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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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承包合同7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鱼塘承包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鱼塘承包合同7篇

鱼塘承包合同 篇1

  为了严格规范东风农场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鱼塘进行养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鱼塘的使用限制 鱼塘仅供乙方依法进行养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二条 承包面积、位置 乙方承包甲方的鱼塘位于东风农场内的沙垄围垦鱼塘,总面积为 35。825 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东至砖厂围墙边 1 米外及南边塘石边,南至 水利堤石边,西至厂房东塘基边,北至原执胜餐厅塘基中心。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贰年。 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底止, 自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需要终止合同,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租金计至合同终止之日。

  第四条 承包费用、履约保证金和缴交要求

  1、承包费用: 承包金为每年 1600 元/亩。每年总承包金为伍万柒仟叁佰贰拾元整 。(57320 元) :

  2、缴交要求(按“先交费后养殖”的原则)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的承包费用。

  (2)第二年起的承包金均须要在当年的 1 月 1 日前缴清。

  3、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正(¥5000 元)。承包期满时,待乙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4、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交。乙方如需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5、缴交地点:东风农场财务室。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鱼塘行使发包权、监督权。

  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时有权收回所承包的鱼塘。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鱼塘资源和农场其它资产的行为。

  4、在承包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发包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包方。

  5、鱼塘承包期间,政府的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6、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7、以现有的排灌设施提供给乙方排灌进出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承包的鱼塘资源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承包期内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对所承包的鱼塘进行了设施改造,对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设的财物,在承包合同期内享有处置权。合同期满时不处置的,则视乙方放弃其所属财产的处置权,甲方有权清理,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不及时清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对鱼塘需根据农场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养殖方式,并自行承担承包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风险。

  3、承包期内不得对鱼塘进行转包,在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承包的鱼塘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4、维持鱼塘的养殖用途,承包期内,鱼塘的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依法执行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品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协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执行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和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鱼塘资源。

  7、不得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占用排水河搭棚养殖。同时,负责修理或更换鱼塘区排水窦的司利、窦板的一切费用。

  8、乙方养殖的产品不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不得养殖法律禁止养殖的品种。若乙方因此影响甲方商誉,需赔偿甲方商誉损失 2 万元,并无条件收回鱼塘。

  9、乙方对死鱼的处理应符合动物检疫法的要求,不得丢弃,否则发现一次需支付违约金 1000 元给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并须承担因此发生的对死鱼的处理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总金额的 0。3收取乙方的滞纳金。

  3、出现下列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触犯法律、造成农场或第三方损失的还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且逾期 30 天的;

  (2)乙方私自对鱼塘进行转包的;

  (3)乙方有违反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规定行为的;

  (4)乙方违反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规定的;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

  (6)因鱼塘入水过高造成农场或第三方(作物)厂房受浸的;

  (7)无论是由于何种原因,由于鱼塘排出的咸水造成农场或第三方的作物生长受影响的;

  (8)越界养殖的;

  (9)乙方破坏农场内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征用或农场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补助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补偿标准按XX区政府的文件执行。

  附件:乙方承包鱼塘的'四至示意图;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XX市XX区东风农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 方(签字):

  签订时间:

鱼塘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经甲方讨论通过将属于甲方所有的位于:下栋屯20亩鱼塘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养殖、种养,为明确双方权利,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协议:

  一、甲方将于 20亩鱼塘发包给乙方承包期为十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金分为二期。每五年为一期,第一期每年为壹仟贰佰元每亩,第二期增加贰佰元,每年为壹仟肆佰元每亩,每年的承包金于每年的4月1日交清给甲方,即先交承包金后再经营,逾期不付清承包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结合同,造成损失即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有用勾机修挖鱼塘、土方,以甲方无关。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有转让权,但要通知甲方:并由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交付每年承包金到满期为止。

  五、在承包期限,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解决不了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水电费应及时按实际使用的数和村民收款标准一致,电费交供电所水费交本屯。在正常情况下,甲方不得无故停水,停电断路,如因甲方:人为无故停水,停电、断路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负责全部的赔偿。

  七、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如有侵权或违法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有自主经营权利,主要为养殖种养业,并可在承包期限内在地上搭建临时建筑。

  九、在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土地征收亩数赔偿归甲方属权,乙方鱼塘经济损失赔偿,由国家规定赔偿给乙方。

  十、在承包期限内,甲、乙方均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在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合同有效成立,本合同与法律同等待遇。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鱼塘承包合同 篇3

  合同编号:东风合XX02 号 :******

  甲方(发包方)联系电话:地址:*****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

  为了严格规范东风农场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鱼塘进行养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鱼塘的使用限制

  鱼塘仅供乙方依法进行养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二条 承包面积、位置

  乙方承包甲方的鱼塘位于东风农场内的沙垄围垦鱼塘,总面积为 35、825 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东至砖厂围墙边 1 米外及南边塘石边,南至 水利堤石边,西至厂房东塘基边,北至原执胜餐厅塘基中心。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贰年。**年 1 月 1 日起至**年 12 月底止, 自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需要终止合同,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租金计至合同终止之日。

  第四条 承包费用、履约保证金和缴交要求

  1、承包费用: 承包金为每年 1600 元/亩。每年总承包金为伍万柒仟叁佰贰拾元整 。(57320 元) :

  2、缴交要求(按“先交费后养殖”的原则)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的承包费用。 (2)第二年起的承包金均须要在当年的 1 月 1 日前缴清。

  3、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正(¥5000 元)。承包期满时,待乙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4、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交。乙方如需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5、缴交地点:东风农场财务室。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鱼塘行使发包权、监督权。

  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时有权收回所承包的鱼塘。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鱼塘资源和农场其它资产的行为。

  4、在承包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发包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包方。

  5、鱼塘承包期间,政府的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6、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7、以现有的排灌设施提供给乙方排灌进出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承包的鱼塘资源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承包期内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对所承包的鱼塘进行了设施改造,对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设的财物,在承包合同期内享有处置权。合同期满时不处置的,则视乙方放弃其所属财产的处置权,甲方有权清理,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不及时清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对鱼塘需根据农场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养殖方式,并自行承担承包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风险。

  3、承包期内不得对鱼塘进行转包,在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承包的鱼塘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4、维持鱼塘的养殖用途,承包期内,鱼塘的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依法执行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品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协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执行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和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鱼塘资源。

  7、不得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占用排水河搭棚养殖。同时,负责修理或更换鱼塘区排水窦的司利、窦板的一切费用。

  8、乙方养殖的产品不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不得养殖法律禁止养殖的品种。若乙方因此影响甲方商誉,需赔偿甲方商誉损失 2 万元,并无条件收回鱼塘。

  9、乙方对死鱼的处理应符合动物检疫法的要求,不得丢弃,否则发现一次需支付违约金 1000 元给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并须承担因此发生的对死鱼的处理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总金额的 0、3收取乙方的滞纳金。

  3、出现下列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触犯法律、造成农场或第三方损失的还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且逾期 30 天的;

  (2)乙方私自对鱼塘进行转包的;

  (3)乙方有违反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规定行为的;

  (4)乙方违反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规定的;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

  (6)因鱼塘入水过高造成农场或第三方(作物)厂房受浸的;

  (7)无论是由于何种原因,由于鱼塘排出的咸水造成农场或第三方的作物生长受影响的;

  (8)越界养殖的;

  (9)乙方破坏农场内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征用或农场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补助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补偿标准按南沙区政府的文件执行。

  附件:乙方承包鱼塘的四至示意图;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东风农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 方(签字): 签订时间:

鱼塘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现将位置于四都镇新四村黄塘嶂的黄塘嶂水库及甲方在黄塘水库边开挖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水产养殖及其它相关养殖,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原则下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面积:

  水库水产养殖面积约30亩、水塘约3亩

  二 、承包时间:

  承包期为 年从20xx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个人鱼塘承包合同范本。

  三、承包费用:

  前10年承包费为每年 元整(¥ ),后 年承包费为每年 元整(¥ )于每年12月前准时上交甲方。

  四、四方权力和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经营。

  2、 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经营及养殖行为。

  3、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前做好三通工作即通路、通水、通电。

  4、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在水库、水塘的合法养殖活动,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水库水面及鱼塘进行正常合法的养殖活动时,甲方应及时出面解决、如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养殖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养殖损失。

  五、乙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应按时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承包费用。

  2.包期间经乙方使用而产生的电费、水费、及其他养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在水库周边养猪。

  4.承包期间乙方有义务帮甲方看管甲方名下的花木及其他基础设施不被损坏、偷盗。

  5.为了养殖需要,可增设拦网,看守棚、网箱、鸡舍、鸭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响水库工程设施安全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六、如因国家征收养殖损失补尝归乙方、其他补尝归甲方。

  七、如果对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八、附甲方原承包合同复印件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甲方:

  乙方:

  

鱼塘承包合同 篇5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养猪场建筑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猪舍、办公室、宿舍及仓库建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猪舍、办公室、宿舍及仓库建房屋檐面积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_号 坯房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_号(中途如有下雨一天则往后推迟一天)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_号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小时;

  (3)不可抗力自然条件;

  五、工程竣工: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质量标准: 县质量检测局为准(不包括材料质量)

  七、合同价款: 金额: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215;建筑面积的总平方米 工程预支款:______万元 竣工日付款:佘下总金额的______% 工程款结算:检测工程竣工日后______个月内无任何施工质量问题则结清所欠佘款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则需及时提供全部建筑不得误工,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费则按照市价赔偿。

  十一、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实施监督。在猪舍内部结构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动乙方的施工人员。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鱼塘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甲方将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城关镇车家店村三组面积约十八亩的堰塘承包给乙方,其闫德沛冲堰塘位置:东至乡村公路,南至闫德沛,汪贵全田上,西至汪福珍旱地,北至都延现旱地,刘述林冲堰塘:东至刘述林老屋,南至宋德慈田上,西至都廷章旱田,北至陈强、闫德沛旱田。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为:养殖,但乙方可以适时以合理的方式调整和优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3、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4.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共计人民币6000.00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堰塘。

  2.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3.遇政府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

  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养殖业可得利益和为重新承包相类似的鱼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费、和重新投资。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鱼塘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沿河路新建一栋砖混结构的私人住宅。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动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水泥、钢材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必要的劳务工具生活用具等;承建项目: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和侧墙面粉水泥砂浆,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2、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农历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以实际做的面积为主,按每平方元计算。

  二、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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