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33 查到相关田制的内容。
带有田制相关的词语及解释 👇
一井
[相关解释]
1.古代井田制的一种单位。以九百亩为一井。 2.一口水井;一眼泉水。 3.一个市井;一座市镇。
1.古代井田制的一种单位。以九百亩为一井。 2.一口水井;一眼泉水。 3.一个市井;一座市镇。
世业
[相关解释]
1.先人的事业﹑功绩。 2.世代相传的事业或职业。 3.祖先所遗留的产业。 4.指世业田。亦称永业田。北魏以后实行的一种田制,世代承耕,永不收授。 5.犹世事。
1.先人的事业﹑功绩。 2.世代相传的事业或职业。 3.祖先所遗留的产业。 4.指世业田。亦称永业田。北魏以后实行的一种田制,世代承耕,永不收授。 5.犹世事。
丘井
[相关解释]
1.古代田制单位。丘,十六井;井,九百亩。 2.乡村;乡邑。 3.空井;枯井。佛家常以喻老而不堪复用之身。
1.古代田制单位。丘,十六井;井,九百亩。 2.乡村;乡邑。 3.空井;枯井。佛家常以喻老而不堪复用之身。
丘甸
[相关解释]
1.古代划分田地和政区的单位名称。古井田制,四丘为甸,亦谓之乘。见《周礼.地官.小司徒》◇用以泛指乡村﹑田野。
1.古代划分田地和政区的单位名称。古井田制,四丘为甸,亦谓之乘。见《周礼.地官.小司徒》◇用以泛指乡村﹑田野。
井庐
[相关解释]
1.古代井田制,八家共一井,因用以指井田和房舍。 2.泛指邻里;乡里。
1.古代井田制,八家共一井,因用以指井田和房舍。 2.泛指邻里;乡里。
井田
[相关解释]
1.相传古代的一种土地制度。以方九百亩为一里,划为九区,形如"井"字,故名。其中为公田,外八区为私田,八家均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治私事。从春秋时起,井田制日趋崩溃,逐渐被封建生产关系所取代。 2.泛指田地。 3.在采矿工程中,一个矿田可分为属各个井(坑)开采的若干部分,每个部分称为一个"井田"。
1.相传古代的一种土地制度。以方九百亩为一里,划为九区,形如"井"字,故名。其中为公田,外八区为私田,八家均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治私事。从春秋时起,井田制日趋崩溃,逐渐被封建生产关系所取代。 2.泛指田地。 3.在采矿工程中,一个矿田可分为属各个井(坑)开采的若干部分,每个部分称为一个"井田"。
井田制
[相关解释]
我国奴隶社会时期的土地制度。奴隶主为计算自己封地的大小和监督奴隶劳动,把土地划分成许多方块,因像‘井’字形,所以叫做井田制。
我国奴隶社会时期的土地制度。奴隶主为计算自己封地的大小和监督奴隶劳动,把土地划分成许多方块,因像‘井’字形,所以叫做井田制。
井里制
[相关解释]
1.即井田制。
1.即井田制。
亩积
[相关解释]
1.每一亩田的面积。 2.特指我国殷周时代井田制一个田的面积。
1.每一亩田的面积。 2.特指我国殷周时代井田制一个田的面积。
公田
[相关解释]
1.古代井田制度下﹐把土地划成"井"字形﹐分为九区﹐中区由若干农夫共同耕种﹐将收获物全部缴给统治者﹐称为"公田"。同中区以外的"私田"相对称。 2.公家之田。封建官府控制的土地。亦称"官田"。 3.旧时一族公有的"族田"﹐族人也习称为公田。但其性质实为民田。 4.指社会主义改造后农村集体所有的田地。
1.古代井田制度下﹐把土地划成"井"字形﹐分为九区﹐中区由若干农夫共同耕种﹐将收获物全部缴给统治者﹐称为"公田"。同中区以外的"私田"相对称。 2.公家之田。封建官府控制的土地。亦称"官田"。 3.旧时一族公有的"族田"﹐族人也习称为公田。但其性质实为民田。 4.指社会主义改造后农村集体所有的田地。
占田制
[相关解释]
晋初限制土地占有量的制度。西晋时为保证赋税收入和徭役负担,于公元280-289年间规定男子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各级官员按品级高低占五十顷至十顷不等。但制度无法真正实施。
晋初限制土地占有量的制度。西晋时为保证赋税收入和徭役负担,于公元280-289年间规定男子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各级官员按品级高低占五十顷至十顷不等。但制度无法真正实施。
口井
[相关解释]
1.计口分田,实行井田制。
1.计口分田,实行井田制。
唐太宗(599-649)
[相关解释]
即李世民”。唐朝皇帝。高祖李渊次子。随父起兵反隋,建立唐朝,封为秦王◇镇压农民起义军,消灭各割据势力,羽翼渐丰。公元626年发动玄武门之变,继帝位。在位时吸取隋亡教训,善于用人纳谏,并推行均田制、租庸调法和府兵制,完善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制订《唐律》。社会经济有所恢复,史称贞观之治”。
即李世民”。唐朝皇帝。高祖李渊次子。随父起兵反隋,建立唐朝,封为秦王◇镇压农民起义军,消灭各割据势力,羽翼渐丰。公元626年发动玄武门之变,继帝位。在位时吸取隋亡教训,善于用人纳谏,并推行均田制、租庸调法和府兵制,完善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制订《唐律》。社会经济有所恢复,史称贞观之治”。
商鞅(约前390-前338)
[相关解释]
战国时期政治家。卫国人。本姓公孙。秦孝公任用他实行变法。公元前356年(一说前359年)和前350年两次颁布新法奖励耕织;废除贵族世袭,按军功大小给予爵位等级;推行连坐法;建立县制;废井田制,准许土地买卖;按丁男征赋;统一度量衡制。变法奠定了秦强盛的基础。因封地在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号商君,因称商鞅。孝公死后,被诬陷,车裂而死。著有《商君书》,今存二十四篇。
战国时期政治家。卫国人。本姓公孙。秦孝公任用他实行变法。公元前356年(一说前359年)和前350年两次颁布新法奖励耕织;废除贵族世袭,按军功大小给予爵位等级;推行连坐法;建立县制;废井田制,准许土地买卖;按丁男征赋;统一度量衡制。变法奠定了秦强盛的基础。因封地在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号商君,因称商鞅。孝公死后,被诬陷,车裂而死。著有《商君书》,今存二十四篇。
均田制
[相关解释]
中国古代一种分配土地和交纳赋税相结合的制度。北魏于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规定农民按人口、官吏按等级分配无主荒地,并向国家纳租调。此后在授田对象、授田年限、赋役等方面多有变化,至唐中叶止。
中国古代一种分配土地和交纳赋税相结合的制度。北魏于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规定农民按人口、官吏按等级分配无主荒地,并向国家纳租调。此后在授田对象、授田年限、赋役等方面多有变化,至唐中叶止。
夫屋
[相关解释]
1.谓古代井田制﹐百亩为"夫"﹐三夫为"屋"。一屋三夫互相担保﹐以缴纳赋税。
1.谓古代井田制﹐百亩为"夫"﹐三夫为"屋"。一屋三夫互相担保﹐以缴纳赋税。
夫田
[相关解释]
1.古代有计口受田制度。一夫所受之田﹐谓之夫田。 2.指计口受田制度。
1.古代有计口受田制度。一夫所受之田﹐谓之夫田。 2.指计口受田制度。
宇文泰(507-556)
[相关解释]
西魏大臣。代郡武川(今属内蒙古)人。鲜卑族。曾参加葛荣起义军,后降魏。占有关中,拥魏孝武帝与高欢相拒。专制西魏朝政,为大丞相。改革官制,颁行均田制,创立府兵制。死后,其子宇文觉代西魏称周帝,他被追尊为文帝。
西魏大臣。代郡武川(今属内蒙古)人。鲜卑族。曾参加葛荣起义军,后降魏。占有关中,拥魏孝武帝与高欢相拒。专制西魏朝政,为大丞相。改革官制,颁行均田制,创立府兵制。死后,其子宇文觉代西魏称周帝,他被追尊为文帝。
庐井
[相关解释]
1.古代井田制,八家共一井,因称共一井的八家庐舍为庐井。 2.泛指房舍田园。
1.古代井田制,八家共一井,因称共一井的八家庐舍为庐井。 2.泛指房舍田园。
料田
[相关解释]
1.普查田亩,整顿田制。
1.普查田亩,整顿田制。
桑井
[相关解释]
1.古代井田制度,五亩之宅,墙下植桑,因以"桑井"称乡里,家园。
1.古代井田制度,五亩之宅,墙下植桑,因以"桑井"称乡里,家园。
永业田
[相关解释]
1.田制名。也称世业田。北魏行均田制,每男夫授桑田二十亩,身没不还,世代承耕,故称永业田。北齐﹑隋﹑唐沿用此制,但授田多少不等。唐中叶以后,土地兼并激烈,此制名存实亡。宋太平兴国以后,凡人民所垦田即为永业田,不复有亩数的限制。 2.田制名。也称世业田。隋唐两代,自诸王以下,至于都督或散官五品以上,按等级分授永业田,子孙世袭,皆免课役。参阅《魏书.食货志》﹑《通典.食货志》﹑《隋书.食货志》﹑《新唐书.食货志一》。 3.旧时称私有土地为永业田或世业田。
1.田制名。也称世业田。北魏行均田制,每男夫授桑田二十亩,身没不还,世代承耕,故称永业田。北齐﹑隋﹑唐沿用此制,但授田多少不等。唐中叶以后,土地兼并激烈,此制名存实亡。宋太平兴国以后,凡人民所垦田即为永业田,不复有亩数的限制。 2.田制名。也称世业田。隋唐两代,自诸王以下,至于都督或散官五品以上,按等级分授永业田,子孙世袭,皆免课役。参阅《魏书.食货志》﹑《通典.食货志》﹑《隋书.食货志》﹑《新唐书.食货志一》。 3.旧时称私有土地为永业田或世业田。
狭乡
[相关解释]
1.隋唐实行均田制时称公地多﹑人口少的地方为宽乡,人口多﹑公地少的地方为狭乡◇世习惯上称地广人稀的地方为宽乡,地狭人稠的地方为狭乡。
1.隋唐实行均田制时称公地多﹑人口少的地方为宽乡,人口多﹑公地少的地方为狭乡◇世习惯上称地广人稀的地方为宽乡,地狭人稠的地方为狭乡。
田制
[相关解释]
1.关于农田的制度。
1.关于农田的制度。
田方
[相关解释]
1.宋神宗熙宁五年颁行方田制;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按地之肥瘠分五等以定其税。田方,一方之田。
1.宋神宗熙宁五年颁行方田制;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按地之肥瘠分五等以定其税。田方,一方之田。
私田
[相关解释]
1.古代井田制度﹐每井九百亩﹐八家各分配百亩﹐称为"私田"。 2.私人所有的田地。
1.古代井田制度﹐每井九百亩﹐八家各分配百亩﹐称为"私田"。 2.私人所有的田地。
租庸调
[相关解释]
1.唐代对受田课丁征派的三种赋役的并称。导源于北魏到隋代的租﹑调﹑力役制度。凡丁男授田一顷﹐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岁输绢二匹﹐绫﹑絡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役人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纳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唐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种承袭北魏的赋役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
1.唐代对受田课丁征派的三种赋役的并称。导源于北魏到隋代的租﹑调﹑力役制度。凡丁男授田一顷﹐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岁输绢二匹﹐绫﹑絡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役人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纳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唐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种承袭北魏的赋役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
营田
[相关解释]
1.经营田产;购置田地。 2.即屯田『以后历代政府利用兵士或召募流民于驻扎地区种田,以供军饷。 3.屯田制之耕作地。
1.经营田产;购置田地。 2.即屯田『以后历代政府利用兵士或召募流民于驻扎地区种田,以供军饷。 3.屯田制之耕作地。
还受
[相关解释]
1.北魏至隋行均田制时,男女到达一定年龄计口授与若干亩露田,年老免赋或身亡交还。"还受"指接受和归还露田。 2.谓受到还报。
1.北魏至隋行均田制时,男女到达一定年龄计口授与若干亩露田,年老免赋或身亡交还。"还受"指接受和归还露田。 2.谓受到还报。
隋文帝(541-604)
[相关解释]
即杨坚”。隋朝建立者‰农华阴(今属陕西)人。北周宣帝皇后的父亲。北周时袭父爵为隋国公◇任丞相,总揽朝政,封隋王。公元581年废静帝自立,建立隋朝,都大兴(今陕西西安)。589年灭陈,统一全国。在位期间,继行均田制,扩大垦田面积,重编户籍,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并加强中央集权,改革官制,确立三省制◇被太子杨广(炀帝)杀死。
即杨坚”。隋朝建立者‰农华阴(今属陕西)人。北周宣帝皇后的父亲。北周时袭父爵为隋国公◇任丞相,总揽朝政,封隋王。公元581年废静帝自立,建立隋朝,都大兴(今陕西西安)。589年灭陈,统一全国。在位期间,继行均田制,扩大垦田面积,重编户籍,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并加强中央集权,改革官制,确立三省制◇被太子杨广(炀帝)杀死。
露田
[相关解释]
1.北魏田制﹐有露田﹑桑田﹑麻田之别。种谷物之田谓之"露田"。
1.北魏田制﹐有露田﹑桑田﹑麻田之别。种谷物之田谓之"露田"。
魏孝文帝改革
[相关解释]
北魏孝文帝(471-499年在位)进行的政治改革。孝文帝五岁即位,其祖母冯太后临朝,颁行俸禄制、三长制、均田制等。孝文帝亲政后,将国都由平城(今山西大同)迁往洛阳。继而禁鲜卑语改说汉语,改鲜卑姓为汉姓,鼓励鲜卑人与汉人通婚,改胡服为汉服,仿南朝典则定官制朝仪。这些改革有利于当时的经济发展、民族融合和北方的统一。
北魏孝文帝(471-499年在位)进行的政治改革。孝文帝五岁即位,其祖母冯太后临朝,颁行俸禄制、三长制、均田制等。孝文帝亲政后,将国都由平城(今山西大同)迁往洛阳。继而禁鲜卑语改说汉语,改鲜卑姓为汉姓,鼓励鲜卑人与汉人通婚,改胡服为汉服,仿南朝典则定官制朝仪。这些改革有利于当时的经济发展、民族融合和北方的统一。
麻田
[相关解释]
1.北魏实行均田制时分配给农民种麻的土地。 2.泛指种麻的田。
1.北魏实行均田制时分配给农民种麻的土地。 2.泛指种麻的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