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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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租房合同(集锦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北京市租房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市租房合同(集锦15篇)

北京市租房合同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其居住的_____号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居住/商业)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房屋设备

  1、房内设备:空调一台、衣柜一组(或一个)桌凳各一套、窗帘一套、顶灯一盏、电表一个、席梦思一张(含床垫)房屋钥匙一套(共五把);

  2、公用设备:电冰箱一台、太阳能热水器一套(含浴霸)饮水机一台、沙发一套、电视柜一个、顶灯若干、壁钟一个、窗帘三套、桌椅若干、煤气灶一套(含煤气罐两个、排气扇两个)橱柜一套、鞋架一个、清洁用品一套(拖把、簸箕、扫把各一个);

  3、甲方付给六楼防盗门和进门防盗门钥匙一套(不含室内房门钥匙),每套三个,如有丢失,乙方按照三只锁总价人民币一百八十元赔付,

  第三条:租赁时间

  1、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至少为两个月(_____天);

  3、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四条:房屋租赁费用

  1、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超过租期(_____天内)按_____元/天计算,超过_____天按一个月计算;

  2、乙方需支付房屋押金人民币_____元;

  3、租金按月支付,先付款后住房;

  第五条:房屋使用费用

  1、是否使用煤气灶做饭:是(____)/否(____);

  2、物业管理费___元/月,网费___元/月,网线自备;

  3、乙方自行承担本屋电费,每月加收一度电的过渡费用;

  4、煤气费由所有用户按比例平摊,房屋使用费用按月结清;

  第六条:房屋及设备维修保养

  5、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

  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6、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乙方责任

  1、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2、按时交纳房租及房内费用;

  3、保持房内整洁,不影响其他住户(如果长期不干净,甲方可请钟点工,费用乙方必须承担);

  第十条:退房

  1、如需退房乙方须提前两周通知甲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中途退租,如违约,乙方押金作为甲方的损失金;

  3、确定房内物品、设备无损坏、丢失后,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

  第十一条:租房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二条:租房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3、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4、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5、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第十三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签署无误后即日生效。本租房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一、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_______市_______小区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___楼_______号,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用期限____月。

  二、 每月租金_____元,乙方第一次付____个月租金合计_____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一个月支付,租期满不续租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或通过诉讼解决。

  三、 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他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或经营,并负责物业费,包烧费的'支付,市内的水、电、煤气、卫生、电话、治安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 乙方交给甲方水、电、煤气、电话、房屋、等费用押金人民币_______元,还房时,乙方不欠任何费用,甲方全部返还人民币___元,如欠费用则由乙方补充或在押金中扣除。

  五、 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收回房屋的权利(盖不退还乙方交付的任何费用)

  六、 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返还已方余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需无条件搬出,甲方退还余下的租金,双方均不属违约。

  七、 乙方在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七天之后,甲方可打开房门收回此房,一切后果乙方自负并应补交所有拖欠费用。

  八、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各____份,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九、 电表指数:民用表:____公用表:____煤气指数:_____ 水表指数:____

  十、 退房时,乙方应将承租方的室内(外)恢复原样。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3

  出租方(甲方): _____

  身份证号 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_____

  身份证号 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_____市 ________ 小区 _____号楼 ___ 层 _____号房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____ 年__月 __日至 ___ 年 __月 __日,共计 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________ 元,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合同当日内付清( ____个月租金), 第二次付款在 _____年 __ 月 __日前付清( ___ 个月租金),第三次付款在 ____ 年 ___月___ 日前付清(__个月租金),若乙方自应交下期房租之日起30天未交租金,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索乙方所欠租金及违约金。房屋设施及各项费用保证金为________元,租赁期满后,若设施无损坏,各项费用无拖欠,按时交房,则保证金退还。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在租赁期满前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元。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补充条款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XX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

  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

  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

  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____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日(□书面/□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 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

  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

  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 .

  (二) .

  (三) .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执 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北京市租房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年_____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元(大写:____元)。该房屋租金____(□年/□月)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2015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2015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条 2015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条 2015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2015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北京市租房合同6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个月的。

  租房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的标准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_____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范本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范本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范本副本_____份,送_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 法人代表人(签名):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 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2017北京的租房合同范本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其居住的 号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居住/商业)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房屋设备

  1、 房内设备:空调一台、衣柜一组(或一个)、桌凳各一套、窗帘一套、顶灯一盏、电表一个、席梦思一张(含床垫)、房屋钥匙一套(共五把);

  2、 公用设备:电冰箱一台、太阳能热水器一套(含浴霸)、饮水机一台、沙发一套、电视柜一个、顶灯若干、壁钟一个、窗帘三套、桌椅若干、煤气灶一套(含煤气罐两个、排气扇两个)、橱柜一套、鞋架一个、清洁用品一套(拖把、簸箕、扫把各一个);

  3、 甲方付给六楼防盗门和进门防盗门钥匙一套(不含室内房门钥匙),每套三个,如有丢失,乙方按照三只锁总价人民币一百八十元赔付。

  4、 乙方应妥善使用上述设备,如有人为损坏原价赔偿;

  第三条:租赁时间

  1、 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租赁期至少为两个月(60天);

  3、 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四条:房屋租赁费用

  1、 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 _元/月,超过租期(7天内)按 元/天计算,超过7天按一个月计算;

  2、 乙方需支付房屋押金人民币300元;

  3、 租金按月支付,先付款后住房;

  第五条:房屋使用费用

  1、 是否使用煤气灶做饭:是(____)/ 否(____);

  2、 物业管理费3元/月,网费20元/月,网线自备;

  3、 乙方自行承担本屋电费,每月加收一度电的过渡费用;

  4、 煤气费由所有用户按比例平摊,房屋使用费用按月结清;

  第五条:房屋及设备维修保养

  5、 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6、 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 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乙方责任

  1、 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2、 按时交纳房租及房内费用;

  3、 保持房内整洁,不影响其他住户(如果长期不干净,甲方可请钟点工,费用乙方必须承担);

  第九条:退房

  1、 如需退房乙方须提前两周通知甲方;

  2、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中途退租,如违约,乙方押金作为甲方的损失金;

  3、 确定房内物品、设备无损坏、丢失后,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

  第十条:租房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租房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北京市租房合同7

  合同编号:

  出租方:

  身份证号:

  中介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

  经中介方介绍,承租方愿承租出租方提供如下房屋作xx用途,为明确责任,恪守信誉,特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简介

  房屋地址号楼室,房屋结构xx,面积xx平方米,间数xx间,留用设施(附签署设施清单),房屋产权性质xx,租赁许可证编号xx,治安准租证编号xxx。

  二、约定事项

  1须提前一个月与出租方协商或通过中介方再统一办理续租手续。

  2、租金,每月租金为元,付款方式xx,出租方、承租方向中介方支付服务费xx元,其中出租方支付xx元,承租方支付xx元。

  3、租住人员,共人,其中男人,女人,16周岁以下儿童x人,租用期间,承租方不得留宿他人及搭客居住,一旦发现,由出租方或中介方告知公安部门查处。

  4、租用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有承租方自理。即:水费起xx吨,电费起xx度,煤气费起xx度,电话费xx月起,有线收视费-月起,物业管理费xx月起,支付形式在其他的约定事项中体现。

  5、租用期间,出租方交房前应确保房屋设施能正常使用,承租方应在20xx年xx月xx日之前对出租房屋设施进行验收,出租方的一切设施在签署设施清单并经承租方查核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xx元押金。

  6、租用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墙壁、地坪、内部装潢等用途设施,如需改变,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与出租方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的,承租方和中介方不承担责任。

  7、承租方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或委托中介方将房屋收回并扣留其房屋组经余款的全额作为违约金处理。

  8、租用期间,出租方、承租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补偿一个月房租金。

  9、承租方租用期间,需在首期房租金到期一个月前支付下期房租,不得拖欠或

  拒交,吵过15天仍不付款,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退房,还并可扣留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三、各方责任

  1、出租、承租及中介方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省、苏州及昆山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行为的,有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出租、承租及中介方均应积极接受、服务公安、工商、建委、卫生、计划生育、物价、地税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3、承租方应遵守社会公德,妥善处理好邻里关系,遵守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四、关于委托管理

  在租用期间,出租方如委托中介方代为负责日常管理的,双方应签定委托管理协议书;出租方应向中介方支付一定的委托管理费;中介方应落实专职人员和有关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好委托管理责任和治安管理责任。

  五、其他约定事项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

  1、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承租双方、中介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中介方:

  单位或个人(盖章)

  单位或个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手机(BP):

  手机(BP):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8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北京市XX区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x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押金xx元),按季度年结算。每季季初x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网费由乙方负担,小区供暖费、物业费、卫生费由甲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六、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x个月以上。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xx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9

  出租人(甲方):刘雨萌

  证件类型及编号:

  身份证:2301029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身份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立水桥甲3号院立城苑小区2号楼8单元1502室。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租赁用途为居住,租赁房间为:,面积为:平米。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2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清点室内物品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七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支付方式:(□现金),押一付三,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1、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元。

  2、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元。

  3、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元。

  4、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元。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7、8、9、12由甲方承担,1、2、3、4、5、6、10、11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

  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7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5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

  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7日通知对方,并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一个月的房屋租金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国籍:

  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位于第_____层,_____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___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一)水、电费;

  (二)煤气费;

  (三)供暖费;

  (四)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一)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二)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三)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11

  出租人:

  承租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X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等原则,承租人和出租人就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人资格 本合同出租人属于下列第 种情形:

  (一)出租人为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二)出租人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授权)的管理机构,被委托(授权)单位以委托人或自身的名义与承租人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承租人资格

  本合同承租人属于下列第 种情形: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

  (二)在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_X籍农业转移人口或X籍外来务工人员。

  (三)在城镇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_X籍外来务工人员。

  (四)符合条件的其他群体。

  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情况

  (一)出租人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住房)坐落

  (二)该住房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见本合同附件2。该附件作为出租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承租人交付该住房和承租人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返还该住房时的完整验收依据。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二)该住房仅供承租人及本合同附件1载明的家庭成员或共同居住人员居住使用。

  第五条

  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及期限

  (二)承租人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1个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10个工作日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2、按季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3个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10个工作日支付下个季度的租金。

  3、按半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6个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10个工作日支付下个半年度的租金。

  4、按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为期12个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提前10个工作日支付下个年度的租金。

  5、一次性支付。由承租人在领取该住房钥匙时将本合同租金总额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 (三)承租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四)租赁期内,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调整租金标准,承租人承诺按照调整后的标准交纳租金。

  第六条 租房保证金

  承租人在房屋交付前,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次房屋租金时,一并满返还房屋时,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出租人全额退还租房保证金本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双方约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一)与该住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及相关规定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电视、物业服务等费用、承租人承担的.维修项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第八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租人,并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本合同附件2载明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或盖章,并移交该住房钥匙为交付。

  (二)租赁期满不再续租或申请续租未予核准,以及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须提前返还房屋的,承租人在合同到期之日起20日内,将该住房及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物品返还出租人。返还房屋时,承租人应当保持该住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结清租金、费用等全部款项。返还房屋后,承租人遗留的物品,出租人可作废弃物处理。

  第九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相关物品的维修

  本合同所称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的维护、修理、更换。

  (一)租赁期间,出租人承担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下列项目的维修: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棚等构件;

  3、相关规定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的项目;

  4、依法由维修资金开支的维修科目; 5、其它:。

  (二)租赁期间,承租人承担下列项目的维修:

  1、房屋门窗的玻璃及门框扇、窗框扇等;

  2、分户水表后的水管、水龙头、洗涤盆、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3、分户电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4、故意或者过失损坏的房屋构件、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等; 5、其它:。

  (三)应当由第三人维修的,由出租人负责联系维修,承租人也可以自行联系维修。

  (四)承租人负责维修的项目,承租人可以自主选择维修人,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房屋所在小区对维修的项目在规格、尺寸、材料、色彩等方面有统一要求的,承租人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维修。 (五)出租人因维修影响承租人居住,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 (六)出租人对住房进行检查或维修,承租人给予必要的协助。因承租人原因导致该住房未及时检查、维修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任何一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而导致损失,造成自己损失的自行承担,造成对方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其它: 。 第十条 房屋的使用

  (一)承租人应安全、节能、环保、合理地使用住房、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因使用不当、擅自拆除或者改造导致该住房、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损坏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承租人不得有下列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为:

  1、擅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器、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窃电;

  2、擅自改装室内给排水、燃气管线;

  3、在房屋内或者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在房屋内堆放超出房屋使用荷载的物品;

  5、其他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为。

  (二)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设施和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承租人需要对房屋进行改善,必须在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返还房屋时,承租人不得拆除改善的部分,出租人不补偿承租人因改善而支出的费用。 承租人未经书面同意擅自改善或者返还房屋时拆除改善部分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三)其它: 。

  第十一条 租赁合同的变更 因实施城乡规划、房屋被征收征用,出租人提前收回该住房的,应对承租人先行安置。承租人可在出租人提供的其他房源中选择住房继续承租,双方订立变更合同。 第十二条 租赁合同的提前终止和承继

  (一)租赁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因战争、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该住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灭失或者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

  2、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租赁期间,承租人因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资格条件的,本合同终止。承租

  人应当及时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报,并返还租赁房屋。承租人隐瞒不报或拒绝返还租赁房屋,按照合同约定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死亡的,本合同附件1载明的家庭成员属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可以继续承租该住房,租赁期限为本合同剩余租赁期限。

  第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续签

  承租人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资格条件,需要继续租赁的,应提前3个月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实物配租续租申请。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出租人与承租人可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 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一)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交付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 2、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 3、其它:。

  (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承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

  1、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或住房状况,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资格的;

  2、转借、转租或者利用承租房屋从事经营活动、擅自调换承租房屋的;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及附属设施设备的; 4、故意或者过失损坏承租房屋,在出租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5、逾期6个月未支付租金或未支付物业服务费累计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导致房屋结构损坏、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的;

  8、其它:

  第十五条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向承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总(一)因房屋权属争议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一)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出租人延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 倍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总

  (一)违反使用、维修、返还等约定义务的; (二)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三)其它: 。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

  自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 倍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逾期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相关物品的,自约定返期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向出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房屋的强制收回

  承租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应当返还房屋而拒不返还的,出租人可报请有关部门强制收回,

  承租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份,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北京市租房合同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北京 市____________________ 路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 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 房内设备另立清单租房合同,清单租房合同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________ 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____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____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

  抬 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____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 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 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 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 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 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 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 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 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 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 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 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 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 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 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 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 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 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 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 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 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 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 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 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 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 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 租房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本租房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租房合同13

  一、租赁房屋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区栋单元四楼门的出租给乙方做为日常居住使用。

  二、租赁期限

  1、租期为不定期,任何一方均可解除该租赁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如任何一方有变动居所的意向,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向对方说明,否则需要支付对方(因未被提前告知而受到损失的一方)一个月的租金做为损失补偿。

  3、如甲方先变动居所,不再租赁该房屋,而乙方又想继续承租该房屋的,甲方须召集房主、乙方进行三方协商,由房主和乙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甲方未召集的,须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如房主与乙方达不成租赁协议且甲方的转租行为未取得房主同意导致乙方被迫搬离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处理。

  三、租金

  1、月租金为xx元,于阳历每月的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且为现金。

  2、甲方收取租金须向乙方出具收条,未出具收条的,乙方有权不支付相应月份租金。

  3、甲方不得委托第三人向乙方收取租金,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相应月份租金,待甲方能够亲自收取租金时,乙方将累月未付租金一次性给付甲方。

  4、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押金。

  四、费用负担

  1、电费由甲方单方负责。

  2、水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暖气费由双方日常生活共同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平摊。但如果某项费用是由房主(即出租本房屋给甲方的人)承担,甲方不得再让乙方承担,否则乙方须双倍返还。

  3、租赁物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属于乙方过错导致租赁物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做为承租人,有义务帮助甲方维持房屋财产的完整,不得恶意损害房中设施。但属于易耗易损物品且属于正常使用中的合理消耗的,应计入维修费用。

  五、与房主纠纷处理

  1、因甲方并非房主,甲方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合同,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均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与房主发生任何权利义务纠纷,甲方不得牵连于乙方,或将任何不利的风险或结果加于乙方。否则,由此给乙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自己的行为违反与房主签订的合同,造成房主的损失,其责任由甲方单独承担!

  六、其他事项

  1、甲方转租房屋应当取得房主的同意,甲方保证已经获得房主同意。如因未取得房主同意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居住的(包括但不限于被房主驱逐、经常性打扰、门被换锁、所属财产被丢弃等),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不低于月租金倍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即为有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北京市租房合同14

  委托人:(系房屋承租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

  护照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系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委托人为租赁《房屋需求信息》(见本协议附件)所要求的房屋(以下简称意愿租赁房屋),委托受托人提供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服务。

  受托人指派委托人选定注册在受托人名下的下列房地产经纪人为本协议委托事项的承办人,执行委托事项:

  承办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号: 。

  承办人选派注册在受托人名下的下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为本协议委托事项的协办人,协助承办人执行委托事项:

  协办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

  第二条 房屋需求信息

  签订本协议时,受托人应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委托人详细询问其意愿租赁房屋的用途、区位、租金水平、户型、面积、建成年份或新旧程度等要求;委托人应对其租赁意愿表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租赁意愿,与委托人共同如实填写《房屋需求信息》。房屋需求信息》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内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可多选):

  (一)提供与意愿租赁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二)寻找意愿租赁房屋及其出租人。

  (三)对符合委托人租赁《房屋需求信息》要求且得到委托人基本认可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查和实地查验。

  (四)协助委托人与出租人达成房屋租赁合同。

  (五)为委托人代办税费缴纳事务。

  (六)代理交接房屋、附属设施及家具设备等。

  (七)代理办各种收费设施的交接手续。

  (八)其他(请注明。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代办事项而向委托人收取证件、文件、资料时,应向委托人开具规范的收件清单,并妥善保管;完成委托代办事项后,应及时将上述证件、文件、资料退还委托人。

  第四条 委托期限与方式

  (一)委托期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止。

  3.其他(请注明) 。

  (二)委托人承诺不承诺在委托期限内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为独家委托。

  第五条 委托承租价格

  委托人要求委托承租的房屋月季年 租金不高于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委托人支付的租金应与出租人得到的租金相同。

  第六条 服务费用支付

  (一)佣金

  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委托人与出租人达成房屋租赁合同的,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佣金。

  1.佣金的支付标准及金额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

  (1)按房屋租赁合同中载明的月季年 租金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计付佣金。

  (2)按固定金额人民币 大写元(小写 元)支付佣金。

  (3)其他(请注明) 。

  2.佣金的.支付时间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

  (1)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

  (2)其他(请注明)。

  3.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未能达成房屋租赁合同的,对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事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下列选项只有一项有效,填写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选项执行):

  (1)由受托人承担。

  (2)以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为限,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支付。

  (3)按上列约定佣金支付标准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计算,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支付。

  (4)由委托人和受托人根据受托人完成的工作量另行议定。

  (5)其他(请注明) 。

  4.受托人收取佣金后,应向委托人开据正式发票。

  (二)代办事项服务费

  受托人完成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办事项的,委托人应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向受托人支付服务费(下列选项只有一项有效,填写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选项执行):

  1.由受托人承担。

  2.按受托人经营场所明示的收费标准,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日内或 支付。

  3.按受托人经营场所明示的收费标准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 日内或 支付。

  4.按固定金额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 日内或 支付。

  5.其他(请注明) 。

  受托人收取代办服务费后,应向委托人开据正式发票。

  (三)代缴税费

  受托人在完成委托事项中,代委托人向第三方缴纳的税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下列选项只有一项有效,填写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选项执行):

  1.委托人按委托人和受托人认同的估算金额预付给受托人,待约定的代缴税费事项完成、委托期限届满或者本协议终止(以先者为准)时,受托人凭缴纳税费收据与委托人结算,如有差额多退少补。

  2.由受托人提供收费标准与金额,委托人按代办进程将应缴税费付给受托人,委托其代为向第三方缴纳。

  3.其他(请注明) 。

  第七条 交易过错责任承担

  委托人因与本项委托直接关联的交易与出租人发生房屋租赁权纠纷且委托人属过错方的,除受托人能证明属于委托人过错、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外,受托人作为专业机构应承担过错责任,对委托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受托人不得在本协议以外的补充约定中,设立明示或者暗示与本条款相冲突的免除受托人责任的条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违约责任

  1.委托人故意提供虚假的房屋需求信息的,受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人泄露由受托人提供的出租人资料,给受托人、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内自行与第三人达成交易的,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受托人支付佣金。但委托人在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中不承诺为独家委托,并能证明该项交易与受托人的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除外。

  (二)受托人违约责任

  1.受托人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补充赔偿。

  2.受托人有隐瞒、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委托人除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外,受托人还应按照 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3. 在委托代办事项中,受托人因工作疏漏,遗失委托人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三)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有付款义务而延迟履行的,应按照迟延天数乘以应付款项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支付给对方,但不超过应付款总额。

  第九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协议变更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如经双方协商一致,无需签订补充协议的,应将变更事项简记于本协议的附注栏内。

  (二)协议解除

  1.委托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受托人有与其执业身份不相称的行为且将影响委托人利益的,可于委托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受托人解除本协议,受托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预收的费用退还委托人。

  2.受托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委托人隐瞒重要事实且足以影响交易安全的,可于委托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委托人解除本协议,已收费用不予退还,并可依法追偿约定的或已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不同意由标的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调解。

  调解不成或者不同意调解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承办人(签章):

  协办人(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xx 年 月 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15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 租赁给乙方,计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居住之用。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__日起至 年 月__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在同等条件下, 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 元( )人民币,先付后住,实付租金以甲方的收条为准。

  四、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押金1050元(壹仟零伍拾元整)人民币(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结清后本押金退还乙方。

  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租赁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赁期。

  五、对甲方室内家具、家电应注意爱护,如有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承担维修费用。租赁期满后交还给甲方房屋中的所有家具、电器应完整并可以正常使用。

  六、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入住时,有责任协同甲方认定相关数据并办理有关的居住手续。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转租本房屋或用其作担保、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八、 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与乙方有关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住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期间,房屋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坏,本合约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房产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终止合约,甲方应退还按金或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租赁期间乙方须遵守物业的管理,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不应在本建筑物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住户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4)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做饭。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屋内家具和电器完整、不得缺失。 在甲收房屋时进行验收,若发现家具或电器缺失,乙方应按照物品原购置价予以赔偿。

  十二、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甲方有权另行出租,对房内物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3)给其他住户生活造成严重妨碍,住户反映强烈的;

  (4)、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5)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十三、补充条款

  合约到期,承租方如不续约,应允许甲方提前半个月带人看房。承租方租赁期结束应保持该房整洁。

  十四、房内设施如下:空调壹部、洗衣机壹台、电热水器壹台、

  十五、入住时水电表读数:电 度;水 方。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注:本租房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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