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解方程这部分内容的教学,我感到不论你的教龄有多长,你对同一教学内容教学了有几遍,每次教学都需要教师静下心来好好的研究教材教法,这样才能用最适合学生未来发展的方法去教学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教版五年级数学上册解简易方程教学反思,望大家喜欢。
人教版五年级数学上册解简易方程教学反思一
新课程的改革,使得小学的知识要体现与初中更加的接轨,五年级上册第四单元“解简易方程”中进行了一次新的改革。要求方程的解法要根据天平的原理来进行解答,也就是说要通过等式的性质来解方程,这一方法虽然说让方程的解法找到了本质的东西,但是也让我感到了许多困惑
1、从教材的编排上,整体难度下降,有意避开了,形如:45-X=23等类型的题目。把用等式解决的方法单一化了。在实际教学中我们要求学生较熟练地利用等式的方法来解方程,但用这样的方法来解方程之后,书本不再出现X前面是减号或除号的方程题了,学生在列方程解实际应用时,我们并不能刻意地强调学生不会列出X在后面的方程,我们更头痛于学生的实际解答能力。在实际的方程应用中,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很显然这存在着目前的局限性了。对于好的学生来说,我们会让他们尝试接受--解答X在后面这类方程的解答方法,就是等号二边同时加上X,再左右换位置,再二边减一个数,真有点麻烦了。而且有的学生还很难掌握这样方法。
2、 内容看似少实际教得多。难度下降后,看起来教师要教的内容变得少了,可以实际上反而是多了。教师要给他们补充X前面是除号或减号的方程的解法。要教他们列方程时怎么避免X前面是除号或减号的方程的出现等等。
人教版五年级数学上册解简易方程教学反思二
学生经历由天平上的具体操作抽象为代数问题的过程,能用等式的性质(天平平衡的道理)列出方程,对于解比较简单的方程,学生并不陌生。
比如:x+4=7学生能够很快说出x=3,但是就方程的书写规范来说,有必要一开始就强化训练,老师规范的板书,以发挥首次感知先入为主的强势效应,促进良好的书写习惯的形成。对于稍复杂的方程要放手让学生去试一试,这样就可以使探究式课堂教学进入一个理想的境界。
不难看出,学生经历了把运算符号“+”看错成了“-”,又自行改正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体验到了紧张、焦急、期待,成功的感觉,这时的数学学习已进入了学生的内心,并成为学生生命成长的过程,真正落实了《数学课程标准》中“在数学学习活动中获得成功的体验,锻炼克服困难的意志,建立自信心”的目标,在这个思维过程中,学生获得了情感体验和发现错误又自己解决问题的机会。老师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学生,也体现在耐心的等待,热切的期待的教学行为上,老师的教学行为充满了人文关怀的气息,微笑的脸庞、期待的眼神、鼓励的话语,无时无刻不使学生感到这不仅是数学学习的过程,更是一种生命交往的过程,学生有了很安全的心理空间,不然,他怎么会对老师说“老师,我太紧张了”,这是学生对老师的信任和自己不安的复杂情绪的表现。反思我们的教学行为,如果在课堂中多一些耐心和期待,就会有更多的爱洒向更多的学生,学生的人生历程中就会多一份信心,多一份勇气,多一份灵气。
人教版五年级数学上册解简易方程教学反思三
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改变了小学阶段解方程方法的教学要求,采用了等式的性质来教学解方程。现将解方程的新旧方法举例如下:
老方法:
x + 4 = 20
x = 20-4
依据运算之间的关系:一个加数等于和减另一个加数。
新方法:
x + 4 = 20
x + 4-4=20-4
依据等式的基本性质1:等式两边加上或减去相等的数,等式不变。
改革的原因(摘自教学参考书):
新教材编写者如此说明:长期以来,小学教学简易方程时,方程变形的依据总是加减运算的关系或乘除运算之间的关系,这实际上是用算术的思路求未知数。到了中学又要另起炉灶,引入等式的基本性质或方程的同解原理来教学解方程。小学的思路及其算法掌握得越牢固,对中学代数起步教学的负迁移就越明显。因此,现在根据《标准》的要求,从小学起就引入等式的基本性质,并以此为基础导出解方程的方法。这就较为彻底地避免了同一内容两种思路、两种算理解释的现象,有利于加强中小学数学教学的衔接。
从这我们不难看出,为了和中学教学解方程的方法保持一致,是此次改革的主要原因。
那么,小学生学这样的方法,实际操作中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这样的改革有没有什么问题? 在我的教学过程中真的出现了问题 。
1.无法解如a-x=b和a÷x=b此类的方程
新教材认为,利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后,解象x+a=b与x-a=b一类的方程,都可以归结为等式两边同时减去(加上)a;解如ax=b与x÷a=b一类的方程,都可以归结为等式两边同时除以(乘上)a。这就是所谓“相比原来方法,思路更为统一”的优越性。然而,它有一个相应的调整措施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它把形如a-x=b和a÷x=b的方程回避掉了。原因是小学生还没有学习正负数的四则运算,利用等式的基本性质解a-x=b,方程变形的过程及算理解释比较麻烦;而a÷x=b的方程,因为其本质是分式方程,依据等式的基本性质解需要先去分母,也不适合在小学阶段学习。
我认为为了要运用等式基本性质,却回避掉了两类方程,这似乎不妥。更重要的是,回避这两类方程,新教材认为并不影响学生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因为当需要列出形如a-x=b或a÷x=b的方程时,总是要求学生根据实际问题的数量关系,列成形如x+b=a或bx=a的方程。但我认为,这样的处理方法,有时更 会无法避免地直接和方程思想发生矛盾。
如“3千克梨比5千克桃子贵0.5元。梨每千克2.5元,桃子每千克多少元?”合理的做法应是“设桃子每千克X元”,从顺向思考,列出方程为“2.5×3-5X=0.5”。然而,按新教材的编排,因为学生现在不会解这样的方程,所以要根据数量关系,转列成“5X+0.5=2.5×3”之类的方程。又如:课本第62页中的“爸爸比小明大28岁,小明Х岁,爸爸40岁。”很多学生根据“爸爸比小明大28岁”列出40-Х=28,可是无法求解,所以又转成Х+28=40。
很明显,第二个方程是和方程思想的基本理念相违背的。我们知道,方程最大的意义,就是让未知数参与进式子,使考虑问题更加直接自然。为实现这个目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列式时应尽量顺向思考,以降低思考的难度。这是体现方程方法的优越性必然要求。事实上,如果学生能够列成“5X+0.5=2.5×3”“ Х+28=40”那就说明他已经非常熟悉其中的数量关系了,此时,用算术方法即可,哪还有列方程来解的必要呢?我们又怎谈引导学生认识方程的优越性呢?
我们不难看出,根据现实情境列方程解决问题,X当作减数、当作除数,应当是很常见、很必要的现象。要学生学会解这些方程,是正常的教学要求,这是不应该回避的,否则,我们的教学就会显得片面和狭隘。
2.解方程的书写过程太繁琐
教材要求,在学生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时,方程的变形过程应该要写出来,等到熟练以后,再逐步省略。这样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带来了书写上的繁琐。
因为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每两步才能完成一次方程的变形。这相对于简单的方程,尚没什么,但对一些稍复杂的方程,其解的过程就显得太繁琐了。
从这两个方面来看,小学里学习等式的基本性质,并运用它来解方程,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许多的现实问题。那么,如果说用算术思路解方程对初中学习有负迁移,需要改革,现在改成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同样出现问题,那我们又如何是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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