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工程工程合同汇编10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合同编号:20xx年第(019)号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基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条款。
一、委托服务、审计、验证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望都太阳城四期28#、29#、30#、31#楼、开闭所
2、建筑面积:28392.37m2
3、工程造价(暂估价):每平米1000元
4、工程地址:贺兰县望都太阳城小区内
5、工程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委托乙方服务的内容或要求服务内容(需服务的内容在以下项目前划
1、编制工程预算、决算、招标标底;
2、审核工程预算、决算;
3、工程量清单编制;
4、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5、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6、其他
7、要求:
三、甲方在项目施实过程中应提供的资料(需提供的资料在以下项目前划勾)
1、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2、工程施工图纸(全套:土建、安装)。
3、图纸会审资料、设计变更、签证单。
4、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5、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6、工程(预)决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7、工程量计算表、主要材料计算表。
8、钢筋实际用量计算明细表。
9、按政策规定需据找补差价的材料价格证明资料。
10、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11、招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签证资料。
1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取费等级证、预算员资料证。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明细表。
四、甲方在委托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运行中,提供的资料虚假不全或有关人员不配合,造成乙方结论不实际或拖延工作进度,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总造价的 %)
五、乙方在承办委托咨询业务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核,出具验证报告,保证验证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2、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编制、审计、核算业务,出具计算、审核、核算报告。
六、收费标准:
1、经双方议定,按结算金额的
2、双方一次性协商收费
七、结算方式:
1、经双方议定,协议签证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 的预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预算书时,甲方在签收预算书时付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 30% 的款项。
3、进入工程决算时,甲方必须付至总费用的。
4、余款在办理完决算项目签认时一次性付清。
5、补充内容:甲方要求报进度款时,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总费用中,在结算时预予抵扣。
八、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故撤消或不履行协议时,该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审计工程总造价的 30 %)
九、本协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
十、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生效。
委托单位(甲方): 承办单位(乙方):
地址:
电话: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xx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 。
1.4 承包内容: 。
1.5 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对业主的所有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 如遇不可抗力影响,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2.5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
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2.6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长工期和要求增加费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7 对不可抗力的解释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4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4.3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4 乙方严格执行jgj59-99、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0-91高空作业、dbj08-903-9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5 乙方应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6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7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8 在施工期间,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按甲方提供的服装着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9 乙方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双证(建委、安监局)协助甲方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班组上岗记录工作。
4.10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11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12 双方约定工地保安人员由甲方提供,每个岗点安排四名保安人员,保安人员的工资及技防设施费用由乙方分摊。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 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 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 本工程结算由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结算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计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 图纸及工程资料
6.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地质水
文资料和地下管线图等工程资料 套,并进行设计交底。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由乙方自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甲方负责提供归档资料样本及归档资料编制要求。
6.3 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 套,竣工原图由 方提供。编制要求按上海市建委、市档案局,市政局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满足 合同标段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费用由乙方自理。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为本分包合同造价的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提交每推迟一个月扣除保证金 %,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6.4 乙方竣工资料的编制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品种和单价有:
?
7.2 甲方在提供甲供材料前,乙方应出具乙方单位收料确认章和收料责任人的书面证明。
7.3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派收料责任人接料、清点、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收料责任人在送料单位送料单据上签认规格、数量并加盖收料章,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应保管职责。乙方必须在原材料接收后,在甲方试验工程师的协调下,对原材料按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所发生的相关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要料计划及数量须按甲方要求每月 日按时上报,该计划及数量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按已审核的计划及数量供料。
7.5 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乙方每月 日与供货单位和甲方核对一次数量、规格及金额,经核对无误后填制《甲供材料月度供料汇总表》并由乙方签字盖章,否则当月甲供料数量以甲方调拨单为准。
7.6 按图示数量超用部分的甲供料,如供料当月的市场价高于合同甲供料单价,超用部分按供料当月的市场价在结算时扣除;反之则按甲供料单价在结算时扣除。
7.7 上述甲供材料以外的材料可由乙方供应,单价由乙方与供应商洽谈确定。但所选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并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产品防伪标志、复试报告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由于材料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8 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
商品混凝土
★
◆
2
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
◆
3
水泥
★
◆
4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
5
防水涂料
★
6
商品粉煤灰
★
◆
7
砂石料
★
◆
8
烧结砖
★
◆
9
内外墙涂料
★
10
门窗
★
◆
11
防水卷材
★
1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
13
粒化高炉矿渣粉
★
14
商品砂浆
★
15
混凝土外加剂
★
16
混凝土泵送剂
★
17
预制混凝土构件
☆
18
墙面板
☆
19
夹层玻璃
☆
20
钢化玻璃
☆
21
建筑饰面石材
★
22
复合地板
★
23
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
24
胶粘剂
☆
25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
26
铝合金建筑型材
☆
27
建筑幕墙
★
28
沥青混凝土
★
29
三渣混合料
★
★ 表示已发证产品 ☆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网址:
第八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8.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8.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8.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8.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8.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8.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8.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九条 工程款的支付
9.1 工程款支付方式:月度工程进度款隔月支付。乙方每月 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核定后的工作量作为付款依据。
9.2 月度实际付款计算公式为:甲方审核工作量×(1-下浮率 %)-履约保证金 %-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 %-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修金 %-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 %-甲供材料-甲方其他代付款和各类罚款。
9.3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后预留工程保修金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 天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9.4 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10.1 甲方任命 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
10.2 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承担甲方的全部职责;乙方应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工程指令,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10.3 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10.4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10.5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0.6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环境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10.7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10.8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10.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指导、督促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第十一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11.1 乙方任命 同志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代表);另委派 同志负责现场施工, 同志负责工程施工质量, 同志负责工程施工安全, 同志负责施工技术, 同志负责预结算工作。
11.2 上述乙方代表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以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11.3 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工作
12.1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12.2 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交付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12.3 甲方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进行各类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做好会议记录。
12.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12.5 及时传达上级单位和业主的有关指令、要求。
12.6 甲方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提出具体的节点进度要求。
12.7 协助乙方向业主办理乙方提出合理的工程签证。
12.8 当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满足甲
方已明确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无力按质量、安全、文明等标准返修或改进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直至退场,并由甲方另行组织队伍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工作
13.1 乙方办理临时土地占用手续,清理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等工作,使施工场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施工中继续承担以上事项处理的责任。
13.2 乙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水电源、电讯线路的申请。水电源由甲方提供,安装计量表头后供乙方使用,并将水电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驳至施工现场,水电费由乙方负担。现场水电管线布置须符合甲方施工部署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费用由乙方自理。
13.3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纲的要求,开通施工现场便道与城乡公共道路,保证下水管道通道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确保施工期间的畅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13.4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纲要求,组建施工所必须的生产基地和办公基地,并符合上海建工集团及市政局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13.5 乙方负责承担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保护费用,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3.6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
13.7 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4份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完成该计划而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甲方批准,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但甲方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免除乙方承担施工的责任。乙方并应在分阶段工程施工前14天按甲方平衡后的要求向甲方申报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 日向甲方提供下月度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及劳动力计划。每周四向甲方提供下周的施工计划,每月 日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验工月报。
13.8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3.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3.10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3.11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3.12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3.1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3.14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3.15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要料计划及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要求可按合同第七条执行,或由双方另行签订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协议书明确。
13.16 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一般事故应在1天内将详细情况报告甲方,并承担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
13.17 乙方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环保等管理的规定。因乙方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13.18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保护工作。
13.19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13.20 乙方应遵守标化工地、文明施工规定(上海市政局标准化规定),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jgj59-99标准安排好施工现场的机械、材料堆放、设施布置,使施工现场达到市建委及市政局规定的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按要求对施工范围进行清理、退场。
13.21 在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负责已完工程的产品(包括业主指定分包部分产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负责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13.22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要求配置在数量及规格上满足工程需要的检测仪器及试验设备,并设置标准试验室及养护室,各类检测仪器及试验设备进场前向甲方报验,并将进场报审表交付甲方和监理审核。
13.23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13.24 乙方进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必须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还须要满足甲方和监理的管理要求。并在进场前须向甲方报验,将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的进场报审表和验收合格证交付甲方和监理审核。对不满足上述报审报验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整改、更换、清退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标志必须是甲方全称。
13.25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所需工作衣帽由甲方统一定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6 工程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费用从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3.27 交通设施配合要按交通管理的要求布置各类交通警示标志,保持道路畅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8 乙方有责任根据交底的施工图纸和文件,及时发现并提出施工图和文件的遗漏或不一致之处,否则乙方应对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返工自行负责。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应承担所产生的相关经济支出,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13.29 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违反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的120%的费用。
13.30 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13.31 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13.32 乙方人员,凡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按下述规定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则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13.33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3.34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3.35 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清退出场,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13.36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以120%额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13.37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8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 设计变更及索偿
14.1 甲方有权发出指示要求作出设计变更或修改,乙方不能擅自作设计变更或修改。如甲方要求的变更或修改迟后而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须在甲方发出书面要求后14天内书面呈交甲方审核,逾期提出或迟交的索偿将不获考虑。
14.2 索偿的计算资料必须包括套用单价的详细分析,如有关项目与原合同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则按原合同单价计算;若出现索偿项目在原合同内无相关项目单价套用时,则该索偿项目的单价按照乙方承诺书中约定的原则计算。
第十五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15.1 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按cjj2-90《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上海市颁发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市政工程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15.2 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分部、分项验收要求,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质量评定表等内容、以及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重新验收。
15.3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即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5.4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所有合同工程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经整改后评定仍未通过的延误,均视为工期延误。
15.5 保修期限: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 年。
15.6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负责维修。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书后7天内派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保修期限内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或业主支付费用。
第十六条 保险及保证金
16.1 乙方须对参与本工程的所有职工进行综合保险,每月 日前提交职工名册,由甲方统一办理综合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每月工程款中扣除。有关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费用均在综合保险中支付,乙方须保障甲方免负该等责任。
16.2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1个月内提供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 %《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 %《缺陷质任期的质保金》、 %《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给甲方,否则以第9.2条的方式在月度工程款中抵扣。其中《履约保证金》和《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有效期限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后结束。
第十七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8.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8.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8.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8.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九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1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9.3发生上述19.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条 附则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0.2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3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20.4 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xx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常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三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___________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节电改造工程试装测试和验收的情况,甲、乙双方对此项节电改造感到满意,现正式签订《节电改造工程合同书》对位于_________的全部用电设备进行全面的节电改造。
一、用电设备的种类、数量及相应的节电设备种类和数量
用电设备
名 称
数 量
所需节电
设备型号
数 量
单 价
总 值
扶手电梯
空 调
照 明
合 计
二、经双方协商,乙方采取一次买断节电设备方式。具体的付款方式如下:于合同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节电设备总货款的30%给甲方,甲方收款后,立即组织节电设备的生产。在_________日内,保证将设备运到安装地点,并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开始安装。完成整个节电改造工程总工程量的50%时,乙方再支付总工程款的30%给甲方,余款40%待整个节电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以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验收的标准和方法按照《试装协议书》第_________款中明确的标准和方法。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① 生产的节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对合同中的全部设备,两年内实行免费保修、保养。并免费为乙方提供亮晟节电设备使用及维护的专业指导及咨询,免费提供相关功能及软件的升级服务;两年后如设备出现故障,仍然负责维修,但材料费应由乙方负责。
② 设备在运行中出现故障,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处理。
③ 节电设备安装运行以后,不得对乙方的用电设备造成任何的损害,否则,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
① 指派专人协助节电改造工程的工作,为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便利的工作环境。
② 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致使节电设备的负载超过一定的容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确需增加用电设备,应通知甲方,相应增加节电设备。
③ 有义务维护好所安装的节电设备,不得有人为的破坏。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名) 代表: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造价
1、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
2、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3、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地下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主体封顶前一个月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4、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 ______万元区间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须依据工程材料实际市场批发价书面报甲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价进行工程结算。
5、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费用:工程抢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一般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如在定额项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额外追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双方另行协商。
6、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项目部按分包工程总价______%(主要设备费除外)收取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并由甲方从各专业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给乙方环庆花园项目部。
7、工程造价计算依据以本协议相关条款,机械工业部深圳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建筑、结构、安装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设计院、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施工现场经济签证为准。
8、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均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原则计量计价,乙方不得拒绝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单独按包干价计价,除非甲方同意。
二、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和甲分包工程
1、甲供材料有:钢筋、商品砼。
2、甲供设备有: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柜、水泵。
3、甲分包专业工程有: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防火门制安工程(含入户门)、裙房二次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电梯供安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空调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有线电视、电话工程、监视对讲系统工程、自动抄水、电表系统工程。
三、工程款支付
1、在______年以前施工的桩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事宜:在工程出±______及甲方领到项目预售许可证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足______万元,同时乙方应将全部结算资料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个月内审核完毕,并在其后______个月内按月平均分三批付清工程结算尾款。
2、______年以后施工的桩基工程结算事宜:桩基施工完毕经质检合格后,乙方备齐全部工程资料及结算书,甲方收到齐全的工程资料后______日内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甲方审核结果后,甲方在三个月内平均分三次付清工程尾款(即每次支付三分之一审定结算款)。
3、地下室工程完工出±______后______日内乙方应将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审核完,并支付结算款的______%,其余的______%在扣除结算总价______%的工程保修金后在主体封顶后______日内支付。
4、上部结构工程甲方按结构施工进度每完成______层支付______%工程款,砌筑工程根据工程总砌筑量均衡分三段,每次支付______%工程款。主体建筑装修及水电安装按每完成______层单项工程为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阶段形象进度完成后支付______%工程款。前述每一阶段施工进度完成后,由乙方将形象进度报表交甲方,甲方在______日内按合同约定要求审核完毕,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无异议后______日内按审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给乙方。
5、工程竣工验收完后______日内按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付至______%,在工程结算审定后______日内平均分三期支付完工程结算余款(扣除______%保修款)。当结算时间超过______个月,则自工程竣工即领取档案合格证之日算起______天内甲方付至工程总价的______%。
四、本合同工程凡需乙方协助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各项报建、报批、报验、质监、质检、安检等手续,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后______日内办妥交给甲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为报建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报建合同中与本补充协议有相异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______项目部正式成立、乙方按期办妥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工程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保证本工程的质量、安全、施工进度,结合施工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务用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工期:
日(其中主体砼结构工程断水日期最迟为 20xx 年 月 1 日),过程施工进度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四、 承包的工作内容:
甲方将承接工程的钢筋分项工程定额包含的全部作业内容交由乙方完成,其分项劳务工程的承包工作范围和内容如下:
1、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含图纸交底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现行标准规范和甲方有关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钢筋分项工程的施工。
2、本工程实体所需(设计需要、规范规程需要及施工技术措施需要设臵的以及二次结构的柱、梁、板、压顶、水平带的钢筋)的各种钢筋的翻样、调直、切割下料、制作、焊接、攻丝、安装、预留预埋、校正(含基础结构钢筋),浇筑砼时的护筋、施工所需的各种垫块的制作安装。
3、施工现场钢筋成品、半成品的多次转运,将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采用人力或机械转运至作业地点。
4、钢筋制作、安装项目中所用的全部扎丝、焊条及其它辅材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承担全部费用,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自备钢筋调直、切割下料、制作、安装、焊接需用的所有机械设备(电渣压力焊应包括焊1、本合同总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剂)及其附属设施、工具用具,并承担其维修、租赁及材料费用。如有机械连接,由甲方提供连接件及技术指导、加工机械,由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并自备必需的工具用具。
5、乙方应配备具上岗证的钢筋施工管理人员,并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图、含图纸交底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钢筋下料表,提前两周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钢筋配料表,经甲方审核后返还二份给乙方作为制作安装的依据。每月15日前,乙方必须将下月的钢筋使用计划报至工长签字后送甲方材料部门,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6、按甲方要求对现场施工余料的清理、回收,并负责对余料的修复和二次利用。
7、施工操作过程中必需的钢筋加工房的搭拆、操作平台和施工通道的搭设拆除。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堆码时堆场设施的安拆。
8、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1)、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JGJ59-99》标准执行,安全标语、安全警示、标识齐全、明显,生产区、生活区的场地保持清爽、清洁,材料堆码整齐、设备放臵有序,达到市级文明施工现场标准。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施工噪声、扬尘必须控制在政府规定的标准内。
(3)、乙方承担按《JGJ59-99》标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人工费和合同约定应该承担的材料费(包括安全劳保用品),必须保证施工期间施工区域达到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9、乙方承担的其它工作内容及费用:
(1)、配合水电安装、门窗制作安装、玻璃、楼梯栏杆扶手及其它各相关专业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并承担所有的配合费用。
(2)、因施工需要应采取的施工措施等费用。
(3)、各工序之间、各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
(4)、自备足够的施工必需的机械设备(除塔吊以外的所有钢筋制作安装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和低值易耗品和防风避雨设施,并承担其费用。工具用具、机械设备、清理、维护和分类堆码。
(5)、各工序完工后及时将各楼层内的机械设备、施工余料、建筑垃圾
分类清理、堆码,并吊、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清。因乙方造成的污染须由乙方负责清理干净。
(6)、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措施及安全措施的实施并承担费用。
(7)、配合施工现场试验、检验的人工费用。
(8)、确保施工操作层上下畅通方便。
(9)、自备各种机械设备及其附属设施、防护设施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10)、承担各种自备机械设备的租赁和维护修理费用。
(11)、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发生的费用,必须保证施工期间自身施工区域内达到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12)、在乙方的下道工序发现存在问题后,乙方应积极整改,保证下道工序的顺利施工;同时,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给甲方或其他施工队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据实赔偿给甲方或其他施工队伍。
(1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期间的相关工作,对发现的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积极组织整改。
(14)、工程未交付建设单位之前,乙方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5)、工程质保期期间,如出现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处理,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图纸交底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甲方有关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和业主、监理、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要求施工。
2、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应杜绝质量通病的发生。
3、工程质量目标: 一次性验收合格 。
六、劳务合同承包方式、价款、保证金及劳务款中间支付、结算、付款:
1、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劳务施工,乙方承包后不得再次转包或分包。
2、计量、计价方式:
劳务费价格依据施工图纸、图纸交底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作业指导书及“工程范围”所包含的所有工作范围和内
容,钢筋制作绑扎等全部内容,计量以甲方审核后的钢筋料表作为最终结算依据,计价按每吨 460元包干。零星借工,签证用工按普工每工日 70元,技工按每工日 90 元结算。(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建筑施工劳务费、风险费、不可预见费、施工措施费、安全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优质结构施工措施费、本工程其他专业施工配合费、政府规定的劳动者的劳保、福利、医疗、高温补贴等费用、机械设备和工具用具的使用费和维修费、乙方的各级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本合同第四条“承包的工作内容”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3、保证金
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后7天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0 万元(大写: 0 万元整)。
4、中间支付:
(1)、劳务费支付方式:
每月25日,甲方按乙方当月实完工程量结算,次月20日前按完成量的 80 %付款。乙方当月劳务费在扣除“代扣费用”后以转帐支票的形式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上。付款时乙方出具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乙方的预结方单,须经甲方项目工长、质检、安全、劳资、预算、财务人员验核,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审批完毕作为财务支付的依据。乙方实完工程量算法按形成钢筋砼构件所需的钢筋净用量以吨位计算;同时,以钢筋砼构件钢筋净用量作为结算工程量(钢筋损耗不计工程量)(以竣工图为依据计算)。经甲乙双方认可,根据施工现场的进度情况,以乙方实完工程量计算支付劳务费。
(2)、代扣费用:材料及工具用具调拨费、借款、生活费、违规违章处罚、床位费、暂住证费及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扣。
5、质保金的预留:
a、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乙方自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建设单位之日起,负责对本工程免费保修,保修期为 2 年。乙方向甲方绩纳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其劳务总价款的 1.5% 预留。
b、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发出修理通知书24小时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自行组织人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c、如果保修期间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确因乙方原因造成,则由乙方自行修复。若因建设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应积极维修,并承担人工费,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6、劳务费用结算:
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双方同办理劳务结算手续,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劳务金额×98.5%-累计已付款-代扣费用”,即支付至结算劳务费总金额的98.5%,余下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
7、保证金的退还
主体工程断水后30天内,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保证金均不计息。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保证现场“三通一平”,并满足施工作业需要,提供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设施(临时住房、食堂、水、电、铁床)。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壹 套和有关设计文件。
(3)、向乙方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含作业指导书)、施工图(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定位放线、测量、试验等进行技术交底以及下达该工程进度、安全质量措施和技术标准,并作好相应记录。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塔吊(至甲方与本工程建设单位约定的主体断水时间之前)、套丝机械、配电箱及电线、电缆;按施工进度的需要,按时向乙方提供钢材、钢筋丝接套筒、等材料,提供安全生产“三宝”(安全帽费用由乙方承担),提供安全生产的警示标牌。
(5)、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材料需要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现场生产,向乙方下达年、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书。
(6)、对乙方施工技术、工艺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对施工程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场材料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评定。
(7)、负责处理因测量、放线差错、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因素造成的
工程工程合同 篇7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相互合作、严密配合的准则跟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签署此合同以独特遵照。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含、、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品质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动物种类、数目、规格按配置计划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估算书,按园林修建、绿化____类工程尺度取费,人工、资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履行,工程造价暂定为国民币元。
三、付款方法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支款。
2、工程竣工甲方初验及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招待颐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动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双方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造许可证和施工允许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划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巧标准进行施工。
2、承当绿化工程开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算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统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等同效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8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义务,本着合理互利和原则,为确保维修质量,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工程范围:西秀区民政局麻疯院院坝、路,具体以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的现场查看及确定的维修方案为准。
二、 维修服务费计算:以现场确定的维修方案做参考,由乙方报价,甲方审核并同意的价款为准。
三、 合同期限:
暂定一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计。本次维修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工期约 30 天。
四、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20000.00元,维修过程中完成总工程量50%付至维修单造价的50%(含预付款),全部完工后付至维修单造价的9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10%工程尾款。
五、 乙方责任:
1、 本合同性质为承揽合同,施工期间应当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 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维修工程的质量。
3、 会同甲方确定维修方案,并据此进行合理报价。 乙方同意:甲方支付末笔维修款的前提乙方必须获得业主的亲笔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款。
六、 甲方责任:
施工期间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签字。 按时支付工程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七、 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有合理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须在终止合同前十五天当面通知对方,否则终止合同一方将依照合同价款50%支付对方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无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制作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制作工艺、数量和其他
三、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 元)
四、完成时间:年月日前完成制作安装并交乙方进行验收。
五、结算方式:乙方先付甲方订金 元,甲方应开具收据给乙方。甲方按乙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报价工艺完成相关物料的成品制作、安装并交乙方进行验收。在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据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尾款,共人民币元(¥ )。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时间付款,逾期未付款者,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五(5‰)收取违约金,直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
2、乙方提供的样版、设计图等不够清晰,规格不符,甲方已要求更改,但乙方没有更改而按样品做出产品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出具的样品、报价单、价格表、订单确认等文件资料的打印、书写或其他的错漏,可以更正,且甲方对此类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甲方不能准时按质按量制作完成,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按乙方提出的要求制作的成品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做,并由甲方承担重做费用。
6、甲方经两次重做后仍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将已收款返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提请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绿化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基本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资金来源: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 的景观效果。
4、涉及到的土建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条:施工工期限共 个工作日。
议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养护期 月。(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以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在工程进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第五条:材料和设施供应:
凡包工包料工程由承包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足额赔偿。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本工程款按下列办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造价款元(暂定价以招标价为准)。
3、付款方式:
(一)绿化竣工验收:承包方施工任务完成后,经建设方等相关单位验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后,验收合格后 月内,据验收报告,承包方向发包方进行第一次结算,发包方支付实际完成工程总价款的 。对于实际栽植数量少于卸苗登记(经四方签字)的,其差额将对绿化施工队单株综合单价的3倍予以处罚。
(二)养护期验收:承包方养护期成活保存率达到 以上,如果成活保存率低于 ,每降低1%扣除工程总价款的1%,并在发包方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第一、二次养护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据验收报告,支付完成工程总价款的 。
(三)交工验收:承包方养护期管理及保存率达到 以上,承包方凭交工验收报告进行最后一次结算,验收合格后12月内,据验收报告,发包方支付剩余的工程价款。如果保存率低于95%,每低 1% 扣除工程总价款的1.5%。
第七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派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前期准备,制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施工场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第九条:种植要求
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承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第十条:初步验收:
承包人在按照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完工后 个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价款按下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供适当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第十二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
第十三条:竣工决算:
1、工程养护期(即保修期)结束时为竣工时间,在工程竣工后30日内,承包方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第十四条:质量保修:
养护期为 个月,从施工结束之日起计算。双方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管护要求:
1、浇水:苗木栽植后要及时浇一次透水,10天左右浇足一次水并对苗木进行扶正,整修复盘和复土。以后依树坑土壤、水分、含水量而再次浇水。在11月底土胎封冻前浇一次越冬水,次年春季浇一次返春水。
2、病虫害防治:发现病虫害后及时联系市、区林业部门,在林业部门指导下进行防治。
3、树木扶正、修剪等全部管护所必需的相关工作。
4、上述要求只是最基本的要求,承包方为保证种植的质量,应根据种植区域的土壤条件、气候变化及气象等条件增减管护的次数或采取其他的措施保证树木的成活。在两年管护期内的任何时间,只要发现死亡的树木,承包方应及时免费补种,补种树木的管护期为两年,管护期起始日从补种之日起算。承包方确保三年管护期内树木的成活率、无病虫害、无枯败率达到95%。
5、发包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对本合同工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纠正。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发包人交纳 元的履约保证金,依据山西省关于保护农民工的政策要求,由于承包方怠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信访投诉,发包方有权利动用该保证金,之后,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人补足保证金金额。工程施工期内,承包人无违约、过错等情形,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发包人一次性将保证金返还,无息。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支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向其所雇用的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在签订本协议时向发包方提供保险凭证。工程施工期内,承包人雇用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工亡等事宜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发包人不承担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尽可能的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发包方财产受到损害。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承包方未按发包方设计要求擅自施工,发包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有权要求承包方予以更正,继续履行。造成损失已无法弥补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承包方未按发包方的施工标准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方可向承包方追缴发包方已付工程款的20%作为赔偿金。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经履行法定程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