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45 查到相关治安的内容。
带有治安相关的词语及解释 👇
中尉
[相关解释]
1.官名。战国时赵置,负责选任官吏。秦汉时为武职,掌管京师治安『武帝时更名执金吾,汉诸王国皆置中尉。唐后期为宦官领禁兵的专职。 2.军衔的一级。低于上尉﹑高于少尉的下级军官。
1.官名。战国时赵置,负责选任官吏。秦汉时为武职,掌管京师治安『武帝时更名执金吾,汉诸王国皆置中尉。唐后期为宦官领禁兵的专职。 2.军衔的一级。低于上尉﹑高于少尉的下级军官。
五城兵马
[相关解释]
1."五城兵马司"的省称。明代在北京城设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有指挥﹑副指挥﹑吏目等官。负责治安﹑火禁及疏理泃渠街道等事。
1."五城兵马司"的省称。明代在北京城设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有指挥﹑副指挥﹑吏目等官。负责治安﹑火禁及疏理泃渠街道等事。
京牧
[相关解释]
1.即司隶校尉『武帝时始置,负责京师一带的治安,相当于州刺史。魏晋以后司隶校尉所辖区域改州,称"司州"。
1.即司隶校尉『武帝时始置,负责京师一带的治安,相当于州刺史。魏晋以后司隶校尉所辖区域改州,称"司州"。
亭长
[相关解释]
1.战国时,国与国之间为防御敌人,在边境上设亭,置亭长。秦汉时在乡村每十里设一亭,置亭长,掌治安,捕盗贼,理民事,兼管停留旅客。多以服兵役期满的人充任。此外设于城内和城厢的称"都亭",设于城门的称"门亭",亦设亭长,职责同上。东汉后渐废。 2.唐代尚书省各部在都事﹑主事之下设亭长,掌省门开闭和通传等事务。
1.战国时,国与国之间为防御敌人,在边境上设亭,置亭长。秦汉时在乡村每十里设一亭,置亭长,掌治安,捕盗贼,理民事,兼管停留旅客。多以服兵役期满的人充任。此外设于城内和城厢的称"都亭",设于城门的称"门亭",亦设亭长,职责同上。东汉后渐废。 2.唐代尚书省各部在都事﹑主事之下设亭长,掌省门开闭和通传等事务。
人民警察
[相关解释]
1.我国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武装力量。亦指构成这种力量的人员,简称民警。
1.我国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武装力量。亦指构成这种力量的人员,简称民警。
从轻处罚
[相关解释]
①刑罚上的从轻处罚,指法院在法定刑幅度以内判处最轻的或较轻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了从轻处罚的情节。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从轻处罚,指在处罚标准之内给予最轻的或较轻的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情节作了规定。
①刑罚上的从轻处罚,指法院在法定刑幅度以内判处最轻的或较轻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了从轻处罚的情节。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从轻处罚,指在处罚标准之内给予最轻的或较轻的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情节作了规定。
使指
[相关解释]
1.使用手指。比喻天子﹑朝廷的指挥调度。语出汉贾谊《治安策》"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从。" 2.谓天子﹑朝廷的意旨命令。
1.使用手指。比喻天子﹑朝廷的指挥调度。语出汉贾谊《治安策》"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从。" 2.谓天子﹑朝廷的意旨命令。
克宁军
[相关解释]
1.宋代的一种地方治安军队。
1.宋代的一种地方治安军队。
免除处罚
[相关解释]
①刑罚上的免除处罚,即免予刑事处分”,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或有某种特殊情况(如犯罪后自首且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不判处刑罚。其前提是确认犯罪分子有罪,因此虽不判处刑罚,仍可给予其他处分。我国刑法规定了免除处罚的情节。②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也有免除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情节作了规定。
①刑罚上的免除处罚,即免予刑事处分”,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或有某种特殊情况(如犯罪后自首且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不判处刑罚。其前提是确认犯罪分子有罪,因此虽不判处刑罚,仍可给予其他处分。我国刑法规定了免除处罚的情节。②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也有免除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情节作了规定。
公安
[相关解释]
社会整体(包括社会秩序、公共财产、公民权利等)的治安~局ㄧ~人员。
社会整体(包括社会秩序、公共财产、公民权利等)的治安~局ㄧ~人员。
共管
[相关解释]
①共同管理社会治安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②国际共管的简称。
①共同管理社会治安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②国际共管的简称。
冬防
[相关解释]
1.冬天的治安防卫。 2.冬天的防寒措施。
1.冬天的治安防卫。 2.冬天的防寒措施。
县尉
[相关解释]
1.官名。秦汉县令﹑县长下置尉,掌一县治安。历代因之。元于县尉外,兼置典史。明废尉,留典史,掌尉事,后因称典史为"县尉"。
1.官名。秦汉县令﹑县长下置尉,掌一县治安。历代因之。元于县尉外,兼置典史。明废尉,留典史,掌尉事,后因称典史为"县尉"。
司法机关
[相关解释]
广义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统称。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局、科)。公安机关是治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参加司法工作。狭义专指国家的审判机关,即法院。
广义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统称。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局、科)。公安机关是治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参加司法工作。狭义专指国家的审判机关,即法院。
地方部队
[相关解释]
也称地方军”。在一定的地区性范围内执行军事任务的军队。世界上有不少国家编有地方部队,但名称和编制不尽相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地方部队隶属于省军区。平时主要负责本地区的警卫、守备和维持地方治安任务,开展训练民兵和群众工作;战时主要配合野战军作战,并且率领民兵就地坚持斗争,随时准备改编为野战军。
也称地方军”。在一定的地区性范围内执行军事任务的军队。世界上有不少国家编有地方部队,但名称和编制不尽相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地方部队隶属于省军区。平时主要负责本地区的警卫、守备和维持地方治安任务,开展训练民兵和群众工作;战时主要配合野战军作战,并且率领民兵就地坚持斗争,随时准备改编为野战军。
恬不知怪
[相关解释]
1.谓安然处之,不以为怪。语本汉贾谊《治安策》"至于俗流失,世坏败,因恬而不知怪。"
1.谓安然处之,不以为怪。语本汉贾谊《治安策》"至于俗流失,世坏败,因恬而不知怪。"
护勇
[相关解释]
1.清代负责地方治安﹑保卫工作的兵勇。
1.清代负责地方治安﹑保卫工作的兵勇。
拘留所
[相关解释]
1.亦称"拘押所"。 2.治安机关暂时关押人的处所。
1.亦称"拘押所"。 2.治安机关暂时关押人的处所。
探警
[相关解释]
1.负责治安﹑探事的警察。
1.负责治安﹑探事的警察。
条例
[相关解释]
国家机关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之一。在我国,有些只规定某一类事项的法律称条例”,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制定的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的行政法规也称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国家机关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之一。在我国,有些只规定某一类事项的法律称条例”,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制定的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的行政法规也称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民兵
[相关解释]
①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通常是国家(或政治集团)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兵,是中国人民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在各个历史时期为赢得革命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制度,一面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维护社会治安,一面接受军事训练,完成战备勤务,并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抵御侵略。②民兵组织中的成员。
①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通常是国家(或政治集团)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兵,是中国人民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在各个历史时期为赢得革命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制度,一面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维护社会治安,一面接受军事训练,完成战备勤务,并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抵御侵略。②民兵组织中的成员。
没收
[相关解释]
法律上指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有几种不同性质的没收(1)刑罚的一种。即没收财产。(2)诉讼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罪犯用于犯罪活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3)行政管理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用于违法活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没收。(4)行政处罚的一种。如没收违反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的药品。(5)革命措施的一种。如新中国成立后没收地主土地、官僚资本。
法律上指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有几种不同性质的没收(1)刑罚的一种。即没收财产。(2)诉讼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罪犯用于犯罪活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3)行政管理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用于违法活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没收。(4)行政处罚的一种。如没收违反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的药品。(5)革命措施的一种。如新中国成立后没收地主土地、官僚资本。
治保
[相关解释]
1.治安保卫的省称。
1.治安保卫的省称。
治安
[相关解释]
①政治清明,国家、社会安宁今祖宗法令修明,求之前世,未有治安若今之久者。②通过治理,使社会秩序安宁维持治安|治安情况良好。
①政治清明,国家、社会安宁今祖宗法令修明,求之前世,未有治安若今之久者。②通过治理,使社会秩序安宁维持治安|治安情况良好。
治安管理
[相关解释]
国家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而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户口管理、交通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等。
国家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而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户口管理、交通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等。
治定
[相关解释]
1.政治安定。 2.点窜改定。
1.政治安定。 2.点窜改定。
派出所
[相关解释]
1.我国公安部门的基层机构,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等工作。旧中国警察局下面亦设有职能相似的此种机构。
1.我国公安部门的基层机构,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等工作。旧中国警察局下面亦设有职能相似的此种机构。
理定
[相关解释]
1.谓政治安定。
1.谓政治安定。
盗匪
[相关解释]
1.亦作"盗匪"。 2.泛指抢劫﹑叛乱﹑破坏社会治安的人。
1.亦作"盗匪"。 2.泛指抢劫﹑叛乱﹑破坏社会治安的人。
矿警
[相关解释]
维护矿区治安的警察。
维护矿区治安的警察。
综合治理
[相关解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简称。我国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各种手段,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措施的总称。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加强教育和管理,落实责任制,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简称。我国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各种手段,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措施的总称。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加强教育和管理,落实责任制,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营官
[相关解释]
1.营一级的长官。 2.指负责地方武备和治安的官吏。
1.营一级的长官。 2.指负责地方武备和治安的官吏。
营里
[相关解释]
1.负责地方武备和治安的官署。
1.负责地方武备和治安的官署。
行政行为
[相关解释]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由法律授权的组织代表国家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所实施的行为。其中,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制定和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称为抽象行政行为;针对特定的对象所实施的行为,称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公安机关对某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等。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由法律授权的组织代表国家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所实施的行为。其中,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制定和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称为抽象行政行为;针对特定的对象所实施的行为,称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公安机关对某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等。
街卒
[相关解释]
1.掌管街道治安﹑扫除等事的差役。
1.掌管街道治安﹑扫除等事的差役。
警察
[相关解释]
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的国家公职人员。按其任务不同可分为治安、交通、刑事、司法、边防、消防、户籍等警种。
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的国家公职人员。按其任务不同可分为治安、交通、刑事、司法、边防、消防、户籍等警种。
警察署
[相关解释]
1.旧时维治地方治安的警察办事机关。
1.旧时维治地方治安的警察办事机关。
警种
[相关解释]
1.警察的基本类别。一般按其任务分为户籍﹑交通﹑消防﹑治安﹑刑事﹑司法﹑铁道﹑边防﹑外事﹑经济﹑武装等警种。
1.警察的基本类别。一般按其任务分为户籍﹑交通﹑消防﹑治安﹑刑事﹑司法﹑铁道﹑边防﹑外事﹑经济﹑武装等警种。
谇帚德锄
[相关解释]
1.汉贾谊《治安策》﹕"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后以"谇帚德锄"形容风俗败坏﹐不仁爱。
1.汉贾谊《治安策》﹕"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后以"谇帚德锄"形容风俗败坏﹐不仁爱。
贾生涕
[相关解释]
1.汉文帝时,贾谊曾上《治安策》陈政事,中有"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三"之句◇世遂以"贾生涕"表达忧国伤时的心情。
1.汉文帝时,贾谊曾上《治安策》陈政事,中有"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三"之句◇世遂以"贾生涕"表达忧国伤时的心情。
转运使
[相关解释]
官名。唐代始设。初称水陆发运使,后设诸道转运使,分掌水陆转运和全国谷物财货转输、出纳。宋初改设专职都转运使和转运使,掌一路或数路财赋,后又兼理边防、治安、钱粮、巡察等,成为居府州之上的行政官职。元、明、清设都转盐运使,专管盐务。
官名。唐代始设。初称水陆发运使,后设诸道转运使,分掌水陆转运和全国谷物财货转输、出纳。宋初改设专职都转运使和转运使,掌一路或数路财赋,后又兼理边防、治安、钱粮、巡察等,成为居府州之上的行政官职。元、明、清设都转盐运使,专管盐务。
逻主
[相关解释]
1.旧时地方上负责巡逻治安事情的头目。
1.旧时地方上负责巡逻治安事情的头目。
邑尉
[相关解释]
1.县尉。职掌一县治安,位在县令之下。
1.县尉。职掌一县治安,位在县令之下。
都辖
[相关解释]
1.宋时缉捕盗贼的治安机构。
1.宋时缉捕盗贼的治安机构。
金吾
[相关解释]
1.古官名。负责皇帝大臣警卫﹑仪仗以及僥循京师﹑掌管治安的武职官员。其名称﹑体制﹑权限历代多有不同『有执金吾﹐唐宋以后有金吾卫﹑金吾将军﹑金吾校尉等。
1.古官名。负责皇帝大臣警卫﹑仪仗以及僥循京师﹑掌管治安的武职官员。其名称﹑体制﹑权限历代多有不同『有执金吾﹐唐宋以后有金吾卫﹑金吾将军﹑金吾校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