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督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做一个计划。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监督工作计划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督工作计划 篇1
根据《XX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工作方案》(仁教科字[xx]13号)精神,为使全市教科系统爱卫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XX市委、市人民政府创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以弘扬健康文化、倡导卫生行为、创造卫生环境、提高广大师生健康素质,全面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强化机关干部、全市教职工健康教育,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2、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校内外环境、食堂、校(宿)舍、卫生室、厕所、垃圾收集、除“四害”等基础卫生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3、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
4、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其中鼠、蚊、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蝇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5、开展创建“卫生学校”、“无烟学校”工作,挂牌率分别达30%以上和100%。
6、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好14周岁以下儿童集体服药驱蛔和蛔虫感染监测工作。
三、工作要点及办法
(一)加强爱卫组织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健全爱卫组织和管理机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爱卫工作机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爱卫专管员专门负责,并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经费到位、条件保证。提高爱卫工作质量,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纳入学校的目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制度,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创卫指标和资料档案的归档整理。
(二)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人人参与氛围
1、切实加强“爱卫”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展板、校园广播、网站等宣传阵地宣传爱国卫生工作,把爱国卫生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创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卫生、校园环境保护、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宣传爱卫工作意义、内容,不断提高师生员工对爱卫工作的认识,营造人人爱卫的良好氛围。
2、重点抓好“爱国卫生月”活动
xx年4月是第26个爱国卫生活动月,结合当前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需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广泛发动师生,全面整治创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净化美化校园环境,提高教育系统整体卫生水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
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积极开展学校环境卫生及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保持教室、宿舍、厕所等校园环境清洁,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重点加大学校食堂、师生宿舍、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坚持开展每日清洁扫除、卫生评比等活动。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市爱卫会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增加经费投入;做好春秋季灭鼠、夏季灭蟑灭蝇灭蚊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杀灭活动顺利开展;坚持药物消杀与环境整治相结合的原则,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地,重点对学校食堂、餐厅、垃圾场、下水道等部位进行重点灭杀。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的标准要求。
(三)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培养良好行为习惯
1、严格规范健康教育课程。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保证每周0、5节健康课,做到“六有”(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考核、有评价),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健康教育常规,建立正常有序的教学秩序,严密课堂组织,提高教学质量。健康教育教材内容不足的,可自行充实校本教材,重点抓好学生的青春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控烟教育、疾病预防教育和膳食营养教育等。
2、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利用“第26个爱国卫生月”、“5月20日中国学生营养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12月 1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围绕《健康66条——公民卫生与健康知识手册》内容,开展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传媒的教育功能,扩大健康教育的辐射面,通过发倡议书、请家长进学校、组织宣讲队进社区、“小手牵大手”等多种形式,让健康知识进万家。
3、认真组织健康教育评价。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组织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评价工作,通过学校自查和市教科局评价,进一步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同时,认真组织一年不少于两次的机关人员和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的测试工作。确保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强化机关干部、全市教职工健康教育,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4、积极开展“卫生学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利用多种形式传授创建知识,进一步优化学习和工作环境。同时,对照创建标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创建成功。
5、重视近视眼防控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进一步落实每学期2次的学生视力监测制度和监测结果通报制度,使学生近视眼新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四)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加强校园绿化、美化、硬化、亮化建设。
1、全力推进各学校“旱改水”的改厕工程。认真清理重点区域学校的厕所情况,xx年春季开学前全面完成改厕任务,使之合乎《中小学厕所建设标准》。
2、搞好种草植树工作,改善校园环境。改善教室照明、增设水龙头洗手池等,使校内外环境、食堂、校(宿)舍、卫生室、厕所、垃圾收集、除“四害”等基础卫生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3、加强教育系统在建工程管理,按照文明规范施工要求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相关管理工作。
(五)加强食品卫生工作,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管理。
1、加快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设置凉菜制作专间和二次更衣间,完善消毒和餐具保洁设施,实施食堂规范化管理。
2、加强学校及教育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收集汇总近三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资料齐全;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达到100%;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并严格落实。
4、严格进行餐具消毒和存放,操作间要环境整洁,主、副食品的贮藏符合卫生标准,有防鼠和防蝇设施;加强对校园内食品经营场所的管理,严禁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
(六)加强学校饮用水日常管理,杜绝学生饮用生水。
1、重点做好校园桶装水索证(卫生许可证和质量检测合格证)和净水器定期消毒工作,做好桶装水索证、检验相关资料收集和净水器定期消毒记录,禁止净水器摆放脏乱的环境,坚决杜绝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2、扎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各项工作,杜绝学生饮用生水,确保饮用水安全。
(七)切实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传染病预警能力。
1、积极做好重点时段的季节性流感、禽流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督促出现流感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及时就医。加强与卫生部门的疫情信息沟通,做到传染病学生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防止聚集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2、加强传染病易发季节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开展传染病预警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并按规定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八)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完成14周岁以下儿童集体服药驱蛔,配合疾控部门做好蛔虫感染监测工作,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控制在3%以内。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1、各学校校长务必加强爱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合作,落实专兼职人员管理,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在本工作计划的指导下,各学校可创新性开展其他爱卫工作;爱卫工作资料收集、报送请按仁教科创卫[xx]2号文件执行。
3、积极开展爱卫宣传,向教科局创卫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邮箱:。联系电话:。
4、市教科局创卫工作督查组采取平时与集中的形式对各学校爱卫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不能如期完成任务、不按时报送相关资料以及其他影响市教育系统创卫工作的行为,将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监督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以来,监督审理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的工作部署,大力加强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取证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积极承办和处理大队各项工作事务安排,着力提升镇、街道办园区安监人员执法业务技能,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处罚卷宗的审理、重大行政处罚事项的集体讨论等程序,按时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从严查处各类事故和群众举报案件。
今年以来,共参与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2起(“1.18国亨酒店坠落事故”、“1.31苏宁电器坠落事故”、“2.1沣水河庄机械伤害事故”、“2.27绿缘建材坠落事故”、“3.22金梦园坠落事故”“3.28山泉路圆通院内坠落事故”、“3.31南定福雷期陶瓷机械伤害事故”、“4.13沣水张二村晨宇彩钢瓦坍塌事故”、“4.23杨州兆年物流灼烫事故”、“4.26聚德建筑公司蒋佃忠项目部病亡事故”、[20xx]“12.1邹平县西王金属科技公司车辆伤害事故”、“6.16番南路与东二路交叉路口华润燃气泄漏事故”)。结案去年事故1起(“9.5牵引电机触电”);接待群众上访举报、市安监局交办件、12345市民投诉办转办件共26起,对每起举报件做到了起起有落实,件件有回声。特别是超出安监局执法范围的举报件,能及时联系住建局、商务局、交通局、公用事业局及有关镇、街道办等单位,帮助举报人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受到了举报群众的好评。
二、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和处罚款追缴工作。
到目前为止,追缴安全生产事故罚款70.2万元(亿佳粉体50.2万元、牵引电机20万元)。
三、以培训为抓手,着力提升镇办安监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技能、规范行政执法卷宗。
以大培训为“依托”,夯实执法人员业务基础。今年年初集中对全区安监系统的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就执法文书的填写、文书间隔时间的规定、法律条文的引用、执法卷宗的装订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给每位执法人员配发课件教材。同时还邀请市支队高卫东主任,就行政执法中应注意的技巧问题进行了授课,较大地提高和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和业务素质。以业务会为“突破口”,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卷宗制作人业务联系会,对卷宗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通过分析讨论,找出解决问题的有关措施;以转换角色为“契机”,着力打造业务技能能手。坚持每月从镇办抽调两名业务到人员,与局里卷宗审理小组一起审理卷宗,通过角色转换,从不同角度、不同高度、不同视角来看待问题,从中找到差距,不断自我提高。通过采取多角度的轮换培训措施,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得到了较大提高,在市支队组织的第一季度卷宗评审中,取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
四、从严审核,确保每起行政处罚卷宗经得起“听证”、“复议”、“诉讼”的验证。
今年上半年,共审核全区安监系统行政处罚卷宗 起,处罚款 万元,没有一起要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 起行政处罚卷宗,目前已追缴归档**起,镇办(4月份以前已追缴完毕)还差**起,局科室还差**起(各科差**起)。
五、积极承办和处理大队各项工作事项。
一是制定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化执法检查奠定了基础。二是对16、17、18年的执法检查计划和执法检查卷宗,进行了整理、归档、补充和完善,为迎接省巡视组的检查,做了充分准备。 三是组织10家建陶和2家化工企业,开展了异地执法问题座谈分析会;四是承办、调度、汇总和上报大队、局里各类文书与报表220余份;
六、积极督导,及时将执法检查信息上传法制网。
上半年上传法制网信息129起(从20xx年12月18日算起),如果按每月每个镇办、局科室各上传两起卷宗,应上传204起卷宗。7月份上传3起卷宗(其中一起无效)。
七、规范化管理行政处罚卷宗档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镇、街道办、园区行政处罚卷宗的`管理,监督审理科依照《山东省行政处罚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了处罚档案管理规定、处罚档案管理橱柜,并对各镇、街道办园区安环站处罚档案的内容、顺序、格式、装订、封面进行了统一规范,按照分类管理的方法,使之科学化、规范化。
八、下一步的工作
一、积极准备,迎接市支队第二季度执法卷宗评比工作;
二、8月份,准备在全区安监系统开展一次“着力提升业务素质,积极开展执法业务比武”的活动(预备通知已下发);
三、继续做好各类事故、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
监督工作计划 篇3
根据《20xx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意见》,为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经常性工作的开展,制定20xx年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重点监督检查2月6日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月,以多种形式收集掌握各区县、市级机关各单位贯彻落实“2·6”大会精神、制定本年度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意见、办实事项目等情况,编发简报,加强指导。
3月,建立100个企业联系点、10个重点项目联系点,3月下旬,以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检查了解市级机关贯彻“2·6”大会精神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
第二季度:重点监督检查加强处室作风建设的落实情况。
4月,组织监督员以回访等方式,督查“群众评议机关”中有关投诉件的办理情况,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能解决的问题争取在6月底前全部解决。
5月,围绕加强处室作风建设,组织监督员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月活动。一是组织部分监督员走访群众评议人联系点,了解机关重点处室履行审批、执法、收费、服务职能等情况。二是组织部分监督员走访重点项目联系点,了解市级机关相关职能处室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中转变作风情况。三是组织部分监督员以暗访方式,了解机关服务窗口文明执法、文明服务的情况。
6月,组织监督员走访百企联系点等多种形式,了解市级机关有关职能部门服务企业方面的情况。
第三季度:重点监督检查市级机关落实办实事项目、履行承诺制方面的情况。
7月,组织监督员走访街道、社区和群众评议人联系点,了解市级机关涉及基层和群众的办实事项目的进展和落实情况。
8月滤布,监督检查市级机关部分单位对社会承诺事项的兑现情况。
9月,组织监督员对市级机关部份直属处级事业单位落实“六公开”制度、依法行政的情况。
第四季度:重点监督检查评议处室工作等情况。
10月,组织市级机关部分作风建设联络员,采取互查方式,了解市级机关各部门制定评议内设处室方案及进度、任期满五年的重点处室负责人轮岗交流情况。
11月,组织监督员走访身边群众,了解对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下旬集中交流监督情况,汇总群众比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提交有关部门解决。
12月,组织对市级机关部分重点处室进行作风评议,开展对市级机关各部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评价。
二、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措施
1、加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的学习培训,了解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的任务、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计划,增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2、认真研究和改进搞好监督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客观性和时效性,压滤机滤布尽量减少对机关正常工作的影响。
3、及时汇总和反馈监督检查情况,协助有关单位搞好对监督中反映问题的整改,增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
监督工作计划 篇4
学校卫生工作的对象是正处在迅速生长发育过程中的青少年一代,而学生是处在长知识、长身体的时期,他们的学习、劳动、体育锻炼、生活等卫生问题都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关系到他们成年后的体质,甚至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兴衰。为了搞好学校卫生工作,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xx]7号)的精神和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重点监测学生生活饮用水、学生生活环境(就餐、学习、住宿),搞好健康教育,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杜绝学校发生事件;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情将xxxx年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校卫生,防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
1、传染病防控工作
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学校健全传染病防治预案,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健康体检制度;传染病防治及预防接种:各校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和入学入托疫苗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
2、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生校舍、生活设施、公共场所的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及学生宿舍、学校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条件等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卫生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学生能有更好的就学环境。
3、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开展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市学校饮用水卫生现状,重点监测学校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开水、分质供水和桶装饮用水以及直饮水机的水质质量,规范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4、校医室的监管
在寄宿制学校或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医生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且三室独立(诊室、处置室、治疗室)。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设立保健室,保健老师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
二、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对供水单位的水源防护情况、制水工艺、水处理设施清洗消毒、水质自检和涉水产品认真检查;对所有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末稍水的水质进行一次抽样监测。此次重点检查内容是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水质检验情况、水质净化消毒、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置程序、饮用水源卫生防护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并通知我局验收。
2、二次供水监督
二次供水单位实施“四必须”即:必须对水箱盖加锁、必须建立水箱管理档案、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做到机构健全、专人管理,责任到位,证件到位,必须消毒措施到位,消毒记录清楚,每年对水箱进行二次清洗和消毒并经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重点检查供水单位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索取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和产品检验报告;涉水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供水单位是否使用文件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类消毒剂;涉水产品是否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与验收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等。
三、时间安排
学校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xxxx年3月6日—4月20日,9月20日—10月10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xxxx年5月8日—xxxx年8月20日,10月20日—12月10日。
每个阶段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卫生监督所将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进行汇总。市卫生监督所在各个阶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学校卫生监督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监督工作计划 篇5
20xx年食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加强人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借鉴经验,认真履行新职责,摸清我县餐饮企业服务现状,初步建立全县餐饮服务企业信誉档案,采取各种有效监管措施,强化市场监管,积极探索有利于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的新方法和新机制。
一、强化政策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采取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培训,股室内部的培训与各成员自学的方式,加强餐饮服务也监管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全面提高食品执法队伍素质。
二、建立健全食品执法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监督服务工作流程,规范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三、建立全县餐饮服务企业信誉档案。在日常监管的同时,摸清我县餐饮服务企业现状,初步建立全县餐饮服务企业信誉档案,为日后推行我县餐饮服务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四、开展餐饮服务业市场监管工作,积极探索有利于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的方法与机制。
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力量整治小型餐饮业、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针对餐饮业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无证等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餐饮业卫生许可、原料采购、餐具消毒专项检查。1、规范餐饮业和集体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加强对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和管理。对发换证的餐饮服务企业做好资料建档,建档率达100%。2、开展餐饮业原料采购检查。检查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管理。加大对餐饮服务企业违法按键的查处力度,以提高餐饮服务企业的法律意识。制定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高考、中考、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等期间的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食品专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督导。
五、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积极编印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制宣传资料,认真组织好各类法制宣传日的法律法规宣传及咨询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观念,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监督工作计划 篇6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xx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三、行政执法总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
1.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四、执法计划的实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执法要求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六、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监督工作计划 篇7
为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我中心依据上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要求,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基础,规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上级机构分配的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能力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水平。
一、具体职责
1.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2.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3.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工作。
4.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6.完成上级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7.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具体职责:
(1)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2)掌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基本资料。
8.做好居民家庭饮用水卫生现场监测及安全巡查记录,每季度五户整理存档。
二、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宣传活动
1.于第一季度完成{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2.于第二季度完成{饮用水卫生安全小常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留有影像资料。
3.于第三季度完成{学校传染病防控科普知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科普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4.于第四季度完成{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三、做好上级培训及本院内部培训资料整理
1、上级培训:将上级培训通知,培训材料,会议签到,培训影像资料及相关学习笔记整理存档。
2、本级培训:做好本级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材料、培训签到表、培训成绩单、培训试卷、培训影像资料、培训小结整理存档。
四、加大传染病防治宣传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监测水平。
2、配合院内专职传染病管理主管人员,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检查,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
自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以来,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