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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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购房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重庆市购房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重庆市购房合同

重庆市购房合同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买卖的标的及价款:

  1、甲方向乙方出售下列房屋:

  房屋坐落

  房屋结构

  房产所有证

  京房权证字第号

  房产共有执照

  出售部位

  东房间

  西房间

  共计间

  建筑面积㎡

  南房间

  北房间

  房屋附属物

  房屋现用途

  出售价格

  (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付款方式:

  a.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支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

  b.上述房产签署买卖契约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购房余款。

  二、责任与权利

  甲方:

  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再另行办理本合同所指标的物的购房协议。

  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

  乙方:

  1、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2、支付购房定金及余款。

  3、付清全款,双方产权过户完结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四、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

  五、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采取第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任何一方申请仲裁或起诉,应从知道和应知道自己一方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提出。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须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变更

  或解除合同。

  七、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房地产交易部门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中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为准。

  十、此房产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

  十一、交易前的物业费、供暖费由甲方负责;交易后的物业费、供暖费由乙方负责。

  十二、公共维修基金:

  十三、其他应说明事项: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

重庆市购房合同2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

  编号: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重庆市购房合同3

  甲方:_________代表:_________地址及电话: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代表:_________地址及电话: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_组团内_________楼房____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_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_________%。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_________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_________/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_________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_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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