释]
1.管理一郡僧尼事务的僧官。
先务 [相关解释]
1.首要的事务。
党务 [相关解释]
1.政党内部有关组织建设等的事务。
公事房 [相关解释]
1.旧时指办理公家事务的处所。
公务 [相关解释]
关于国家或集体的事务办理~ㄧ~人员ㄧ~繁忙。
公库 [相关解释]
1.官府之仓库。 2.国民党统治时期经管各级政府财政收支的机关。根据1928年国民党财政部的规定﹐用款机关得以部分收入抵拨支出。其后﹐于1939年公布"公库法"。在中央政府设国库﹐地方政府分别设省库﹑市库和县库。规定国家全部岁入岁出都由公库统一收支﹐一律停止以收抵支;国库事务由中央银行代理;地方各级公库事务由该上级政府公库主管机关核准的银行代理;在未设银行的地方﹐指定邮政机关代理。
公文 [相关解释]
相关相互往来联系事务的文件~袋ㄧ~要求简明扼要。
公署 [相关解释]
①旧时公务员办公的处所。②办理地方行政事务的机关专员公署。
六宅使 [相关解释]
1.唐宋时皇帝诸子年长后分院居住﹐并置十宅﹑六宅使负责管理诸宅院事务◇只称六宅使。
兵务 [相关解释]
1.军事事务。
兵政 [相关解释]
1.管理军队和用兵的事务。
内卿 [相关解释]
1.指光禄勋或光禄寺卿。因其所掌乃宫内事务,故称"内卿"。
内坊 [相关解释]
1.皇太子东宫所属官署之一,管理宫内事务。唐开元二十七年划属内侍省,改为内坊局,职务不变。
内政 [相关解释]
1.国家内部的政治事务。 2.宫内的行政事务。 3.家政;家内的事务。 4.借指妻子。
内顾 [相关解释]
1.回头看。 2.指对家事﹑国事或其他内部事务的顾念。
冗务 [相关解释]
1.亦作"冗务"。 2.指一般事务。
军事管制委员会 [相关解释]
1.由军事机关的人员组成的管理地方事务的机构。
军务 [相关解释]
军队的事务;军事任务~繁忙 ㄧ督理~。
冬卿 [相关解释]
1.周代冬官为六卿之一,主管百工事务,后代因称工部为冬卿。 2.南朝梁对光禄勋﹑大鸿胪和都水使者的通称。
冲繁 [相关解释]
1.谓地当冲要,事务繁重。
冲繁疲难 [相关解释]
1.清雍正间,由广西布政使奏准,分定全国州县为冲﹑繁﹑疲﹑难四类,以便选用官吏。冲谓地方冲要;繁谓事务繁重;疲谓民情疲顽;难谓民风强悍难治。
冷官 [相关解释]
1.地位不重要﹑事务不繁忙的官职。
几务 [相关解释]
1.机要的事务。多指军国大事。
出使 [相关解释]
1.派遣使臣。 2.接受使命出外办理外交事务。 3.王宫的女官名。
刑部 [相关解释]
1.我国封建社会掌管刑法﹑狱讼事务的官署,属六部之一。
初服 [相关解释]
1.谓开始或首先履行﹑从事某项事务。 2.未入仕时的服装,与"朝服"相对。 3.山嫁前穿的衣服。 4.佛教指俗装,与"僧衣"相对。
判司 [相关解释]
1.古代官名。唐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
制物 [相关解释]
1.处理事务。
办事大臣 [相关解释]
官名。清代在西藏、青海、新疆等地设有办事大臣,掌理当地军政及宗教事务。
办公会议 [相关解释]
一个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举行会议讨论并处理事务的工作方式。
办公室 [相关解释]
①办公的屋子。②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内办理行政性事务的部门。规模大的称办公厅。
办公室自动化 [相关解释]
应用计算机代替人工来处理办公室一些事务性工作的措施。一般具有(1)文字处理功能,包括文件的编辑、修改、存储、打印等;(2)图形处理功能;(3)声音处理功能;(4)日常事务处理功能,如会议安排、邮件管理等;(5)局部网络功能,即把一个机关的各部门联成网络,共享资源、沟通信息等。
办理 [相关解释]
处理(事务);承办这些事情你可以斟酌~ㄧ本店~邮购业务。
勤务 [相关解释]
1.勤于事务,对事务用力多。 2.为确保战争顺利进行而做的各种后勤工作。亦泛指公家分派的公共事务。 3.指在军队中担任杂务工作的人。
医务 [相关解释]
1.医疗事务。
协理 [相关解释]
1.合理,正确。 2.协助办理。 3.清代官职,职责是协助主要大臣处理事务。 4.旧时规模较大的银行﹑企业中协助经理主持业务的人,地位仅次于经理。
县佐 [相关解释]
1.县令辅佐官员之统称。辛亥革命后专置县佐官职,为县知事的佐理,设于县内要地,不与县知事同城。掌理县知事委办的各项事务,并得于驻地就近指挥监督该地警察及处理违警案件◇废。
台杂 [相关解释]
1.唐宋时御史台台院知杂事侍御史。主持台中事务﹐其地位在一般侍御史之上。
右堂 [相关解释]
1.即吏目。清代州官佐吏之一,佐理缉捕﹑刑狱及文书等官署事务。
司地 [相关解释]
1.掌管有关土地人民的事务。
司天 [相关解释]
1.掌管有关天象的事务。 2.负责观察天象等自然现象以占断吉凶的人。 3.运气说术语。与"在泉"相对。意为掌握天上的气候变化。司天定居于客气第三步气位,统主上半年气候变化的总趋向。在泉象征在下,定居于客气第六步气位,值管下半年气候变化的总趋向。古代医家运用"司天"﹑"在泉"来预测每年的岁气变化并推断所患疾病。
同事 [相关解释]
1.谓行事相同。 2.相与共事;执掌同一事务。 3.共事的人◇指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 4.相同的事物。
吏目 [相关解释]
1.古官名。元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清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
商务 [相关解释]
1.商业上的事务。
商务代表处 [相关解释]
一国派驻在另一国处理商业贸易事务的机关。在已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是使馆的机构之一。有些没有建交的国家,可以互设商务代表处。如果两国有协议,商务代表处人员可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
商务参赞 [相关解释]
使馆中负责与驻在国联系、交涉经济贸易事务的外交官。由一国经济主管机关派遣。职责是报告所驻国的经济、贸易情况,准备贸易协定的签订和监督其执行。
商部 [相关解释]
1.清末中央政府成立的掌管通商及运输等事务的部门。
啬事 [相关解释]
1.农事。啬,通"穑"。 2.精简事务。
善后局 [相关解释]
1.清代后期,在有军事的省份中,通常设有处理特殊事务的机构,称善后局。督﹑抚可以不按常规,支款办事。
噶布伦 [相关解释]
1.亦称"噶伦"。亦称"噶隆"。 2.藏语。旧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由清政府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挑选,具奏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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