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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师
[相关解释]
1.北魏以后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见《通典.职官一》。 2.星名。 3.三国的军队。 4.佛教语。指授具足戒的三名和尚,即戒和尚﹑羯磨师和教授师。
1.北魏以后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见《通典.职官一》。 2.星名。 3.三国的军队。 4.佛教语。指授具足戒的三名和尚,即戒和尚﹑羯磨师和教授师。
下大夫
[相关解释]
1.古代的职官名。周王室及诸侯各国卿以下有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
1.古代的职官名。周王室及诸侯各国卿以下有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
东河
[相关解释]
1.战国秦汉时,黄河自今河南武陟县以下略呈南北流向一段,称东河。与晋陕间北南流向一段称西河相对。 2.清雍正七年(1729年)改河道副总督为河南山东河道总督(通称河东河道总督),专司河南山东两省境内黄河﹑运河等的防治事宜。其所管辖的诸河流统称"东河"。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三·总督》。
1.战国秦汉时,黄河自今河南武陟县以下略呈南北流向一段,称东河。与晋陕间北南流向一段称西河相对。 2.清雍正七年(1729年)改河道副总督为河南山东河道总督(通称河东河道总督),专司河南山东两省境内黄河﹑运河等的防治事宜。其所管辖的诸河流统称"东河"。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三·总督》。
东阁
[相关解释]
1.东厢的居室或楼房。 2.古代称宰相招致﹑款待宾客的地方。 3.明清两代大学士殿阁之一¢武十五年始置。清仍之。参阅《明史.职官志一》﹑《清史稿.职官志一》。 4.阁名。指东亭。故址在今四川省崇庆县东。唐杜甫《和裴迪登蜀州东亭送客逢早梅相忆见寄》诗"东阁官梅动诗兴,还如何逊在扬州。"仇兆鳌注"东阁,指东亭。"一说谓款待宾客之所。参阅宋张邦基《墨庄漫录》卷一。
1.东厢的居室或楼房。 2.古代称宰相招致﹑款待宾客的地方。 3.明清两代大学士殿阁之一¢武十五年始置。清仍之。参阅《明史.职官志一》﹑《清史稿.职官志一》。 4.阁名。指东亭。故址在今四川省崇庆县东。唐杜甫《和裴迪登蜀州东亭送客逢早梅相忆见寄》诗"东阁官梅动诗兴,还如何逊在扬州。"仇兆鳌注"东阁,指东亭。"一说谓款待宾客之所。参阅宋张邦基《墨庄漫录》卷一。
两台
[相关解释]
1.指唐武则天时肃政台(即御史台)的左右两台。左台知百司﹑监军旅,右台察州县﹑省风俗。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职官.两台》。 2.藩台和臬台的合称。指清代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承宣布政使和提刑按察使。
1.指唐武则天时肃政台(即御史台)的左右两台。左台知百司﹑监军旅,右台察州县﹑省风俗。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职官.两台》。 2.藩台和臬台的合称。指清代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承宣布政使和提刑按察使。
中令
[相关解释]
1.中书令的省称。 2.金职官名。正七品。参阅《金史.选举志二》。
1.中书令的省称。 2.金职官名。正七品。参阅《金史.选举志二》。
中县
[相关解释]
1.指中原。 2.中等规模的县。唐代诸州分上县﹑中县﹑中下县﹑下县诸等。宋诸路所属亦有中县﹑中下县之分。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三》﹑《宋史.地理志》。
1.指中原。 2.中等规模的县。唐代诸州分上县﹑中县﹑中下县﹑下县诸等。宋诸路所属亦有中县﹑中下县之分。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三》﹑《宋史.地理志》。
主管
[相关解释]
1.主持管理。 2.掌管某种专门事务的职官。 3.管家。 4.指店铺掌事人。
1.主持管理。 2.掌管某种专门事务的职官。 3.管家。 4.指店铺掌事人。
乐部
[相关解释]
1.官署名。犹太乐署。北周设置。有上士﹑中士,其职如周代大司乐。唐有乐部名,系指乐队,分立部﹑坐部二者,隶属太常,非官职。清代复立乐部,主管音乐,以礼部满洲尚书或王公大臣兼典乐大臣。参阅《通典·职官七》﹑《新唐书·礼仪志十一》﹑《清会典事例·乐部一·职掌》。 2.古代泛指歌舞戏曲演出单位。
1.官署名。犹太乐署。北周设置。有上士﹑中士,其职如周代大司乐。唐有乐部名,系指乐队,分立部﹑坐部二者,隶属太常,非官职。清代复立乐部,主管音乐,以礼部满洲尚书或王公大臣兼典乐大臣。参阅《通典·职官七》﹑《新唐书·礼仪志十一》﹑《清会典事例·乐部一·职掌》。 2.古代泛指歌舞戏曲演出单位。
乡绅
[相关解释]
乡间绅士,有财势有名望的地主、退职官僚告老还乡,做了一名乡绅|开列了一张本地乡绅的名单。
乡间绅士,有财势有名望的地主、退职官僚告老还乡,做了一名乡绅|开列了一张本地乡绅的名单。
书令史
[相关解释]
1.古代佐理案牍的官吏。晋﹑南朝宋有内台书令史,九品。隋诸省府寺各有令史﹑书令史﹑书吏之属。参阅《宋书.百官志下》﹑《通典.职官四》。
1.古代佐理案牍的官吏。晋﹑南朝宋有内台书令史,九品。隋诸省府寺各有令史﹑书令史﹑书吏之属。参阅《宋书.百官志下》﹑《通典.职官四》。
买务
[相关解释]
1.职官名。"杂买务"的简称。负责采购物品。
1.职官名。"杂买务"的简称。负责采购物品。
五省
[相关解释]
1.古代中央政府五官署。晋﹑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设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秘书省﹑集书省,并称"五省"。隋以殿内省(一说内侍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为五省。参阅《通典.职官一》。
1.古代中央政府五官署。晋﹑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设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秘书省﹑集书省,并称"五省"。隋以殿内省(一说内侍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为五省。参阅《通典.职官一》。
令人
[相关解释]
1.品德美好的人。 2.古代命妇的封号。(1)宋徽宗政和二年,定外命妇封号为九等,即国夫人﹑郡夫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宜人﹑安人﹑孺人。太中大夫以上官员之妻封令人。见《宋会要辑稿.仪制十》。(2)金宣宗贞佑后,内命妇封号有奉恩令人﹑奉光令人﹑奉徽令人﹑奉美令人等,为正六品。见《续通典.职官十六》。 3.祗候;衙役。
1.品德美好的人。 2.古代命妇的封号。(1)宋徽宗政和二年,定外命妇封号为九等,即国夫人﹑郡夫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宜人﹑安人﹑孺人。太中大夫以上官员之妻封令人。见《宋会要辑稿.仪制十》。(2)金宣宗贞佑后,内命妇封号有奉恩令人﹑奉光令人﹑奉徽令人﹑奉美令人等,为正六品。见《续通典.职官十六》。 3.祗候;衙役。
令史
[相关解释]
1.官名『代兰台尚书属官,居郎之下,掌文书事务,历代因之。隋唐以后,成为三省﹑六部及御史台低级事务员之称,位卑秩下,不参官品。至明代遂废。见《通典.职官四》。 2.宋元以来官府中胥吏的通称。
1.官名『代兰台尚书属官,居郎之下,掌文书事务,历代因之。隋唐以后,成为三省﹑六部及御史台低级事务员之称,位卑秩下,不参官品。至明代遂废。见《通典.职官四》。 2.宋元以来官府中胥吏的通称。
仪曹
[相关解释]
1.官名。掌礼乐制度。始置于三国魏,晋沿之。南朝时为祠部属官。北魏为仪曹尚书,北齐仪曹属殿中尚书。隋置礼部,兼代前代祠部﹑仪曹之职。炀帝时改礼部员外郎为仪曹郎,唐初又改仪曹郎为礼部员外郎。参阅《宋书.百官志上》﹑《通典.职官五》。 2.唐以后礼部郎官的别称。 3.用以泛称地方上掌管礼仪的属官。
1.官名。掌礼乐制度。始置于三国魏,晋沿之。南朝时为祠部属官。北魏为仪曹尚书,北齐仪曹属殿中尚书。隋置礼部,兼代前代祠部﹑仪曹之职。炀帝时改礼部员外郎为仪曹郎,唐初又改仪曹郎为礼部员外郎。参阅《宋书.百官志上》﹑《通典.职官五》。 2.唐以后礼部郎官的别称。 3.用以泛称地方上掌管礼仪的属官。
仪鸾司
[相关解释]
1.宋代宫廷掌仪礼的官署。管皇帝祠郊庙﹑出巡﹑宴会和内廷供帐等事务。明初亦设有仪鸾司,职掌则异于宋,不久罢,改置锦衣卫。参阅《明史·职官志五》。
1.宋代宫廷掌仪礼的官署。管皇帝祠郊庙﹑出巡﹑宴会和内廷供帐等事务。明初亦设有仪鸾司,职掌则异于宋,不久罢,改置锦衣卫。参阅《明史·职官志五》。
伊犁将军
[相关解释]
即总统伊犁等处将军”。清朝在新疆地区设置的职官。1762年始设,统掌新疆地区军政事务。1884年新疆建省后,主要负责北疆防务。辛亥革命后废。
即总统伊犁等处将军”。清朝在新疆地区设置的职官。1762年始设,统掌新疆地区军政事务。1884年新疆建省后,主要负责北疆防务。辛亥革命后废。
伤锦
[相关解释]
1.语出《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子皮欲使尹何为邑。子产曰'少,未知可否。'子皮曰'愿,吾爱之,不吾叛也。使夫往而学焉,夫亦愈知治矣。'子产曰'不可……子有美锦,不使人学制焉,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而使学者制焉,其为美锦,不亦多乎?侨闻学而后入政,未闻以政学者也。若果行此,必有所害。'"后因以"伤锦"谓不熟习政事而出任职官必将贻误公务。
1.语出《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子皮欲使尹何为邑。子产曰'少,未知可否。'子皮曰'愿,吾爱之,不吾叛也。使夫往而学焉,夫亦愈知治矣。'子产曰'不可……子有美锦,不使人学制焉,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而使学者制焉,其为美锦,不亦多乎?侨闻学而后入政,未闻以政学者也。若果行此,必有所害。'"后因以"伤锦"谓不熟习政事而出任职官必将贻误公务。
伴食刺史
[相关解释]
1.五代时为安置近臣而设的职官名号。
1.五代时为安置近臣而设的职官名号。
伴饭指挥使
[相关解释]
1.五代时为安置尚无军功者所设的职官名号。
1.五代时为安置尚无军功者所设的职官名号。
侍中
[相关解释]
1.古代职官名。秦始置,两汉沿置,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出入宫廷,与闻朝政,逐渐变为亲信贵重之职。晋以后,曾相当于宰相。隋因避讳改称纳言,又称侍内。唐复称,为门下省长官,乃宰相之职。北宋犹存其名,南宋废。
1.古代职官名。秦始置,两汉沿置,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出入宫廷,与闻朝政,逐渐变为亲信贵重之职。晋以后,曾相当于宰相。隋因避讳改称纳言,又称侍内。唐复称,为门下省长官,乃宰相之职。北宋犹存其名,南宋废。
侍书
[相关解释]
1.官名。侍奉帝王﹑掌管文书的官员。宋明为翰林院属官。参阅《明史.职官志二》。
1.官名。侍奉帝王﹑掌管文书的官员。宋明为翰林院属官。参阅《明史.职官志二》。
侍卫
[相关解释]
1.侍从护卫。 2.跟随左右,负责侍奉﹑保卫的人。 3.官名。为皇帝禁军。清代专选满﹑蒙勋戚子弟及武进士担任。参阅《通志.职官五》。
1.侍从护卫。 2.跟随左右,负责侍奉﹑保卫的人。 3.官名。为皇帝禁军。清代专选满﹑蒙勋戚子弟及武进士担任。参阅《通志.职官五》。
侍禁
[相关解释]
1.职官名。有文武之分。职在侍值禁中,故称。宋内侍官阶,有左侍禁﹑右侍禁,均为宫禁中侍奉之官。
1.职官名。有文武之分。职在侍值禁中,故称。宋内侍官阶,有左侍禁﹑右侍禁,均为宫禁中侍奉之官。
侍读
[相关解释]
1.陪侍帝王读书论学或为皇子等授书讲学。 2.古代官名。为帝王﹑皇子讲学之官。其职务与侍读学士略同,然级别较其为低。宋有翰林侍读之官,明清沿置翰林院侍读。亦作为侍读学士之省称。 3.古代官名。南北朝唐宋诸王属官,有侍读,侍讲。 4.古代官名。清代内阁所置官。掌勘对本章﹑检校签票。参见《清通志.职官一》。
1.陪侍帝王读书论学或为皇子等授书讲学。 2.古代官名。为帝王﹑皇子讲学之官。其职务与侍读学士略同,然级别较其为低。宋有翰林侍读之官,明清沿置翰林院侍读。亦作为侍读学士之省称。 3.古代官名。南北朝唐宋诸王属官,有侍读,侍讲。 4.古代官名。清代内阁所置官。掌勘对本章﹑检校签票。参见《清通志.职官一》。
信炮
[相关解释]
1.军事行动中,按事先约定鸣放的号炮。 2.按时所放之炮。旧时官署按时放炮,使远近皆知,以便计时。如报晓炮﹑午时炮等。参阅《清通志.职官五》。
1.军事行动中,按事先约定鸣放的号炮。 2.按时所放之炮。旧时官署按时放炮,使远近皆知,以便计时。如报晓炮﹑午时炮等。参阅《清通志.职官五》。
修撰
[相关解释]
1.撰写;编纂。 2.官名。唐代史馆有修撰,掌修国史,宋有集英殿﹑右文殿等修撰。至元时,翰林院始设修撰。明清因袭之,一般于殿试揭晓后,一甲第一名进士(状元)即授翰林院修撰。参阅《新唐书.百官志二》﹑《清文献通考.职官七》。
1.撰写;编纂。 2.官名。唐代史馆有修撰,掌修国史,宋有集英殿﹑右文殿等修撰。至元时,翰林院始设修撰。明清因袭之,一般于殿试揭晓后,一甲第一名进士(状元)即授翰林院修撰。参阅《新唐书.百官志二》﹑《清文献通考.职官七》。
倅厅
[相关解释]
1.州郡副职官员办公处所。
1.州郡副职官员办公处所。
倅廨
[相关解释]
1.州郡副职官员办公处所。
1.州郡副职官员办公处所。
假节
[相关解释]
1.假以符节,持节。古代使臣出行,持节为符信,故称。 2.汉末与魏晋南北朝时,掌地方军政的官往往加使持节﹑持节或假节的称号。使持节得诛杀中级以下官吏;持节得杀无官职的人;假节得杀犯军令者。《后汉书.袁术传》"李傕入长安﹐欲结术为援﹐乃授以左将军﹐假节﹐封阳翟侯。"《晋书.职官志》"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周书.泉企传》"孝昌初﹐又加龙骧将军﹑假节﹑防洛州别将﹐寻除上洛郡守。"至隋唐时,持节﹑假节已有名无实,但仍通称出任刺史﹑太守为假节。
1.假以符节,持节。古代使臣出行,持节为符信,故称。 2.汉末与魏晋南北朝时,掌地方军政的官往往加使持节﹑持节或假节的称号。使持节得诛杀中级以下官吏;持节得杀无官职的人;假节得杀犯军令者。《后汉书.袁术传》"李傕入长安﹐欲结术为援﹐乃授以左将军﹐假节﹐封阳翟侯。"《晋书.职官志》"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周书.泉企传》"孝昌初﹐又加龙骧将军﹑假节﹑防洛州别将﹐寻除上洛郡守。"至隋唐时,持节﹑假节已有名无实,但仍通称出任刺史﹑太守为假节。
僧官
[相关解释]
1.管理寺庙和僧尼事务的职官,由僧人担任。
1.管理寺庙和僧尼事务的职官,由僧人担任。
六局
[相关解释]
1.隋殿内省和唐宋殿中省设置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宋为尚酝)﹑尚辇等六局﹐掌宫廷之供奉。参阅《隋书.百官志下》﹑《旧唐书.职官志三》﹑《宋史.职官志四》。 2.隋门下省设城门﹑尚食﹑尚药﹑符玺﹑御府﹑殿内等六局。门下坊设司经﹑宫门﹑内直﹑典膳﹑药藏﹑斋帅等六局。宫内亦增置女官﹐准尚书省﹐设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工六局。参阅《隋书.百官志下》﹑《隋书.后妃传序》。 3.宋代官府贵家置四司六局﹐掌筵席排设。京师街市有此行业﹐以供民户雇用。四司为帐设司﹑厨司﹑茶酒司﹑台盘司;六局为果子局﹑
1.隋殿内省和唐宋殿中省设置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宋为尚酝)﹑尚辇等六局﹐掌宫廷之供奉。参阅《隋书.百官志下》﹑《旧唐书.职官志三》﹑《宋史.职官志四》。 2.隋门下省设城门﹑尚食﹑尚药﹑符玺﹑御府﹑殿内等六局。门下坊设司经﹑宫门﹑内直﹑典膳﹑药藏﹑斋帅等六局。宫内亦增置女官﹐准尚书省﹐设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工六局。参阅《隋书.百官志下》﹑《隋书.后妃传序》。 3.宋代官府贵家置四司六局﹐掌筵席排设。京师街市有此行业﹐以供民户雇用。四司为帐设司﹑厨司﹑茶酒司﹑台盘司;六局为果子局﹑
六房
[相关解释]
1.谓同宗的六支族。房﹐宗族的分支。 2.宋门下省设六房孔目房﹑吏房﹑户房﹑兵房﹑礼房﹑刑房﹐由给事中分治。见《宋史·职官志一》。元﹑明﹑清之州县衙门亦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遂以为地方衙门中吏役的总称。
1.谓同宗的六支族。房﹐宗族的分支。 2.宋门下省设六房孔目房﹑吏房﹑户房﹑兵房﹑礼房﹑刑房﹐由给事中分治。见《宋史·职官志一》。元﹑明﹑清之州县衙门亦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遂以为地方衙门中吏役的总称。
兵部
[相关解释]
1.六部之一﹐主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宜。魏置五兵尚书﹐至隋改兵部尚书﹐历代王朝皆沿用其制﹐至清末改为陆军部﹐后又增设海军部。参阅《通典.职官五》。
1.六部之一﹐主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宜。魏置五兵尚书﹐至隋改兵部尚书﹐历代王朝皆沿用其制﹐至清末改为陆军部﹐后又增设海军部。参阅《通典.职官五》。
内供奉
[相关解释]
1.唐代职官名。唐设殿中侍御史九人,其中三人为内供奉。掌殿廷供奉之仪,纠察百官之失仪者。见《新唐书.百官志三》。 2.供奉于宫中内道场的僧官称"内供奉"。
1.唐代职官名。唐设殿中侍御史九人,其中三人为内供奉。掌殿廷供奉之仪,纠察百官之失仪者。见《新唐书.百官志三》。 2.供奉于宫中内道场的僧官称"内供奉"。
内八府宰相
[相关解释]
1.元代职官名。元置内八府宰相八员,例以勋贵国戚的子弟充任,掌诸王朝觐宾礼;遇有诏令,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共同译写润色。因其贵似侍中,其近似门下,故称,实非宰相之职。其秩视二品。参阅《元史.百官志三》﹑明陶宗仪《辍耕录.内八府宰相》。
1.元代职官名。元置内八府宰相八员,例以勋贵国戚的子弟充任,掌诸王朝觐宾礼;遇有诏令,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共同译写润色。因其贵似侍中,其近似门下,故称,实非宰相之职。其秩视二品。参阅《元史.百官志三》﹑明陶宗仪《辍耕录.内八府宰相》。
内大臣
[相关解释]
1.唐后期置枢密使,以宦官任之,掌承受表奏;又用宦官任护军中尉,统领神策军,防守京师。枢密使和护军中尉称为"内大臣"。 2.清制,选满洲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子弟作为皇帝侍卫,以勋戚大臣统之,称为领侍卫内大臣,共六人,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各二人。其次称内大臣,亦六人,掌先后宸御,左右翊卫,出入扈从。参阅《清通典.职官九》﹑清王士秅《池北偶谈.谈故二.内大臣》。
1.唐后期置枢密使,以宦官任之,掌承受表奏;又用宦官任护军中尉,统领神策军,防守京师。枢密使和护军中尉称为"内大臣"。 2.清制,选满洲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子弟作为皇帝侍卫,以勋戚大臣统之,称为领侍卫内大臣,共六人,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各二人。其次称内大臣,亦六人,掌先后宸御,左右翊卫,出入扈从。参阅《清通典.职官九》﹑清王士秅《池北偶谈.谈故二.内大臣》。
内职
[相关解释]
1.指嫔妃等在宫中所尽的职守。 2.指嫔妃。 3.指供职禁中,内参机要的朝廷重臣。 4.宋代称枢密﹑宣徽三司使副,学士诸司以下为内职。参见《宋史.职官志序》。亦指内任京官。
1.指嫔妃等在宫中所尽的职守。 2.指嫔妃。 3.指供职禁中,内参机要的朝廷重臣。 4.宋代称枢密﹑宣徽三司使副,学士诸司以下为内职。参见《宋史.职官志序》。亦指内任京官。
冲佑观
[相关解释]
1.宫观名。在福建省武夷山。始建于唐天宝年间。历代数易其名,宋称"冲佑观"。为道教活动中心之一。宋代退职官员常主管观事,以领入俸。朱熹﹑陆游﹑辛弃疾等都先后主管过冲佑观。
1.宫观名。在福建省武夷山。始建于唐天宝年间。历代数易其名,宋称"冲佑观"。为道教活动中心之一。宋代退职官员常主管观事,以领入俸。朱熹﹑陆游﹑辛弃疾等都先后主管过冲佑观。
出阃
[相关解释]
1.《礼记.曲礼上》"外言不入于捆,内言不出于捆。"郑玄注"外言内言,男女之职也。不出入者,不以相问也。"原谓男职官政,女职织纴,各有司事,不得互相干预◇以"出阃"指后宫越职参预官政。 2.犹出门。
1.《礼记.曲礼上》"外言不入于捆,内言不出于捆。"郑玄注"外言内言,男女之职也。不出入者,不以相问也。"原谓男职官政,女职织纴,各有司事,不得互相干预◇以"出阃"指后宫越职参预官政。 2.犹出门。
刺史州
[相关解释]
1.宋代的行政区划之一,亦为统辖该州之职官名。
1.宋代的行政区划之一,亦为统辖该州之职官名。
前八司
[相关解释]
1.唐代称吏部﹑兵部﹑礼部﹑考功﹑都省﹑御史台﹑中书﹑门下等为前八司﹐其余各司称为后行。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二》。
1.唐代称吏部﹑兵部﹑礼部﹑考功﹑都省﹑御史台﹑中书﹑门下等为前八司﹐其余各司称为后行。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二》。
前锋营
[相关解释]
1.清代京师禁卫军之一。分左﹑右两翼﹐各置统领﹐由王公大臣兼任﹐掌前锋政令。营兵由蒙古﹑满族健锐者充任﹐按时训练﹐大阅时为前锋﹐皇帝巡车时为警卫。参阅《清史稿·职官志四》。
1.清代京师禁卫军之一。分左﹑右两翼﹐各置统领﹐由王公大臣兼任﹐掌前锋政令。营兵由蒙古﹑满族健锐者充任﹐按时训练﹐大阅时为前锋﹐皇帝巡车时为警卫。参阅《清史稿·职官志四》。
勋官
[相关解释]
1.授给有功官员的一种荣誉称号,没有实职。北周时本以奖励有功的战士,后渐及朝官。隋置上柱国至都督,凡十一等。初名散官,至唐始别称为勋官。定用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骑尉﹑凡十二等,起正二品,至从七品。明又分为文勋十一阶﹑武勋十二阶,至清而废。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一》﹑《续文献通考.职官十二》。
1.授给有功官员的一种荣誉称号,没有实职。北周时本以奖励有功的战士,后渐及朝官。隋置上柱国至都督,凡十一等。初名散官,至唐始别称为勋官。定用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骑尉﹑凡十二等,起正二品,至从七品。明又分为文勋十一阶﹑武勋十二阶,至清而废。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一》﹑《续文献通考.职官十二》。
卧辙
[相关解释]
1.东汉侯霸为淮阳太守﹐征入都﹐百姓号哭遮使车﹐卧于辙中﹐乞留霸一年。见《后汉书.侯霸传》◇常用为挽留去职官吏的典故。
1.东汉侯霸为淮阳太守﹐征入都﹐百姓号哭遮使车﹐卧于辙中﹐乞留霸一年。见《后汉书.侯霸传》◇常用为挽留去职官吏的典故。
去思
[相关解释]
1.谓地方士民对离职官吏的怀念。语出《汉书·何武传》"欲除吏,先为科例以防请托,其所居亦无赫赫名,去后常见思。"
1.谓地方士民对离职官吏的怀念。语出《汉书·何武传》"欲除吏,先为科例以防请托,其所居亦无赫赫名,去后常见思。"
县王
[相关解释]
1.三国魏以县封诸王,其郡为国。见《三国志.魏志.彭城王据传》。晋始定为爵名,后改正县王,增邑三千户,制度如郡侯。见《晋书.职官志》。南北朝间或置之。
1.三国魏以县封诸王,其郡为国。见《三国志.魏志.彭城王据传》。晋始定为爵名,后改正县王,增邑三千户,制度如郡侯。见《晋书.职官志》。南北朝间或置之。
友学
[相关解释]
1.职官名。"友"与"文学"的合称『州郡及王国皆置文学,魏晋以后,王府设友和文学各一人,为辅佐﹑侍从之官。
1.职官名。"友"与"文学"的合称『州郡及王国皆置文学,魏晋以后,王府设友和文学各一人,为辅佐﹑侍从之官。
取急
[相关解释]
1.古代谓在职官员以赶办私事而请假。
1.古代谓在职官员以赶办私事而请假。
司业
[相关解释]
1.谓主管世子学业教育。 2.学官名。隋以后国子监置司业,为监内的副长官,协助祭酒,掌儒学训导之政。至清末始废。参阅《通典.职官九》﹑《续通典.职官九》﹑《清通典.职官六》。 3.指唐张籍。张籍仕终国子司业,故称。
1.谓主管世子学业教育。 2.学官名。隋以后国子监置司业,为监内的副长官,协助祭酒,掌儒学训导之政。至清末始废。参阅《通典.职官九》﹑《续通典.职官九》﹑《清通典.职官六》。 3.指唐张籍。张籍仕终国子司业,故称。
司仪
[相关解释]
1.官名。《周礼.秋官》有司仪,负责接待宾客的礼仪。北齐有司仪署,隋唐因之,属鸿胪寺,掌凶礼丧葬之事。宋以后不设。明代之司仪主管陈设引奏礼仪,清废。参阅《通典.职官八》﹑《明史.职官志三》。 2.举行典礼时报告进行程序的人。 3.谓举行典礼或大会时报告进行程序。
1.官名。《周礼.秋官》有司仪,负责接待宾客的礼仪。北齐有司仪署,隋唐因之,属鸿胪寺,掌凶礼丧葬之事。宋以后不设。明代之司仪主管陈设引奏礼仪,清废。参阅《通典.职官八》﹑《明史.职官志三》。 2.举行典礼时报告进行程序的人。 3.谓举行典礼或大会时报告进行程序。
司勋
[相关解释]
1.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主管功赏之事。北周因周制置司勋,掌六勋之事。隋置司勋侍郎,属吏部。唐宋改为郎中,明清称稽勋司,清末废。参阅《唐六典》卷二﹑《清通典.职官二》。 2.指杜牧。牧尝为司勋员外郎,故称。
1.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主管功赏之事。北周因周制置司勋,掌六勋之事。隋置司勋侍郎,属吏部。唐宋改为郎中,明清称稽勋司,清末废。参阅《唐六典》卷二﹑《清通典.职官二》。 2.指杜牧。牧尝为司勋员外郎,故称。
司天台
[相关解释]
1.官署名。掌管观察天象﹑考定历数等职。历代设置专官,称太史令。隋改太史监,唐初改为太史局,以后名称屡改,有秘书阁局﹑浑天监﹑浑仪监﹑太史监等名。至唐肃宗干元元年改为司天台。除占候天象外,并预造来年历颁于天下。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二》。 2.犹天文台。又称观天台。观测天象的建筑。
1.官署名。掌管观察天象﹑考定历数等职。历代设置专官,称太史令。隋改太史监,唐初改为太史局,以后名称屡改,有秘书阁局﹑浑天监﹑浑仪监﹑太史监等名。至唐肃宗干元元年改为司天台。除占候天象外,并预造来年历颁于天下。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二》。 2.犹天文台。又称观天台。观测天象的建筑。
司天监
[相关解释]
1.职官名。司天台的主管官员。唐时始置。见《新唐书.百官志二》。 2.官署名。
1.职官名。司天台的主管官员。唐时始置。见《新唐书.百官志二》。 2.官署名。
司宾
[相关解释]
1.官名。北周设置。主管对外重大交际礼仪。 2.官名。唐代对鸿胪寺的改称。掌管宾客凶仪之事及册诸蕃。参阅《通典.职官八》。 3.官名。唐宫内官,属尚仪局,掌宾客朝见等事。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三》。 4.负责接待宾客。
1.官名。北周设置。主管对外重大交际礼仪。 2.官名。唐代对鸿胪寺的改称。掌管宾客凶仪之事及册诸蕃。参阅《通典.职官八》。 3.官名。唐宫内官,属尚仪局,掌宾客朝见等事。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三》。 4.负责接待宾客。
司库
[相关解释]
1.官名。《周官.夏官》有司甲,魏以后有库部。唐初亦设库部,后曾改为司库,属兵部,掌兵器卤簿等。参阅《通典.职官五》。 2.官名。元置司库,属户部,掌财宝。清户部﹑王府亦分别置司库。参阅《清通典.职官二》﹑清昭槤《啸亭杂录.王府官员制度》。 3.团体的领导机构中主管财务的人。
1.官名。《周官.夏官》有司甲,魏以后有库部。唐初亦设库部,后曾改为司库,属兵部,掌兵器卤簿等。参阅《通典.职官五》。 2.官名。元置司库,属户部,掌财宝。清户部﹑王府亦分别置司库。参阅《清通典.职官二》﹑清昭槤《啸亭杂录.王府官员制度》。 3.团体的领导机构中主管财务的人。
司户
[相关解释]
1.官名『魏以下有户曹掾,主民户。北齐称户曹参军。唐制府称户曹参军,州称司户参军,县称司户。宋亦设司户参军,兼司仓之职。元废。参阅《通典.职官十五》﹑《旧唐书.职官志三》﹑《新唐书.百官四下》﹑《续通典.职官十五》。
1.官名『魏以下有户曹掾,主民户。北齐称户曹参军。唐制府称户曹参军,州称司户参军,县称司户。宋亦设司户参军,兼司仓之职。元废。参阅《通典.职官十五》﹑《旧唐书.职官志三》﹑《新唐书.百官四下》﹑《续通典.职官十五》。
司文郎
[相关解释]
1.唐代职官名。司文局的副职。 2.借指地方掌管文教的官员。
1.唐代职官名。司文局的副职。 2.借指地方掌管文教的官员。
司晨
[相关解释]
1.谓雄鸡报晓。 2.借指雄鸡。 3.官名。清钦天监的属官。犹唐代司天台的司辰。参见"司辰",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二》。
1.谓雄鸡报晓。 2.借指雄鸡。 3.官名。清钦天监的属官。犹唐代司天台的司辰。参见"司辰",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二》。
司狱
[相关解释]
1.掌管刑狱的官员。 2.元刑部设司狱司,明因之。清刑部亦置司狱,掌督狱卒。参阅《元史.百官志一》﹑《明史.职官志一》﹑《清史稿.职官志一》。
1.掌管刑狱的官员。 2.元刑部设司狱司,明因之。清刑部亦置司狱,掌督狱卒。参阅《元史.百官志一》﹑《明史.职官志一》﹑《清史稿.职官志一》。
司直
[相关解释]
1.主正人过。亦指主正人过的人。 2.官名。指丞相司直,西汉武帝时始置。帮助丞相检举不法。东汉改属司徒。北魏至元沿置,或属廷尉,或属大理寺,掌推按﹑断刑﹑治狱等。明废。参阅《通典.职官三》﹑《职官七》﹐宋高承《事物纪原.九寺卿少.司直》。 3.官名。唐太子官属,相当于朝廷的侍御史。 4.当值;值班。
1.主正人过。亦指主正人过的人。 2.官名。指丞相司直,西汉武帝时始置。帮助丞相检举不法。东汉改属司徒。北魏至元沿置,或属廷尉,或属大理寺,掌推按﹑断刑﹑治狱等。明废。参阅《通典.职官三》﹑《职官七》﹐宋高承《事物纪原.九寺卿少.司直》。 3.官名。唐太子官属,相当于朝廷的侍御史。 4.当值;值班。
司谏
[相关解释]
1.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主管督察吏民过失,盐人才。唐门下省的谏官,有补阙﹑拾遗。宋太宗端拱初改补阙为左右司谏,掌讽谕规谏。元以后废。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四》。
1.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主管督察吏民过失,盐人才。唐门下省的谏官,有补阙﹑拾遗。宋太宗端拱初改补阙为左右司谏,掌讽谕规谏。元以后废。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四》。
司辰
[相关解释]
1.主管时令。 2.官名。唐代司天台之属官。掌知漏刻。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二》。
1.主管时令。 2.官名。唐代司天台之属官。掌知漏刻。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二》。
司録
[相关解释]
1.官名。晋时置录事参军,为公府官,非州郡职,掌总录众曹文簿,举弹善恶。北周称司录参军,属相府;同时州之刺史有军而开府者亦置之。唐开元初改为京尹属官,掌府事。参阅《通典.职官十五》﹑王仲荦《北周六典》卷十。
1.官名。晋时置录事参军,为公府官,非州郡职,掌总录众曹文簿,举弹善恶。北周称司录参军,属相府;同时州之刺史有军而开府者亦置之。唐开元初改为京尹属官,掌府事。参阅《通典.职官十五》﹑王仲荦《北周六典》卷十。
司隶
[相关解释]
1.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武帝置司隶校尉,领兵一千二百人,捕巫蛊,督察大奸猾◇罢其兵,改察三辅﹑三河﹑弘农七郡。哀帝时称司隶,东汉复旧称,仍察七郡。魏晋以后沿用,唐废。参阅《通典.职官十四》。
1.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武帝置司隶校尉,领兵一千二百人,捕巫蛊,督察大奸猾◇罢其兵,改察三辅﹑三河﹑弘农七郡。哀帝时称司隶,东汉复旧称,仍察七郡。魏晋以后沿用,唐废。参阅《通典.职官十四》。
司香
[相关解释]
1.明内侍官名,多由宦官担任。负责烧香等事宜。见《明史.职官志三》。 2.泛指负责烧香的人。
1.明内侍官名,多由宦官担任。负责烧香等事宜。见《明史.职官志三》。 2.泛指负责烧香的人。
司驾
[相关解释]
1.掌管舆马。 2.驾驭车马的人。 3.官名。唐代对驾部的改称。掌管舆马。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一﹑二》。
1.掌管舆马。 2.驾驭车马的人。 3.官名。唐代对驾部的改称。掌管舆马。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一﹑二》。
合门使
[相关解释]
1.官名。唐末﹑五代有合门使,掌供奉乘舆,朝会游幸,大宴引赞,引接亲王宰相百僚藩国朝见,纠弹失仪。五代以来,多以处武臣。宋置东﹑西上合门使各三人,副使各二人,多以处外戚勋贵。绍兴五年,诏右武大夫以上并称知合门事,官未至者称同知合门事,在知合门之下。参阅《宋史.职官志六》﹑《文献通考.职官十二》。
1.官名。唐末﹑五代有合门使,掌供奉乘舆,朝会游幸,大宴引赞,引接亲王宰相百僚藩国朝见,纠弹失仪。五代以来,多以处武臣。宋置东﹑西上合门使各三人,副使各二人,多以处外戚勋贵。绍兴五年,诏右武大夫以上并称知合门事,官未至者称同知合门事,在知合门之下。参阅《宋史.职官志六》﹑《文献通考.职官十二》。
名守
[相关解释]
1.对名分的遵守。《荀子.正名》"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一说指掌正名的职官。梁启雄简释引刘念亲曰"刑名﹑爵名﹑文名,各有其官守。圣王既没,名守惰慢,故奇辞起而无以正之。" 2.有贤名的郡守。
1.对名分的遵守。《荀子.正名》"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一说指掌正名的职官。梁启雄简释引刘念亲曰"刑名﹑爵名﹑文名,各有其官守。圣王既没,名守惰慢,故奇辞起而无以正之。" 2.有贤名的郡守。
吏房
[相关解释]
1.唐宋时中书省﹑门下省均设吏房。掌官吏任免﹑升降﹑赏罚及差官文书等事。参阅《新唐书.百官志一》﹑《宋史.职官志一》。
1.唐宋时中书省﹑门下省均设吏房。掌官吏任免﹑升降﹑赏罚及差官文书等事。参阅《新唐书.百官志一》﹑《宋史.职官志一》。
吏曹
[相关解释]
1.官署名。东汉置,掌管选举﹑祠祀之事◇改为选部,魏晋以后改称吏部。参阅《通典.职官五》。 2.泛指官吏。
1.官署名。东汉置,掌管选举﹑祠祀之事◇改为选部,魏晋以后改称吏部。参阅《通典.职官五》。 2.泛指官吏。
吏部
[相关解释]
1.旧官制六部之一『尚书有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东汉改为吏曹,主选举祠祀,后又改为选部。魏﹑晋以后称吏部,置尚书等官,主管官吏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班列次序,在其他各部之上。清末废,并其职掌于内阁。参阅《通典.职官五》。 2.指南朝齐谢杋。杋曾为尚书吏部郎,故称。 3.指唐韩愈~愈曾为吏部侍郎,故称。
1.旧官制六部之一『尚书有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东汉改为吏曹,主选举祠祀,后又改为选部。魏﹑晋以后称吏部,置尚书等官,主管官吏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班列次序,在其他各部之上。清末废,并其职掌于内阁。参阅《通典.职官五》。 2.指南朝齐谢杋。杋曾为尚书吏部郎,故称。 3.指唐韩愈~愈曾为吏部侍郎,故称。
善扑营
[相关解释]
1.清代所设,专为承应皇帝,演习掼跤﹑射箭﹑骗马等技艺的军营。每逢御试武进士则供执事,巡幸扈从则备宿卫,宴蒙古藩部则令承应献技。设总统大臣,从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及副都统内简择。下设翼长﹑教习等职。参阅《续清会典》卷八八﹑《清史稿.职官志四》。
1.清代所设,专为承应皇帝,演习掼跤﹑射箭﹑骗马等技艺的军营。每逢御试武进士则供执事,巡幸扈从则备宿卫,宴蒙古藩部则令承应献技。设总统大臣,从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及副都统内简择。下设翼长﹑教习等职。参阅《续清会典》卷八八﹑《清史稿.职官志四》。
善状
[相关解释]
1.好的事迹。 2.指行状。 3.唐时吏部考课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着,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见《唐六典.吏部考功郎中》﹑《旧唐书.职官志二》。
1.好的事迹。 2.指行状。 3.唐时吏部考课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着,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见《唐六典.吏部考功郎中》﹑《旧唐书.职官志二》。
四司
[相关解释]
1.指司命﹑司禄﹑司危﹑司中四星官。 2.见"四司六局"。 3.道教谓天帝的禁宫。 4.明代内府职官名。指惜薪﹑宝钞﹑钟鼓﹑混堂。参阅明刘若愚《酌中志.内府衙门职掌》。
1.指司命﹑司禄﹑司危﹑司中四星官。 2.见"四司六局"。 3.道教谓天帝的禁宫。 4.明代内府职官名。指惜薪﹑宝钞﹑钟鼓﹑混堂。参阅明刘若愚《酌中志.内府衙门职掌》。
四夷馆
[相关解释]
1.北魏时在洛阳城南所设的宾馆,以居四邻各国来归附的人。 2.明永乐五年所设专门翻译边疆少数民族及邻国语言文字的机构。初隶属翰林院,后以太常寺少卿提督馆事。内分蒙古﹑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八馆,后增八百﹑暹罗二馆。参阅《明史.职官志三》。
1.北魏时在洛阳城南所设的宾馆,以居四邻各国来归附的人。 2.明永乐五年所设专门翻译边疆少数民族及邻国语言文字的机构。初隶属翰林院,后以太常寺少卿提督馆事。内分蒙古﹑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八馆,后增八百﹑暹罗二馆。参阅《明史.职官志三》。
四方馆
[相关解释]
1.官署名。隋炀帝时置,对东西南北四方少数民族,各设使者一人,掌管往来及互相贸易等事,隶属鸿胪寺。唐以通事舍人主管,隶属中书省。宋置四方馆使,掌管文武官朝见辞谢,国忌赐香及诸道元日﹑冬至﹑朔旦﹑庆贺章表﹑郊祀﹑朝蕃官﹑贡举人﹑进奉使﹑京官﹑致仕官﹑道释﹑父老陪位等事。其职务与隋唐不同。明有四夷馆清有会同四译馆,职务同隋唐四方馆。参阅《文献通考.职官五》。
1.官署名。隋炀帝时置,对东西南北四方少数民族,各设使者一人,掌管往来及互相贸易等事,隶属鸿胪寺。唐以通事舍人主管,隶属中书省。宋置四方馆使,掌管文武官朝见辞谢,国忌赐香及诸道元日﹑冬至﹑朔旦﹑庆贺章表﹑郊祀﹑朝蕃官﹑贡举人﹑进奉使﹑京官﹑致仕官﹑道释﹑父老陪位等事。其职务与隋唐不同。明有四夷馆清有会同四译馆,职务同隋唐四方馆。参阅《文献通考.职官五》。
四镇
[相关解释]
1.四座大山。镇,一方的主要山岳。 2.镇守四方的四将军『晋之世,有镇东将军﹑镇南将军﹑镇西将军﹑镇北将军各一人,称为四镇。见《文献通考.职官十三》。 3.北魏以碻磝﹑滑台﹑洛阳﹑虎牢为河南四镇。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地理.河南四镇》。 4.唐代称朔方﹑泾原﹑陇右﹑河东四节度为四镇。见《新唐书.陆贽传》。又以龟兹﹑于阗﹑疏勒﹑碎叶为西境四镇。见《新唐书.王孝杰传》。
1.四座大山。镇,一方的主要山岳。 2.镇守四方的四将军『晋之世,有镇东将军﹑镇南将军﹑镇西将军﹑镇北将军各一人,称为四镇。见《文献通考.职官十三》。 3.北魏以碻磝﹑滑台﹑洛阳﹑虎牢为河南四镇。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地理.河南四镇》。 4.唐代称朔方﹑泾原﹑陇右﹑河东四节度为四镇。见《新唐书.陆贽传》。又以龟兹﹑于阗﹑疏勒﹑碎叶为西境四镇。见《新唐书.王孝杰传》。
夏官正
[相关解释]
1.官名。唐宋以来均为司天官属中管四时的官。参阅《新唐书.百官志二》﹑《宋史.职官志五》。
1.官名。唐宋以来均为司天官属中管四时的官。参阅《新唐书.百官志二》﹑《宋史.职官志五》。
大兄
[相关解释]
1.长兄。 2.对朋辈的敬称。 3.古代高丽职官名。
1.长兄。 2.对朋辈的敬称。 3.古代高丽职官名。
大夫
[相关解释]
①古代官职名,位居卿之下,士之上。秦汉后有御史大夫、光禄大夫等,唐代以后称高级文职官阶为大夫。②(dài-)宋代医官置大夫以下官阶,后以之称医生。
①古代官职名,位居卿之下,士之上。秦汉后有御史大夫、光禄大夫等,唐代以后称高级文职官阶为大夫。②(dài-)宋代医官置大夫以下官阶,后以之称医生。
太仆
[相关解释]
1.官名。周官有太仆﹐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命﹐为王左驭而前驱。秦汉沿置﹐为九卿之一﹐为天子执御﹐掌舆马畜牧之事。南朝不常置。北齐始称太仆寺卿﹑少卿。历代沿置﹐清废。参阅《周礼.夏官.太仆》﹑《汉书.百官公卿表》﹑《通典.职官七》。 2.旧时对绿林好汉的尊称。
1.官名。周官有太仆﹐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命﹐为王左驭而前驱。秦汉沿置﹐为九卿之一﹐为天子执御﹐掌舆马畜牧之事。南朝不常置。北齐始称太仆寺卿﹑少卿。历代沿置﹐清废。参阅《周礼.夏官.太仆》﹑《汉书.百官公卿表》﹑《通典.职官七》。 2.旧时对绿林好汉的尊称。
太傅
[相关解释]
1.官名。(1)三公之一。周代始置﹐辅弼天子治理天下。《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秦废『复置,次于太师。历代沿置,多以他官兼领。明清则为赠官﹑加衔之用,并无实职。参阅《历代职官表》卷六七。(2)辅导太子的官﹐西汉时称为太子太傅。
1.官名。(1)三公之一。周代始置﹐辅弼天子治理天下。《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秦废『复置,次于太师。历代沿置,多以他官兼领。明清则为赠官﹑加衔之用,并无实职。参阅《历代职官表》卷六七。(2)辅导太子的官﹐西汉时称为太子太傅。
太卜
[相关解释]
1.官名。为殷六太之一。周时属春官﹐为卜官之长。秦汉有太卜令。北魏有太卜博士。北齐有太卜局丞。北周有太卜大夫。隋唐设太卜令。宋以太卜隶司天台﹐不置专官。参阅《通典.职官七》﹑《续通典.职官七》。
1.官名。为殷六太之一。周时属春官﹐为卜官之长。秦汉有太卜令。北魏有太卜博士。北齐有太卜局丞。北周有太卜大夫。隋唐设太卜令。宋以太卜隶司天台﹐不置专官。参阅《通典.职官七》﹑《续通典.职官七》。
太史
[相关解释]
1.官名。西周﹑春秋时太史掌记载史事﹑编写史书﹑起草文书﹐兼管国家典籍和天文历法等。秦汉曰太史令﹐汉属太常﹐掌天时星历。魏晋以后﹐修史之职归著作郎﹐太史专掌历法。隋改称太史监﹐唐改为太史局﹐宋有太史局﹑司天监﹑天文院等名称。元改称太史院。明清称钦天监;修史之职归之翰林院﹐故俗称翰林为太史。参阅《通典.职官八》﹑《续通典.职官八》。 2.复姓『末有太史慈。见《三国志》本传。
1.官名。西周﹑春秋时太史掌记载史事﹑编写史书﹑起草文书﹐兼管国家典籍和天文历法等。秦汉曰太史令﹐汉属太常﹐掌天时星历。魏晋以后﹐修史之职归著作郎﹐太史专掌历法。隋改称太史监﹐唐改为太史局﹐宋有太史局﹑司天监﹑天文院等名称。元改称太史院。明清称钦天监;修史之职归之翰林院﹐故俗称翰林为太史。参阅《通典.职官八》﹑《续通典.职官八》。 2.复姓『末有太史慈。见《三国志》本传。
太官
[相关解释]
1.官名。秦有太官令﹑丞﹐属少府。两汉因之。掌皇帝膳食及燕享之事。北魏时太官掌百官之馔﹐属光禄卿。北齐﹑隋﹑唐因之。宋代以后﹐皇帝膳食归尚食局﹐太官只掌祭物。参阅《通典.职官七》。
1.官名。秦有太官令﹑丞﹐属少府。两汉因之。掌皇帝膳食及燕享之事。北魏时太官掌百官之馔﹐属光禄卿。北齐﹑隋﹑唐因之。宋代以后﹐皇帝膳食归尚食局﹐太官只掌祭物。参阅《通典.职官七》。
太宰
[相关解释]
1.相传殷置太宰。周称冢宰﹐为天官之长﹐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春秋列国亦多置太宰之官﹐职权不尽相同。秦﹑汉﹑魏皆不置。晋以避司马师讳﹐置太宰以代太师。北周文帝依《周礼》建六官﹐置天官大冢宰卿一人。隋唐均无此官。宋崇宁间﹐改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靖康末复故。参阅《周礼·天官·大宰》﹑《宋书·百官志上》·《通典·职官二》﹑《文献通考·职官二》。 2.三代掌馔之官。 3.明清时一般称吏部尚书为太宰。
1.相传殷置太宰。周称冢宰﹐为天官之长﹐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春秋列国亦多置太宰之官﹐职权不尽相同。秦﹑汉﹑魏皆不置。晋以避司马师讳﹐置太宰以代太师。北周文帝依《周礼》建六官﹐置天官大冢宰卿一人。隋唐均无此官。宋崇宁间﹐改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靖康末复故。参阅《周礼·天官·大宰》﹑《宋书·百官志上》·《通典·职官二》﹑《文献通考·职官二》。 2.三代掌馔之官。 3.明清时一般称吏部尚书为太宰。
太常
[相关解释]
1.古代旌旗名。 2.官名。秦置奉常﹐汉景帝六年更名太常﹐掌宗庙礼仪﹐兼掌选试博士。历代因之﹐则为专掌祭祀礼乐之官。北魏称太常卿﹐北齐称太常寺卿﹐北周称大宗伯﹐隋至清皆称太常寺卿。参阅《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通典.职官七》。
1.古代旌旗名。 2.官名。秦置奉常﹐汉景帝六年更名太常﹐掌宗庙礼仪﹐兼掌选试博士。历代因之﹐则为专掌祭祀礼乐之官。北魏称太常卿﹐北齐称太常寺卿﹐北周称大宗伯﹐隋至清皆称太常寺卿。参阅《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通典.职官七》。
太府
[相关解释]
1.官名。《周礼.天官》有大府﹐掌府藏会计。秦汉并其职于司农少府。南朝梁置太府卿﹐专管皇室的库储出纳。北齐曰太府寺。北周有太府中大夫﹐掌贡赋货贿。唐曾改太府为外府﹐掌国家钱谷的保管出纳﹐旋复旧。宋以太府半属国家行政﹐半属宫廷事务。辽﹑金﹑元改宋以前的太府寺为太府监。明废。参阅《通典.职官八》﹑《续通典.职官八》。
1.官名。《周礼.天官》有大府﹐掌府藏会计。秦汉并其职于司农少府。南朝梁置太府卿﹐专管皇室的库储出纳。北齐曰太府寺。北周有太府中大夫﹐掌贡赋货贿。唐曾改太府为外府﹐掌国家钱谷的保管出纳﹐旋复旧。宋以太府半属国家行政﹐半属宫廷事务。辽﹑金﹑元改宋以前的太府寺为太府监。明废。参阅《通典.职官八》﹑《续通典.职官八》。
太祝
[相关解释]
1.官名。商官有六太﹐其一曰太祝。《周礼》春官宗伯之属有太祝﹐掌祭祀祈祷之事。秦汉有太祝令丞﹐属太常卿。历代多因之。参阅《通典.职官七》。
1.官名。商官有六太﹐其一曰太祝。《周礼》春官宗伯之属有太祝﹐掌祭祀祈祷之事。秦汉有太祝令丞﹐属太常卿。历代多因之。参阅《通典.职官七》。
失官
[相关解释]
1.犹失职。 2.谓亡失古代职官制度。
1.犹失职。 2.谓亡失古代职官制度。
头品
[相关解释]
1.古代职官中的最高品级。
1.古代职官中的最高品级。
奉户
[相关解释]
1.宋初承五代旧制﹐州县官俸均给实物﹐并指定由所属民户出钱易回。这些被指定的民户称为"奉户"。每本官所受物﹐凡一千﹐分与两户﹐一户输钱五百。如物价不足以抵官俸原数﹐即由奉户补足﹐官府则免除其夏秋两税以外的其他赋役。此制起于后汉干佑中﹐至宋太平兴国元年始废。见《宋史.职官志十一》。
1.宋初承五代旧制﹐州县官俸均给实物﹐并指定由所属民户出钱易回。这些被指定的民户称为"奉户"。每本官所受物﹐凡一千﹐分与两户﹐一户输钱五百。如物价不足以抵官俸原数﹐即由奉户补足﹐官府则免除其夏秋两税以外的其他赋役。此制起于后汉干佑中﹐至宋太平兴国元年始废。见《宋史.职官志十一》。
奉祠
[相关解释]
1.祭祀。 2.宋代设宫观使﹑判官﹑都监﹑提举﹑提点﹑主管等职﹐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员等。他们只领官俸而无职事。因宫观使等职原主祭祀﹐故亦称奉祠。见《宋史.职官志十》。
1.祭祀。 2.宋代设宫观使﹑判官﹑都监﹑提举﹑提点﹑主管等职﹐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员等。他们只领官俸而无职事。因宫观使等职原主祭祀﹐故亦称奉祠。见《宋史.职官志十》。
宗官
[相关解释]
1.指掌礼﹑乐的职官,如三代的宗伯﹑汉代的太常等。
1.指掌礼﹑乐的职官,如三代的宗伯﹑汉代的太常等。
宣徽院
[相关解释]
1.官署名。唐肃宗以后设宣徽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中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宜◇宦官势力渐大,位职亦尊。五代和宋以大臣充当,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宋南渡后废。辽﹑金﹑元亦置。明初改并其职掌于光禄寺。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二》﹑《续文献通考.职官六》。
1.官署名。唐肃宗以后设宣徽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中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宜◇宦官势力渐大,位职亦尊。五代和宋以大臣充当,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宋南渡后废。辽﹑金﹑元亦置。明初改并其职掌于光禄寺。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二》﹑《续文献通考.职官六》。
宣慰司
[相关解释]
1.元置宣慰使司,管理军民事务,分道掌管郡县,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明清时不设于内地,而独存于土司。参阅《文献通考》卷六十﹑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
1.元置宣慰使司,管理军民事务,分道掌管郡县,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明清时不设于内地,而独存于土司。参阅《文献通考》卷六十﹑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
宣抚使
[相关解释]
1.官名。唐德宗后,派朝官巡视经过战乱及受灾的地区,称宣慰安抚使或宣抚使。宋代宣抚使为镇抚一方之军政长官,职位高于安抚使。元于西南地区设宣抚司,参用土官,处理地方军政大事。明清宣抚使皆土官世袭之职。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三》﹑《续文献通考.职官十》。
1.官名。唐德宗后,派朝官巡视经过战乱及受灾的地区,称宣慰安抚使或宣抚使。宋代宣抚使为镇抚一方之军政长官,职位高于安抚使。元于西南地区设宣抚司,参用土官,处理地方军政大事。明清宣抚使皆土官世袭之职。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三》﹑《续文献通考.职官十》。
宣谕使
[相关解释]
1.官名。宋置。专掌奉使宣谕朝廷旨意,事毕即去职。绍兴后以宣谕使负责招抚,或按察官吏,或节制军马,职权渐重。参阅《宋史.职官志七》。
1.官名。宋置。专掌奉使宣谕朝廷旨意,事毕即去职。绍兴后以宣谕使负责招抚,或按察官吏,或节制军马,职权渐重。参阅《宋史.职官志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