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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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变更合同模板汇编十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变更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变更合同模板汇编十篇

变更合同 篇1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变更合同 篇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与已签订的合同一致)

  工程内容: (与已签订的合同一致,包括面积、结构、层数等) 工程造价(元): (大写) (小写) 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编号:

  (一)经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署以下补充协议: 原因: (根据实际情况,发、承包人能够解释清楚的原因填写)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变更为开工年日,竣工天。

  (三)本协议书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条款应按原合同执行,原合同内容与本协议有差异的,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变更合同 篇3

  法定单方变更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如何规避变更劳动合同的风险

  除了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只能依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包括约定变更及即时协商变更两种情形。

  (一)约定变更

  所谓约定变更,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事由,当约定的变更事由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如约变更劳动合同。此种做法只适用于变更事由可以预见的.情形,例如,用人单位预计在不久后将搬入A地办公,此时在招聘员工时,即可在劳动合同中对合同期内工作地点的变更作出明确约定,当然,约定变更后的工作地点必须是确定的,不能笼统地约定不论工作地点如何变化,用人单位均可变更劳动合同。

  (二)即时协商变更

  用人单位作为经营者,其面临的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其可能会顺应市场要求即时变更劳动合同,此时一定要与劳动者充分沟通,取得劳动者的理解和认可,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协商的过程要做到书面化,包括向劳动者送达变更意见书,意见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变更理由、答复期限、要求劳动者予以书面答复及逾期未答复的后果等。即时协商变更可能出现的结果主要有:

  1、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这是最理想的结果;

  2、劳动者未予明确答复,但服从了用人单位的安排,可以认定为劳动者以其行为表明已经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为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实行)》第6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经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3、劳动者逾期未予答复,且未服从用人单位安排,此时不能视为劳动者默认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做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有了这条约定,在劳动者逾期未予答复时,即可视为劳动者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4、劳动者明确答复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要在与劳动者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权衡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成本后作出相应的决策。

  劳动合同变更中的风险规避的好,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是有利的。不管是怎么样的变更方式,最后都是为了能够减少损失。

变更合同 篇4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合同作以下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乙方确认于 年 月 日收到本协议文本。

  签名:

  年 月 日

变更合同 篇5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合同 篇6

  一、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需要在一定情况下进行,业务员应掌握以下几种终止和解除的情况。

  1、合同的终止

  是指已经合法成立的合同,因法定原因终止其法律效力,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

  合同的终止有三种情况,即履行终止、强行终止 (裁决、判决终止)和协议终止。

  履行终止:是指合同已按约定条件得到全面履行。

  强行终止:是由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协议终止:是由合同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由于合同的终止使当事人的某一方遭受损失的,除可以免责的情况外,造成损失的一方负有赔偿责任。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条款、结算和清理条款,也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

  2、合同终止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消;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力。

  3、合同的解除

  解除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签约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在原合同的有效期内,就提前终止合同所达成的协议。

  解除合同也是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方法,目的是使双方已经订立的合同终结。解除合同行为属重大法律行为,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协议、通知)。许多国家民商法对解除合同都制订了限制性措施。

  4、解除合同的条件

  我国《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况,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熟时;

  (2)当事人经协商达成一致;

  (3)因不可抗据因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届时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声明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西方×饭店与×农场主签订购买火鸡合同,准备圣诞节食用,但×农场主未能按期将所需火鸡交与西方×饭店。(因为过了节,就不吃火鸡)故×饭店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肉鸡逾期交货,只负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可赔偿损失。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时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取消。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取消;

  (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并无异议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般情况下,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可以协调解决时,不需要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的方式: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但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由此可见,并不是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都足以使对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只有当一方出现重大违约或违反合同条件时,对方才能解除合同。如果属部分违约,可协商部分解除,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当然,解除合同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另外,如果属政府批准成立的合同,其解除时还应报批准单位备案。

  关于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能否同时并用问题,法律规定解除合同与赔偿可同时并用。

  5、债务的抵消

  (1)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除按照合同性质或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消的以外),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

  (2)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

  (3)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消。

  6、标的物的提存条件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者;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7、提存标的物的规定

  (1)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3)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二、中止和撤销合同

  中止和撤销合同是商业社会中常见的一种现象,业务员应掌握中止和撤销合同的方法。

  1、中止履行合同的条件

  (1)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但是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当另一方对履行合同提供了适当担保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当恢复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这里讲的中止,是指暂时停止,而不是永远终止履行合同,为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当事人一方必须有对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方可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不能无根据地怀疑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无确切证据而擅自中止合同的一方应负违反合同的责任 (如:特定的标的已经灭失或转移,对方丧失清偿能力,对方所属国家因发生战争或政府实行封锁禁运等,都有可能成为对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

  ②一旦对方提供了适当履行担保时,暂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就应继续履行合同。适当担保,是指银行或其他担保人担保,给付履约保证金(定金),抵押担保等。当对方提供了上述形式的担保时,即可认为是"适当担保",中止的一方应当继续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2、中止、提前或部分履行债务

  (1)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2)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或部分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或部分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或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行使代位权的程序

  (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4、撤销权的行使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4)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三、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需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业务员一定要明确合同变更的概念、程序等,以便寻求解决方法。

  1、合同变更的概念

  变更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签约双方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就修改原订合同的内容所达成的协议。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变更合同的条件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2)合同变更应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擅自变更的合同无法律效力;

  (3)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变更应有相应的证据;

  (4)按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其内容的重大变更还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如果合同变更前或变更时,可能存在或发生的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损失的事实,合同变更后,受损害的一方仍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当事人如果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

  3、变更合同的程序。

  (1)变更合同也应贯彻协商的原则。

  ①当事人一方应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 (先做出意思表示);

  ②对方对要约的承诺与否 (是否完全同意要约的内容);

  ③双方在没有达成新的协议之前,单方面变更合同属违约行为。

  如:大宗农副产品预购合同的变更提议,一般应在种植季节前通知对方;鲜活产品收购合同的变更提议,一般应在履行期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变更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新的合同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变更解除的电报、图表、书信等也应作为资料保管)。

  四、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特殊规定

  变更和转让合同有以下相关的特殊规定:

  1、可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法定条件

  (1)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就可以变更或转让合同。

  这里应注意的两个必备条件:

  ①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单方面是不行的;

  ②是限制性条件,就是不能因变更或转让合同而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抗据的因素,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时,允许变更或转让合同。这主要是指:发生地震、台风、水灾、雷击、国家计划调整、事故等。

  (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允许变更或转让合同。如:认为"不必要":主要是指由于对方的违约行为,使守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无法达到原来签约的预期目的,在生产经营上已经变得没有意义,甚至可能会受到更大损失,(如:商业企业与生产企业间签订的季节性商品买卖合同夏令时装,由于生产企业延迟交货,错过销售旺季,已使商业企业应得的利润受到损失,如果再继续履行合同会损失更大,--仓库保管,贷款利息等。因此,合同如继续履行已成为不必要。这时的责任方应是生产企业)。

  2、不可变更或转让合同的条件

  (1)合同不因一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而变更或转让。《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2)当事人一方法定代表人或承办人的变动,不能成为变更或转让合同的理由。在当前企业法律素质较低的情况下,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新上任的厂长、经理,上台第一件事宣布,"以前的债权、债务本人一律不负责!从今天开始重打鼓另开张......"这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合同在签订之后无论是进行变更还是终止,都需要当事人之间进行充分的协商,然后对变更或终止之后的事项作出处理。

变更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 男 女 户口性质:非城镇 城镇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甲、丙双方进行人事调整,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 乙方原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职务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 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工资等相关手续。

  4、 丙方认可此协议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 变更协议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合同 篇8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员工工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对年月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变更合同 篇9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与您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编号: )作如下变更:

  请您于 年 月 日前到 (地点)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特此通知

  xxx公司 员工(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变更合同 篇10

  日常生活中,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后,可能会因各种交易情况的变化而需要变更双方已签订的合同。合同变更是对合同哪些内容的变更呢?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在什么情况下有效呢?无效情节又有哪些?为了便于当事人了解,小编为您解答。

  一、合同变更的效力

  如前述,双方取得一致意见的变更,具有与其他部分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合同变更生效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这是合同意思自治原则的延伸。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当事双方当遵照执行。

  二、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进行修改,改变原有意思表示的行为。双方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关键,也是合同变更的主要内容。广义上讲,合同变更包含所有变动合同元素的行为,包括合同转让;狭义的变更应当不包括合同主体的.改变。

  三、合同变更的形式

  合同任何一方均无法独自完成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必须在取得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之后方可生效,而无论通过何种形式达成一直意见:可以是双方同时签署变更意见,可以是一方签署之后交给另一方,还可以是一方单方面修改之后对方选择性的认可。

  四、单方修改或变更合同的法律效力

  经济交往中,很多情况下需要合同约束双方;签订合同之后,由于种种原因需要作出修改变更;合同变更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反之,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合同变更需要经过批准、登记手续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合同一方单方修改合同,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对其有利的条款予以认可,自认可之日起,该部分条款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变更部分,与合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五、变更约定不明推定未变更

  双方对变更约定明确,则无争议。如果变更部分约定不明确,则不能直接推定其意思表示,而是应当推定为没有变更,合同中原有的相关条文继续有效。律师指出,合同自订立至终结,其中牵涉众多专业法律知识,是一项法律知识高度密集的活动,诸如合同变更等事宜,当事人最好通过专业律师解决,以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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