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
分享

工程合同5篇(热)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5篇(热)

工程合同 篇1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签了合同后总价不能改变,但经过审计后,若有问题还是要变;固定单价合同就是可以改变总价,那这两者到底区别在哪里呢,不是都可以变了吗,还分什么总价单价理论上说固定单价合同有利于乙方,那为什么甲方还会和乙方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呢

  问题补充:你最后说,固定单价利于乙方,而甲方签订固定总价时又可以投入较少的管理人力,那么还要固定单价做什么,既然针对甲方来说,都是固定总价好,为什么甲方还会和乙方签订固定单价呢?

  固定总价合同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

  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

  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

  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

  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二就是利于控制造价。

  最佳答案

  总价承包就是将一个单位工程按照定额以及各种费用一次性包死,中间不在增加费用的.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就是按照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进行承包,即按照工程单价承包的一种承包方式。当然,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的计算办法应该事先说明或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或其他建筑法规进行。

  各自对应的合同就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

  以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价酬金合同三种形式。

  一、总价合同。

  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依此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这种类型合同有利于建设单位确定最低报价的承包商,并有利于支付进度款及结算。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具备详细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详尽到施工图,使承包人能够计算出工程量。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两种:

  (1)固定总价合同。

  在图纸及工程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而当施工中图纸或工程质量或工期有变动,则总价也应相应变动。这种合同中承包人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因此标价较高,因此对建设方也并不完全有利。

  (2)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时,合同总价根据事先约定的调价工式作相应调整。

  二、单价合同。

  是指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这种类型的合同风险得到较合理分摊。对于发包人来说,单价合同可以缩减发包人在招标阶段的工作量及准备时间,并可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发包人的风险在于工程结束前总价是未知的,尤其是无法在招标阶段较准确工作量的项目。在遇到善于运用不平衡报价的承包商时,风险会加大。而对发包人来说,出现工程量列表以外的漏项,可就此再报价,减小了风险。

  单价合同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就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量作出估计,投标单位在工程量表中填入项目单价,并可依此算出总价作为投标报价。中标后,在月进度款支付中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该单价确定数额,结算中据竣工图结算总价格。这种类型的合同一般约定,当工程量增减到一定幅度(如+-15%)时,单价作相应的调整。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单价的调整方式。

  (2)纯单价合同。

  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施工图或给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作项目一览表,报出相应项目的单价,施工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3)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

  以单价合同为基础,仅对某种不易计算工程量的分项工程采用包干办法。其余均要求报出单价,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是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人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除因迫于形势须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或风险很大的项目外,一般不适用这种承包方式。

工程合同 篇2

  工程编号:_________合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第一条

  工程地点:请参阅工程图说。

  第二条

  工程范围:详图样说明书。

  第三条

  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_________元整,详细表附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

  (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四条

  付款方式: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

  (如需分批完成,得将已完成部分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办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应与本合约所附印鉴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证明书,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

  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权或延期办理。

  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

  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项目应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其新增项目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八成计价。

  第五条

  工程期限: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数。

  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

  第六条

  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项目单价未议妥而停工。新增项目如含有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但已进场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第七条

  工程图说: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附件等,其优先级依序为开标记录补充规定、特定条款、技术规范、合约图说、工程详细表,及一般规定或一般规范。

  第八条

  工程监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甲方工程司如发现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听指挥,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规定者,得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及所需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地管理:乙方须遴派技师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经验之代表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工人之管理,严格约束工人遵守纪律,如有任何纠纷或违法行为,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工人遇有伤亡或其它意外情事,应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乙方所派之负责人,非经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擅离工地。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派负责人不称职时,得通知乙方更换之。

  第十条

  工作场地设备:乙方对于工人之食宿医药卫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储存房屋,均应有完善之设备。

  第十一条

  材料机具:所有材料机具,除本合约有规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备,并须经甲方检验(视)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本工程内应由甲方供给之机具材料,因故未能实时供给,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过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时供给机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时,比照投标须知九之(五)(六)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加班赶工: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工程进度落后为配合进度,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并不得要求加价。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预定进度施工时,而乙方必须在夜间施工者,除得_________计算方式计算差额加价办理外,对赶工必须增加之设备应提出计划经甲方核定后得按实际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间施工单价及施工项目应连续施工者(如连续壁、反循环椿、潜盾或推进工法等等)或施工惯例应延续施工者(如试椿浇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抢建、抢修等等)不得另予加价。如乙方未在双方协议时限内完成不予给付。

  第十三条

  配合施工: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委托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包商互相协助合作,使能办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致生错误或延误工期,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但受损之一方,应尽速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甲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时甲方除径行裁决外,并得在其估验款内扣留,俟其解决上述争议后再发还。

  第十四条

  一、维持交通:乙方于施工时,不得妨碍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暂停交通时,须有适当临时交通路线及公共安全设备,并须事先征得甲方之书面许可方可动工。

  二、借用人行道在六个月内未开工,或停工达六个月者,应将借用之人行道回复原状。

  第十五条

  环境清洁与维护:一、凡在施工范围内挖出废土及完工后剩余之砖块、砂石及其它废料,应依废弃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筑管理规则等规定尽速清除,如延误不予清除而受罚,概由乙方负责。

  二、工地周围排水沟因本工程施工所发生损坏或淤积废土、砂石,均应随时修复及清理,如延误不予修复及清理,致生危害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工地清洁及环境品质维护,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工地环境清洁维护实施要点及环境保护法规办理。

  第十六条

  安全措施:一、承造人应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及其施行细则暨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确实办理。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及本府有关规定设立显明之标志,以策安全。

  三、建筑物施工场所,除应于基地四周利用密闭式之钢铁或金属板、木板、夹板、铝板等材料设置围篱,鹰架外部分应加铁丝网,并以帆布围护,以防止物料向下飞散或坠落,并应设置行人安全走廊及消防设备。

  四、对于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体及财产之安全必须预为防范,如因疏忽致生伤亡或其它损害,概由乙方负责。

  五、承造人应依规定投保营造综合保险、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及邻近房屋倒塌龟裂责任险。

  (依补充说明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工程保管:一、在工程未经正式验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场材料,包括甲方供给及乙方自备经甲方估验计价者,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缺少,应由乙方负担。

  二、在工程未经验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时,乙方不得拒绝。但必须由甲乙双方会同维护单位协商认定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后,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损害应由协商之义务人修复之。

  第十八条

  灾害保险:一、工程由开工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营造保险。

  二、在验收前遭遇台风、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时,乙应于灾害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请甲方派员会同勘查属实,并取具证明后,得按实需工作时间延长工期。

  三、除因天灾导致之路面淤泥积水等之灾害,妨碍公共安全市容观瞻、及民众权益而急需回复原状者,得由甲方依照_________市政府防救天然灾害紧急抢救工程授权处理要点,报请有关单位会勘后,依规定处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损失部分仍应由承包商负责。

  四、因甲方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费比例加价办理。

  第十九条

  工程查验:

  一、工程于施工中或验收时,甲方查验人员认为有必要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作检验时,乙方不得推诿,并应于事后负责免费修复。如发现乙方使用之材料与规定不符时,可拆抽换者(不影响其他构迼物),乙方应即抽换,不得要求以扣款处理,或延长工期,其所需时间一并列入工期检讨。如不妨碍安全、美观及使用需求,经由甲方检讨可不必拆换或拆换确有困难,必须以扣款方式处理时,除合约另有规定如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外,应按合约单价比例(尺寸不合规定时)、或工料差额(工料不合规定时)之六倍扣减,并于甲方完成报备手续后办理。

  二、工程全部完竣,经初验合格后,由甲方派员验收,并报请上级机关监验。凡验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给之。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规定不符,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规定处理完妥,逾期尚未修改或处理完妥,除应参照第二十条之规定赔偿逾期损失外,甲方并得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证人补足之。

  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验及正式验收之复验,以一次为限,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否则自复验之次日起计算至再验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论处,每日罚款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及其专业技师应负地质钻探之调查、钻孔取样、记录、鉴定分析及相关作业之责任,并应于报告书上由技师本人署名并加盖

  执业图记签章负责。

  五、上述各款规定事项,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条第三项前段规定拒绝修改、处理或拖延。

  第二十条

  逾期损失:乙方如不依照合约规定期限完工,应按逾期之日数,每日赔偿甲方损失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逾期罚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或其保证人追缴之。但其最高赔偿金额超过结算总价十分之一为限。

  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经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借故停工,如发生损害,应由乙与保证人共同连带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证金由工程款或保证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结算总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标的性质定之)计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经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应由乙方依照图样在限期内负责无条件修复。通知后逾期不办理者,甲方得动用保固保证金修理。保固期间除合约另有约定外,规定如下:一、建筑物之装修、机电、屋顶、墙壁渗漏及道路工程、自来水工程等,保固期间为一年。

  二、建筑物构造体、暗渠、桥涵、隧道,或为此等工作之重修缮者,保固期间为五年。前项保固保证金如保固期间为一年者,期满后全部退还。如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或合约部分工程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还二分之一,第二年退还其余之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保证责任:一、保证人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终止合约或解除合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拋弃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之先诉抗辩权。如涉讼或仲裁以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_________市为仲裁地点。

  二、保证人如中途失其保证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人应俟换保手续核定后,始能解除其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终止或解除合约:一、甲方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随时终止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并由乙方负责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进场材料,均由甲方核实给价。

  二、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约,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之全责。

  (一)乙方私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经甲方查明属实者。

  (二)乙方逾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进行迟缓,进度较规定预定进度落后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三)乙方违背合约或发生变故,甲方认其不能履行合约责任时。乙方如因前项三款情事之一终止或解除合约时,应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机具设备等,交由甲方全权使用。

  三、合约订定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未能开工,或延期开工,或开工后无法继续施工而停工,其时间逾六个月仍无法施工者,乙方得于一个月内要求终止合约,并得就下列项目提出求偿金额,检附计算及相关证明文件送甲方核定若乙方对甲方核定有异议时得依合约所附工程仲裁条款补充规定办理。

  (一)工程订约后未能开工:1.合约书装订成本费(含印花税)2.依合约规定项目并已实际执行之准备工作费。

  (如测量放样、钻探、细部设计等)不得超过合约单项之金额。3.工棚及租金费得依合约单项范围之金额比例折算。4.工地现场水电费得按实付金额。5.工地现场看管劳工费,最多二员,六个月之基本工资为限。6.工程施工进度必需预先定制特殊材料经事先向甲方报备有案并经会同检验合格者得依厂商订购成本收购,但不得超过合约该项材料费之金额。

  一般购置材料则由乙方自理。

  (二)工程开工后:1.合约规定之准备工作费工棚租金、工地水电费及工程安全设施得依合约单价比例估验计价。2.已完工工程依合约规定估验计价。3.进场材料费(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4.工程停工期间经甲方认定必要之现场待命人员工资(最多五人以承商公司之员工为限)按合约技术及一般劳力工资计付。5.停工期间乙方亦应按日填报日报表,并于每周未,每月底将影响部分以书面报工程司备查。

  四、乙方如领有预付款者,应即将未扣还金额,并加中央银行基金存款一个月利率之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依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及甲方指示办理,以维持交通及排水、维护环境清洁及公共安全时,甲方得径行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改善,乙方不得异议。

  第二十六条

  合约时效:本合约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竣验收保固期满之日失效。

  第二十七条

  合约份数及附件:本合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由甲方分别陈转备用,如有误缮,以正本为准。本合约附件,计保证书_________份、领款印鉴_________份、投标须知_________份、投标比价纪录表_________份、标单详细表_________份、单价分析表_________份、供给材料表_________份、施工说明书_________份、图样_________份计_________张。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方),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第三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第四条 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方结算支付。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合同条款

  五、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六、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 通知与联系

  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并通知监理方。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方。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七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八条 监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监理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方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方人员的名单、简历。

  2.监理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方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方,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在监理期限内,监理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方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方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方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方备案。

  4.监理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5.在监理期间,监理方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监理方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现场监理方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7.监理方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监理方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9.监理方所使用的发包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方同意,监理方和所有监理方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方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监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14.监理方对承包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

  1.发包方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2.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3.发包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方。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方未收到发包方的书面决定,监理方可认为发包方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发包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方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方。

  5.发包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

  6.如双方约定,发包方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工作人员,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方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7.发包方应当维护监理方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方监理业务的开展。

  8.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方应接受监理方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9.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监理方的权利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7.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

  8.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9.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10.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1.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12.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3.对承包方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14.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15.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16.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 发包方的权利

  1.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2.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3.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4.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5.监理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方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方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6.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二条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监理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发包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发包方对监理方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方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方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约定支付。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 发包方可视监理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六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9.奖罚

  (1)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2)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第十七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_______环境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 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 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正)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正)人民币。

  第五条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______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

  第六条 取费原则

  1、 本工程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的.______定额:sgd1-20xx至sgd7-20xx,收费级别按四类工程二级档。

  2、 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30%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 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第七条 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万元(大写:   )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 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其中______%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剩余______%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汇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 乙方每月25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______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成量的80%的工程进度款。

  4、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于______日内办理完成决算,甲方扣除工程总价的10%的质保金,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5、 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______%,在相应项目质保期满后,如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于2日内付清全部尾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 材料供应

  该工程所有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甲方认质认价。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先报甲方,按设计要求双方进行封样,作为乙方采购和甲方验收标准。如甲方核定价格后,认为个别材料、设备或植物高于市场价,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认为所认定的价格不能将材料、设备、植物购回,可书面通知甲方组织供应。

  第九条 工程质量及质保期

  1、由于景观工程的特殊性,为确保美观、经济和适用,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二款执行。

  2、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若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期限内进行修补或返工,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3、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装饰、水电安装一年、草坪养护______个月、灌木养护半年、乔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质保期内由乙方保活,若出现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一星期内到现场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换时间,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 双方协作事项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适用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若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双方及时处理。

  2、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负责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

  第十一条 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及时将设计变更、变更通知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2、对乙方报送的材料样品,______小时之内进行认质认价。

  3、 对隐蔽工程______小时之内进行验收。

  4、 甲方负责提供与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技术资料,指定临设位置及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电源,乙方按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5、 接到乙方交工验收通知后,甲方应于______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好验收手续。

  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应认真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工程。

  2、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措施,发现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在______小时内报甲方。

  3、对已完工程在甲方验收前,应做好保护工作。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两套。

  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

  2、结算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列的硬景、软景、小品、水电等全部内容以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纪录等。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______日,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总造价支付乙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造价支付甲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 包 人:(章)        承 包 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以下简称本工程 )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总投资额: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招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注明。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三、合同价款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取费参照国家现行取费标准,见附件)

  四、委托代理事项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编制工程量清单;(单项收费)

  五、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文件;

  3、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本合同文件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八、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九、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十、合同生效

  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工程工程合同三篇
当下市场经济活跃,交易频繁,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交易更加
完美化。那么写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关于工程工程合同3篇,仅供参考,
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工程合同篇1 
甲方:签订日期:
乙方:签订地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
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
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
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技术要求
该安防监控工程应当具备基本的防盗功能,具体技术要求: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
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
设备清单与《电子监控工程预算书》(详见本合同的附件1)所载明的设备完全一
致,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所用设备费用不得高于报价。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元整,大写。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元整,大写:。
2、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对该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
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再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元,保修期。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保期内的设备保修、维护费
用。
第四条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
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
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五条工程安装、调试
1、甲方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
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将工程安装完
毕,在安装完毕后日内调试完毕。
3、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六条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
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乙双方协商的标准进行,并
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七条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并由
乙方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设备保修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保期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
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
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
金额25%的违约金。
3.如项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未完成部分项目金额
的千分之一�M每天费用作为甲方的补偿(自然因素导致延期除外)。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
分之一�M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
责任。
第十条责任的免除
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
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
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篇2 
发包方:铁厂镇
承包方:镇安永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第二分公司经过双方商议确定铁厂镇铁铜村天
安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确定为镇安永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第二分公司。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事项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p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铁厂镇铁铜村天安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工程河堤建设:长500米,底宽2
米,面宽1米,高2.5米,共1875立方米
2.承包方式:发包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一次性承包给承包方,当地农民可参与做工。
3.工程期限:20xx年7月1日至 20xx年9 月1日前全部竣工,工期为60天。
4.工程价款:发包方以每立方150元,共28.12万元价格发包给承包方。
二、工程要求:开凿石方;基础清理;回填土石方;浆
砌卵石护坡。工程竣工后,经双方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图纸一份,并负责指定施工路段范
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范围内进行施工,超出指定范围外的工程量,甲方不予以计
量。
2. 施工完毕后,甲方应及时组织检查验收。3.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图纸及质量
标准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应服从甲方技术指导及县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4. 工程所用
材料如:水泥、砂子及卵石等应符合质量标准。乙方应提供相应材质证明。
四、安全措施: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及施工路
段的行车安全。如发生各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五、工程结算:本工程采用完工后按实际工程量一次性结算。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
七天内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5%。甲
方扣留 5%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一年后,甲方返还给乙方全部质量保证
金。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发包方对工程质量的标准要求组织施工,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建
设任务,承包方不能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建设指挥部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他们指出
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如施工方不整改,建设指挥部有权停止其施
工,并由承包方承担因停工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严把质量关,因承包方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
返工,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
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六、其它事项
1.工程建设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工程延期承包方不负责任。
2.本合同以外工程量按照实际费用结算。
3.承包方若不按期完工,违约金每天按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五计算,发包方将在总价款
中扣除。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持二份。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发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
人(签字):
承包方(盖章):
承包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工程工程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沪亭小区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A地块(三标
段)18#楼、21#楼、26#楼土方开挖全部工程施工发包给乙方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
保按时、按质完成该项工程基础土方开挖施工任务,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沪亭小区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A地块(三标段)18#、21#、26#楼。
工程地点:松江区九亭镇南至姚北公路,西至沪亭南路。
二、工程承包范围:
在甲方指定的项目位置,甲方提供开挖土方的范围,由乙方开挖,项目范围内符合甲方图
纸要求的土方含承台土方,包括土方运输、平整(不包人工平整)、人工平整产生的土方
搬迁外运项目工程。
三、质量标准:
1、土方开挖工程均按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施工。
3、中间工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四、合同工期:
工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结算方式:
开挖及外运每立方米土方_____元:(包含外运土方运输及处置堆放场地)一次性发
包(不含税收)工程量以开挖图纸结合实际放坡以双方现场实测核定为准。乙方应在分包
工程全部完成7日内.持甲方验收资料向甲方负责人申报完成,甲方负责人确认验收达到合
格后视为完工. 
六、付款方式:
在土方工程开挖后_____天付_____几万元(或百分之多少),余款在土方开挖工程全部
竣工结算后____天内付清乙方。
七、安全施工: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及街
道抛洒土,冲洗道路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由此造成
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确定的质量要求与安全文
明施工要求施工,保持现场街道卫生整洁。
八、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基坑整平, 场地钢板、修整变坡、坑底标高控制,部分地段机械无法进入
的,人工配合开挖等一切质量要求。
2、乙方要认真考查施工现场,充分考试到工程施工中各种因素的影响。
3、乙方施工过场中若场内外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和费用,因乙方施工造成
甲方桩管损毁的,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4、施工时,乙方应采用大、小挖掘机配合施工(小挖掘机挖承台)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土方运输沿线的清扫或清洗由乙方负责协调好城管或其他主管
部门的关系并承担由于土方运输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6、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场地斗殴、惹是生非,一切要听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否则甲
方有权随时取消与乙方的合同关系,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开挖任务:否则甲方有
权取消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九、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
(章)(章)
日期:日期:
合同书
发包人(下称“甲方”):
承包人(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项目发/
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承包范围:云结构木模型设计、施工。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使用材料:由乙方自行选定,但必须保证质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条: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18     年    07     月    21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18     年    08     月    21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32     天。
第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07月21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条: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确保乙方能按时进场施工。
2、保证乙方施工用水、用电等条件。
3、协助乙方维持现场秩序,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若有变更,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并负
责随时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和质量。
5、承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暴雨、强风、地震等)导致的模型的损坏。
(二)乙方
1、开工前应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派人进行监督。
2、施工产生的垃圾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清扫处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卫生整洁、干净。
3、乙方负责人要保证好施工人员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障工作,发
生相关损害的,由乙方自主承担责任。
第六条:工程验收
施工完毕后,由甲方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应予配合。
第七条:保修
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及时、有效、充分地履行维修义务。甲方不承担材料、工
钱、交通、食宿等任何费用,但非乙方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破坏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工程价格及结算方法
工程价格采用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结算方式为
1、成本的确定:
(1)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按实结算,实际使用工日按甲乙双方签证确认;材料费按
乙方提供发票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按实结算;机械费按乙方提供机械会签单,经甲方签证确
认后按实结算;
(2)措施项目费:可计价项目按甲方认可的施工方案确认,不可计价项目按定额比
例计取
(3)其他项目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4)规费按乙方取费证书计取,具体如下:养老保险费:6.75%、失业保险费:
0.54%、医疗保险费:2.43%、工伤保险:0.55%、生育保险费:0.18%、住房公积金:
1.3% 
成本总额=直接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规费
2、固定比例按成本金额的计取
3、税金:按成本与固定比例费用之和的10%收取
4、总金额:成本+固定比例费用+税金
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应组织进场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应保证每位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
程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加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乙方必须根据规定安排持操作证的人员上岗,确保机械
设备安全生产。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采取有力
的安全防护措施,配置专职安全员,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一切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其
发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途毁约或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二、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约定的进度计划实施,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累计逾期超过20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
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三、乙方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所发生
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整改导致工作完成时间逾期的,则乙方按前款规定承担
违约责任。
四、甲方须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乙方付款,延期付款超过7天,甲方应按尚
欠金额的万分之五给乙方作为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付款延期甲方不负责任。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方式
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直接
向广元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通信地址:
电话: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通信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
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合同生效、失效与争议处理
⑴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各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后生效。
⑵失效:甲方委托乙方的工程施工任务依照合同已经完成,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
此时合同条款自然失效。
⑶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四、质量标准
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以及相关规程规范施工,并按此标准进行质量监督。工程质
量评定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负责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5.1 合同价款
5.2付款方式
本工程分两部分付款。第一部分:工程完成50%时,甲方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0%。第二

部分: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完成工程量的97%给乙方。余下3%做为质量保修
金,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满后1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5.3本工程施行过程监督,甲方不得以验收不合格为由拒付乙方工程款。
5.4支付方式:
收款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六、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1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履行以下义务:
⑴甲方应指派现场代表人,全权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方面的事宜。
⑵协助乙方作好“三通”(通水、通电、通道路)工作。
⑶及时支付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以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⑷施工中,如需要更改工程内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较大更改应提供由设计师
和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或其他资料等给乙方。
⑸督促乙方作好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作,并配合乙方做好资料签证,及时归档。
⑹向乙方提供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等全套工程资料若干份。(具体份数协商而定)
⑺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⑻甲方应协调各施工单位的施工顺序,保证乙方能按照预定的进度计划和工期顺利
施工。
(二)乙方义务
 2.1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履行以下义务:
⑴乙方应指派现场代表人,全权代表乙方处理工程施工方面的事宜。
⑵施工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⑶施工前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及时组织进
场施工。
⑷保证工程按进度计划进行。
⑸按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和国家现

行有关规定进行自检工作。
⑹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等资料作为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⑺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
负责修复。
⑻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护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创建工地周边邻里友好关系,密
切配合各兄弟单位协调施工。
⑼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及临街交通
要道、人行道的保护。若乙方防护不力而发生事故,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
方承担。
⑽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
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2  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如发现乙方将工程转包,甲方可终止合同,一切责任有
乙方承担。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2017 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当天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持壹份。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
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共计天。(以甲方同意开工日期为准)
1.6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元;(大写:)。价款及
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2 天,协调设计单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 份,
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
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身份证号:)为甲方驻工地
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
其他事宜。
2.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
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负责配合乙方协调万达管理方、消防、空调施工方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如因除乙方以外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过程延误,工期顺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身份证号:)为乙方驻工
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
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按甲方要求进行签到【迟到一次处罚10元,超过30分钟处罚50
元】。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
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
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
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商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
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进
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
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作相应的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可能影响工期的,乙方仍应保证
第1页,共6页
在约定工期内完工,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
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
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
担,工期顺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5.5 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个工作日内组
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
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自竣工之日起乙方不再对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
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的损失承担责任。
5.7因空调或消防等问题不能完成验收的,甲方应单独组织乙方的验收,承认乙方
的验收时间,并按合同约定办理乙方的相关结算及支付款。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6.1.1按合同预算单价计算,门口除外每个加50元,上方管网风道计算面积。
6.1.2总价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但甲方单方提出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的
除外(或竣工后按实际完成施工内容按实收方结算)。
6.1.3结算方式:结算时以本合同价(或竣工收方总价)加减施工过程中甲方签认
变更为竣工结算价: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提出的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所签项目变更单,依
据本合同装饰工程预算书【详见附件(2)】中所列双方认可的项目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第2页,共6页
若原预算没有参考单价的按双方协商签认的单价进行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万元保证金,完工前按进度付到总工程款的
百分之五十,其他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除质保金外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付款分三次进行
付款金额(万元)


第三次: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之日起5日内
第四次:乙方完工验收后
3%(工程质保金)¥
一个月支付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
资料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内,结清
第次应付款项。
6.4工程质保金3%,乙方验收后内无息返还,若中途发生相关质保金扣除
的,仅支付剩余费用。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材料由乙方严格按工程预算所列项目、材质、品牌提供。材料进入施工
现场,需由甲方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因乙方材料供应不合格或所供应材料与工程预
算所列材质、品牌不相符合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不达标、窝工、工程延期等情况,由乙方
负责将工程整改至达标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每停工一天或窝工一天或乙方整改导致工
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为。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第3页,共6页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
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
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
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
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作为奖励。
9.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份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
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
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
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
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乙方施工中如发生安全、消防、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
并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
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
第4页,共6页
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1.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3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

第5页,共6页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
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
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
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_______ 
______ 
月______ 日。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
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
42 
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
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
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

________ 
______ 
月______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 天。
四、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1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2
48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
小时以书面
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
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3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
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
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
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
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
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五、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
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
%
后的总价下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
款。
1
、甲方于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 日支付________ 元;
2
、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
%
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留
 ______ %
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___ 个工作日内付清。
3
、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
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
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_____ 份,承包人执______ 份。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 
____ 
月 _____ 日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 
____ 
月 _____ 日
~~

工程合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同意
将工程发包给乙方。双
方就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双
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金额元,(大写):元。
三、付款方式
甲方分批向乙方拔付工程价款:第一批工程款在乙方完
成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万元;第二批工
程款在乙方全面完成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于一周内足额支付乙方的所
余工程价款。
四、本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申请交工验收,如因甲方
原因致使验收在二日内不能完成,乙方可视为交工验收。
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年月日于
订立。
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主动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渭干村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
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齐满镇渭干村“文化礼堂”建设项目——文化礼堂舞台改造、家园馆
改造布展、葡萄架舞台改造、文化长廊16块图文展示牌套设计制作、安装,文化礼堂入
口鸟巢造型施工。
2、工程地点:渭干村大队部
3、承包方式:包公包料(甲方认质认价)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期为60天
2、工程总造价:245800元整(大写:贰拾肆萬伍仟捌佰元整),总造价为包干价,
不做任何调整。其中文化礼堂舞台改造费用50400元,家园馆改造布展费用70000元,

葡萄架舞台改造工程费用57400元、文化长廊16块牌子设计制作、安装费用48000元、
文化礼堂入口处鸟巢造型施工费用20000元。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制作安装完工后,
待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余款,乙方需出具由税务局兼职的有效发票。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
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否则需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否则,视为违
约,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负责维修。
第四条:具体工程量
1、文化礼堂舞台改造:根据设计院设计的舞台改造图纸或甲方的要求舞台墙面要做富
有民族特色的装修;地面长24X41=984平米,需铺彩砖;铁柱上安装宣传板。
2、家园馆改造、布展:将渭干村库房改造成家园馆,改造面积135平方米,地面铺
瓷砖,里面全装修展览墙。
3、葡萄架舞台改造:改造葡萄架舞台,布设、安装灯具及线路。
4、文化科技长廊16块图文展示牌套设计制作、安装:根据甲方的要求,设计制作出
富有民族特色、展现时代特征和积极风气的16块牌子,安装在渭干村文化科技长廊两侧。

5、文化礼堂入口处鸟巢造型施工:根据甲方的要求,设计、建设入口处鸟巢造型。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采购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免费
按照甲方要求更换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分,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
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2014年6月10日







甲方:商舟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天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共同签
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黄梅镇拆迁重建项目
2.工程地点:黄梅镇
3.工程内容: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工程方案】
4.工程金额:1000000000元
5.工程期限:2025年8月1日前施工完成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提出明确的施工要求,乙方以《工程方案》形式报甲方,经甲乙双方签
字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签字,按此附件施工。
2.甲方提供通畅的施工现场,保证乙方顺利进场施工。
3.提供施工过程中需要的水、电及货物存放条件。
4.保证乙方在施工范围内的通行方便。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新的变化要求,需与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与本合同
有同等法律效力,变化部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6.工程结束后,甲方应该在工程方案上签字,并及时给乙方结清工程款项。
7.对施工方案内涉及的鲜活绿植,甲方需按乙方提供的养护方法进行浇水养护管理。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双方认可的方案施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砸墙破地等改变甲方场地原貌的施工,须告知甲方,经甲方
同意后进行。
3.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新的变化要求,乙方需要对变化部分重新报价,估量施工周
期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
4.工程完毕,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5.对施工方案内涉及的鲜活绿植,乙方需告知甲方养护方法并提供2个月质保,在质保
期内如果植物出现死亡,有乙方免费更换。
四、施工验收
验收以双方签字为准
五、付款方式
根据客户的实际工程量计算,工程总造价为1000000000 元,(大写壹拾亿圆
整)。甲方先支付工程总款的30% 即300000000 元给乙方,乙方开始准备材料;
货到甲方施工场地后支付工程总款的60% 即600000000 元给乙方,乙方开始安
装施工。以上工程成品施工完成甲方付清剩余10% 即100000000 元尾款,乙方提
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增值税率为3% 。
六、违约
1.乙方不能按时完工属乙方违约;
2.甲方不能提供施工条件导致乙方不能如期完工属甲方违约(甲方对原设计提出
新的变化,新的工期可在补充协议中标明);不能按约定结清工程款项属违约。
七、违约赔偿
1.如果甲方违约,除结清余款外,每延迟一天还应该赔偿乙方合同总额的2% 的违约
金,超过十天,乙方有对产品的处理权。
2.如果乙方违约,每延误一天,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2% 违约金。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本着友好合作精神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未尽事宜,可协商拟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相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商舟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字盖章):天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
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日。
计划竣工日期: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
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
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
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
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19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