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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立
[相关解释]
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相互制约的制度。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一般由议会行使立法权,总统或内阁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在反封建的斗争中起过进步作用。
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相互制约的制度。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一般由议会行使立法权,总统或内阁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在反封建的斗争中起过进步作用。
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
[相关解释]
1949年3月5日至13日在河北平山西柏坡举行。会议讨论了夺取全国胜利,把党的工作重心从乡村转到城市,以生产建设为中心任务的问题,研究和规定了党在全国胜利后,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应当采取的基本政策,以及使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任务和主要途径。这次会议为保证中国革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到社会主义社会作了充分准备。
1949年3月5日至13日在河北平山西柏坡举行。会议讨论了夺取全国胜利,把党的工作重心从乡村转到城市,以生产建设为中心任务的问题,研究和规定了党在全国胜利后,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应当采取的基本政策,以及使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任务和主要途径。这次会议为保证中国革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到社会主义社会作了充分准备。
中日联合声明
[相关解释]
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1972年9月29日在北京签订。两国政府声明中日两国结束不正常状态,实现邦交正常化;日本政府对过去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表示深刻反省;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表示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双方都宣布,不在亚洲及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其他国家或集团建立这种霸权。声明签订之日起,中日两国即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1972年9月29日在北京签订。两国政府声明中日两国结束不正常状态,实现邦交正常化;日本政府对过去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表示深刻反省;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表示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双方都宣布,不在亚洲及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其他国家或集团建立这种霸权。声明签订之日起,中日两国即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抗日救国十大纲领
[相关解释]
1937年8月在洛川会议上由毛泽东提议并通过。内容为(1)打倒日本帝国主义;(2)全国军事总动员;(3)全国人民总动员;(4)改革政治机构;(5)实行抗日的外交政策;(6)实行为战时服务的财政经济政策;(7)改良人民生活;(8)实行抗日的教育政策;(9)肃清汉奸卖国贼亲日派,巩固后方;(10)实现抗日的民族团结。这个纲领全面地概括了中共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基本政治主张。
1937年8月在洛川会议上由毛泽东提议并通过。内容为(1)打倒日本帝国主义;(2)全国军事总动员;(3)全国人民总动员;(4)改革政治机构;(5)实行抗日的外交政策;(6)实行为战时服务的财政经济政策;(7)改良人民生活;(8)实行抗日的教育政策;(9)肃清汉奸卖国贼亲日派,巩固后方;(10)实现抗日的民族团结。这个纲领全面地概括了中共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基本政治主张。
本政
[相关解释]
1.指朝廷政令。 2.指农事。
1.指朝廷政令。 2.指农事。
田中奏折
[相关解释]
1927年6、7月间,日本政府在东京召开东方会议”,讨论并确定侵略中国的具体方针。会后,日本首相田中义一炮制了一份秘密奏折给天皇,声称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
1927年6、7月间,日本政府在东京召开东方会议”,讨论并确定侵略中国的具体方针。会后,日本首相田中义一炮制了一份秘密奏折给天皇,声称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
约法八章
[相关解释]
1.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新解放区的八项基本政策。1949年4月25日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的形式公布。主要内容为(1)保护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2)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3)没收官僚资本。(4)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5)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的国民党各级政权组织的一切人员,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6)一切散兵游勇,均应向当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交出武器。(7)有准备有步骤地
1.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新解放区的八项基本政策。1949年4月25日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的形式公布。主要内容为(1)保护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2)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3)没收官僚资本。(4)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5)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的国民党各级政权组织的一切人员,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6)一切散兵游勇,均应向当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交出武器。(7)有准备有步骤地
选举
[相关解释]
①公民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选择特定的公民担任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是实现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的一种重要方式。具体办法由各国选举法规定。②政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成员选择其各级领导人的行为。
①公民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选择特定的公民担任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是实现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的一种重要方式。具体办法由各国选举法规定。②政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成员选择其各级领导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