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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
[相关解释]
1.极言人户之少。 2.指春秋鲁大夫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 3.指春秋晋之三卿韩﹑赵﹑魏。 4.指汉代传《诗》的齐﹑鲁﹑韩三派。 5.指汉代传《尚书》的欧阳﹑大夏侯﹑小夏侯三派。 6.指解说《春秋》的左氏﹑公羊﹑谷梁三派。 7.指古代天文学中的盖天﹑宣夜和浑天三种学派。 8.指三皇。 9.指夏﹑商﹑周。
1.极言人户之少。 2.指春秋鲁大夫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 3.指春秋晋之三卿韩﹑赵﹑魏。 4.指汉代传《诗》的齐﹑鲁﹑韩三派。 5.指汉代传《尚书》的欧阳﹑大夏侯﹑小夏侯三派。 6.指解说《春秋》的左氏﹑公羊﹑谷梁三派。 7.指古代天文学中的盖天﹑宣夜和浑天三种学派。 8.指三皇。 9.指夏﹑商﹑周。
乐户
[相关解释]
1.封建时代供统治阶级取乐的人户,专门从事吹弹歌唱,名隶乐籍,户称"乐户"。其社会地位低贱。 2.旧时妓院的别称。 3.指民间乐手。
1.封建时代供统治阶级取乐的人户,专门从事吹弹歌唱,名隶乐籍,户称"乐户"。其社会地位低贱。 2.旧时妓院的别称。 3.指民间乐手。
人户
[相关解释]
1.民户。 2.人家。指亲友家。
1.民户。 2.人家。指亲友家。
僧祇户
[相关解释]
1.北魏僧官管辖的民户。僧祇户除向僧官输粟外,不向官府供输赋役。北周武帝消灭寺院,这些人户改为一般编户。
1.北魏僧官管辖的民户。僧祇户除向僧官输粟外,不向官府供输赋役。北周武帝消灭寺院,这些人户改为一般编户。
免役法
[相关解释]
1.宋熙宁年间王安石推行新法,将差役改为雇役,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官府募人代服徭役﹐称为"免役法",亦称"募役法"。见《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1.宋熙宁年间王安石推行新法,将差役改为雇役,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官府募人代服徭役﹐称为"免役法",亦称"募役法"。见《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免役钱
[相关解释]
1.宋代推行免役法时,由当役人户按等第交给官府雇人代服徭役的费用。
1.宋代推行免役法时,由当役人户按等第交给官府雇人代服徭役的费用。
助役钱
[相关解释]
1.宋神宗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初行免役法,凡当役人户,分五等出钱,募人充役;使原来享受免役特权的豪绅﹑官吏﹑僧道等出钱助役,称助役钱。此为王安石变法的重要措施之一。参阅《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1.宋神宗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初行免役法,凡当役人户,分五等出钱,募人充役;使原来享受免役特权的豪绅﹑官吏﹑僧道等出钱助役,称助役钱。此为王安石变法的重要措施之一。参阅《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均籴
[相关解释]
1.宋代按照人户家产﹑土地多少,分等摊派征购粮食的制度。购价往往低于市价。徽宗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始行于陕西,后推广至诸路。参阅《文献通考.市籴二》。
1.宋代按照人户家产﹑土地多少,分等摊派征购粮食的制度。购价往往低于市价。徽宗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始行于陕西,后推广至诸路。参阅《文献通考.市籴二》。
均输
[相关解释]
1.汉武帝实行的一项经济措施。在大司农属下置均输令﹑丞,统一征收﹑买卖和运输货物。 2.北宋王安石新法之一。于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实行,授权主管六路财赋和茶﹑盐﹑矾﹑酒税的发运使,凡朝廷所需之货物,尽量在廉价处或近地收购,存储备用。 3.明末的苛税之一。 4.古代仓名。 5.古代算法。为"九数"之一。包括以田地的多少﹑人户的上下求赋税;以道路的远近﹑负载的轻重求脚费;以物价的高低不一求平均数等。
1.汉武帝实行的一项经济措施。在大司农属下置均输令﹑丞,统一征收﹑买卖和运输货物。 2.北宋王安石新法之一。于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实行,授权主管六路财赋和茶﹑盐﹑矾﹑酒税的发运使,凡朝廷所需之货物,尽量在廉价处或近地收购,存储备用。 3.明末的苛税之一。 4.古代仓名。 5.古代算法。为"九数"之一。包括以田地的多少﹑人户的上下求赋税;以道路的远近﹑负载的轻重求脚费;以物价的高低不一求平均数等。
府户
[相关解释]
1.军户的一种。指北魏时隶属于军府﹑世代执兵役的人户。
1.军户的一种。指北魏时隶属于军府﹑世代执兵役的人户。
形势户
[相关解释]
1.宋代对在仕籍的文武官员和州县豪强人户的统称。享有减免租税﹑差役的特权。
1.宋代对在仕籍的文武官员和州县豪强人户的统称。享有减免租税﹑差役的特权。
影占
[相关解释]
1.谓虚占人户或田产﹐使逃避赋役﹑税收。 2.冒认占有。 3.遮掩﹐隐蔽。
1.谓虚占人户或田产﹐使逃避赋役﹑税收。 2.冒认占有。 3.遮掩﹐隐蔽。
役户
[相关解释]
1.闾里中负责差役的人户。 2.服役之人户。
1.闾里中负责差役的人户。 2.服役之人户。
投下
[相关解释]
1.元朝诸王﹑驸马﹑勋臣所属的人户。源于辽,蒙古语称爱马。元太祖建蒙古国,将被征服民分赐给诸弟﹑诸子﹑驸马﹑功臣;他们用兵中原和西域,又将俘虏带回草原,作为各自的私属,形成若干投下。投下人平时向领主纳赋服役,战时由领主率领出外作战。由于中原人不适应草原的生产和生活,投下领主又将俘虏寄留于各州县,派人管理。元朝陆续专设官府。无论是漠南北﹑中原﹑江南的人户,凡属某领主所有者,通称某投下或某位下,由领主世袭继承。漠南北投下事由领主自理;中原投下事由朝廷派官治理,由领主派达鲁花赤监收应纳五户丝(即每五户应向领主缴
1.元朝诸王﹑驸马﹑勋臣所属的人户。源于辽,蒙古语称爱马。元太祖建蒙古国,将被征服民分赐给诸弟﹑诸子﹑驸马﹑功臣;他们用兵中原和西域,又将俘虏带回草原,作为各自的私属,形成若干投下。投下人平时向领主纳赋服役,战时由领主率领出外作战。由于中原人不适应草原的生产和生活,投下领主又将俘虏寄留于各州县,派人管理。元朝陆续专设官府。无论是漠南北﹑中原﹑江南的人户,凡属某领主所有者,通称某投下或某位下,由领主世袭继承。漠南北投下事由领主自理;中原投下事由朝廷派官治理,由领主派达鲁花赤监收应纳五户丝(即每五户应向领主缴
押司
[相关解释]
1.宋时办理文书,狱讼的地方胥吏,多由当地有产业人户中差选。
1.宋时办理文书,狱讼的地方胥吏,多由当地有产业人户中差选。
支移
[相关解释]
1.宋赋税的输纳方式。送纳赋税有固定处所,而以有馀补不足,则移此输彼,移近输远,谓之支移。支移远近以户等高下而定。宋哲宗时,陕西分三等,乡村第一﹑二等户三百里﹑第三﹑四等户二百里,第五等户一百里。若非期限紧迫或战争急需,允许人户纳脚钱以免支移,成为变相加税。脚钱亦按等征收,且不断增重,甚至与正税相当。也有既不免支移,仍须添纳脚钱的。
1.宋赋税的输纳方式。送纳赋税有固定处所,而以有馀补不足,则移此输彼,移近输远,谓之支移。支移远近以户等高下而定。宋哲宗时,陕西分三等,乡村第一﹑二等户三百里﹑第三﹑四等户二百里,第五等户一百里。若非期限紧迫或战争急需,允许人户纳脚钱以免支移,成为变相加税。脚钱亦按等征收,且不断增重,甚至与正税相当。也有既不免支移,仍须添纳脚钱的。
灶户
[相关解释]
1.以煮盐为业的人户。
1.以煮盐为业的人户。
烟户
[相关解释]
1.亦作"烟户"。 2.人户。 3.吸食鸦片烟的人户。
1.亦作"烟户"。 2.人户。 3.吸食鸦片烟的人户。
烟灶
[相关解释]
1.亦作"烟灶"。 2.指人户。
1.亦作"烟灶"。 2.指人户。
生户
[相关解释]
1.指未入州城定居的人户。
1.指未入州城定居的人户。
盐户
[相关解释]
1.以制盐为业的人户。
1.以制盐为业的人户。
着帐户
[相关解释]
1.辽时被抄没户籍的人户。
1.辽时被抄没户籍的人户。
着帐郎君
[相关解释]
1.辽时管理抄没户籍的人户的官员。
1.辽时管理抄没户籍的人户的官员。
色役
[相关解释]
1.古时徭役之一。盛行于唐代,即由官府佥派人户去各级品官和官衙担任仆役的一种差役。
1.古时徭役之一。盛行于唐代,即由官府佥派人户去各级品官和官衙担任仆役的一种差役。
诡产
[相关解释]
1.宋代役法规定﹐按当役人户田产多少定等级﹐缴纳代役钱。有些人户就将田产分散托名诡寄于享有免役免税等特权的官户名下﹐这些资产称"诡产"
1.宋代役法规定﹐按当役人户田产多少定等级﹐缴纳代役钱。有些人户就将田产分散托名诡寄于享有免役免税等特权的官户名下﹐这些资产称"诡产"
走人家
[相关解释]
1.犹言走人户。
1.犹言走人户。
走人户
[相关解释]
1.串门;出门作客。
1.串门;出门作客。
雁泊人户
[相关解释]
1.亦作"鴈泊人户"。 2.犹雁户。
1.亦作"鴈泊人户"。 2.犹雁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