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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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路工程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公路工程合同

  公路工程合同 篇1

  本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公路工程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壹拾陆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公路工程合同模板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工程合同 篇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为优质、高效的完成 合同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施工、完成及维修等工作,在遵守甲方与建设单位(简称: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简称:主合同)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应严格恪守和执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一)本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在主合同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并签署的。但本合同不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不得超越甲方在主合同中可以从业主那里获得的全部权利,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义务不限于甲方在主合同中应该向业主履行的全部义务。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及附件;

  2. 在本合同的基础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甲方认可或制定下发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开工报告,下达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指令、通知、施工计划、会议纪要等;

  4.主合同规定的合同文件(除《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xx版)》第一卷、第三卷内容及甲方向业主递交的本项目投标书中工程量清单内容外)相关部分。

  合同组成文件若有冲突时,采取优先有效原则,按组成文件编号数字排序,由小到大依次优先。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合同约定,否则双方工程施工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受本合同约束和调整。

  第三条:本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及内容:

  1)施工段落或桩号:

  2)详细施工内容:(含不予单独支付的附属工作)

  4.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包括星期天和法定假日),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以主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特殊情况可单独约定]。

  5.工程数量及单价:

  1)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2)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数量仅为名义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含: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除外)、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风险、利润、调迁、临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现场文明施工及除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费外各种税费。

  3)工程造价:暂估算为(小写) 元(大写 元整),具体金额以最终累计结算款为准,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造价差额补偿或索赔。

  其中: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围或工程量清单或详细施工内容中没有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属于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在完成这些工作内容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工程计量资料只能用于甲方和业主之间的结算,不能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的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提出的创优目标,产品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符合监理要求,达到业主满意。

  (二)甲方对工程质量管理

  1、监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2、提供相关工程施工图纸、平面位置控制基准点和施工配合比,定期对测量基准点复核及修正。

  3、编制下达(或审批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与程序交底。

  4、参与乙方首件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5、负责工序检查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报验,对施工过程实施技术指导与质量监控,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6、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工程质量中存在的缺陷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修复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当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监理书面通报处罚 元/次,业主书面通报处罚 元/次等)或减少工程数量甚至终止合同。

  7、负责施工资料填写表格的有偿提供,指导乙方正确填写,负责资料审核、报签、汇总和整理、归档。

  (三)乙方对工程质量控制

  1、遵守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经甲方批准(或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

  2、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管理、检查和纠偏。

  3、对施工及检验计量器具定期认证、用前标定,保证自检精度,无权擅自改变施工图设计、配合比、施工技术方案等,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4、执行开工“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经甲方认可不得进行大面积开工。

  5、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自检,工序自检合格后持甲方规定的检验资料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复查,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配合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对管理中存在的分歧可向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提出并协商解决。

  7、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甲方核实,对因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工程进度

  (一)工程进度要求

  工程进度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的规定。

  (二)甲方进度计划管理

  1、甲方按合同或业主进度计划细化乙方相应工程施工控制计划,按计划管理,定期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决定采取的改进措施。对乙方不能满足进度计划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加大投入或代乙方进行投入并于当期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费用或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工程,由此增加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本着双盈的原则,协助乙方进行工程进度协调与服务。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三)乙方进度计划管理

  1、乙方应确保合同承诺中约定的人员、材料、设备及资金等资源的按期投入,为进度计划的实施奠定基础。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生产。

  第六条:职业健康安全

  (一)标准和目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公路工程安全操作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河**滨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2、达到“无职业性疾病、无综合治理案件、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目标。

  (二)甲方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甲方负责编制(或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对乙方安全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及交底。

  2、甲方负责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提取及返还,确保乙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当乙方未按规定标准进行安全措施投入时,甲方有权在发出限期改正指令未得到落实的情况下代乙方投入,并在提取的乙方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支出,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3、甲方负责合同履约期间对乙方职业健康安全和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对限期内未得到落实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处罚甚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或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乙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的规定,本着“承担工程小于5000万元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增加5000万元合同额增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工班均设兼职安全员”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操作规程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2、乙方须接受甲方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所属施工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和保卫工作或有偿为甲方提供因特殊需要安排的安全及保卫管理工作服务。

  3、乙方负责所属全部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和交底,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和安全费用的投入。

  4、乙方到达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须持经当地安监部门认可的岗位操作证,持证上岗。特种设备 “三证”齐全,方能使用。所有进场人员的身份证、岗位操作证,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均需向甲方备案登记,纳入统一管理(含乙方聘用人员、租赁设备)。

  5、乙方负责为所属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及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

  6、乙方负责相应施工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订,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并组织事前演练。

  7、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按规定时限向甲方及所属上级单位和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汇报,积极主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处理过程中甲方予以协助,甲方支出的费用将于提取的乙方安全保证金内支付。

  第七条: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1) 标准和目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和甲方有关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达到规定的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树立良好的文明施工形象。

  (1) 甲方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1、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或上级的有关规定,分析、识别、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及预控措施,统一制定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方案和标准。

  2、甲方负责环境保护措施交底,负责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案、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改正通知,限期内仍不能改正时采取处罚或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措施费用代行实施,甚至终止合同。

  3、协助乙方与当地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接洽,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2) 乙方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1、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负责所属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案的交底。遵守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定,临时驻地、取弃土场、临时便道等临时工程统一规划,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施工标牌、旗帜等统一规范。施工期间,保护、恢复、治理现场环境,文明施工,有效控制粉尘、垃圾油污、植被破坏、河道堵塞、泥土流失、水质污染、施工噪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积极主动处理环境污染事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3、施工期间,乙方应注意用电安全,按规定配置用电器材,禁止使用电炉取暖、做饭,严防火灾。

  4、生活区、食堂和施工现场要安排专职人员做好保洁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做好急应预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并组织事前演练。

  第八条:人员管理

  (一)甲方对人员的管理

  1、负责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可选择增加:不采用当地县乡用工],审核乙方到场人员资格。当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数量及条件安排人员进场时,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改正或处罚甚至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损失。

  2、建立合作队伍用工档案,档案包括:合作队伍用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等。监督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投保、劳动报酬支付、劳动争议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对不依法或不按甲方规定执行时,甲方有权动用乙方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进行支付,确保雇佣人员的合法权益。

  3、负责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底,监督、参与乙方对所属人员的培训和交底。负责乙方人员的施工管理,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4、根据需要有权临时雇用或调用乙方人员从事非合同内工作,报酬执行计日工单价。

  (二)乙方对人员的管理

  1、负责所属人员的管理,按甲方规定时间、数量、条件配置人员,接受甲方的监督。

  2、依法用工,与所属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办理国家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履行合同义务、实施合同权利。各种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月度工资发放表应及时向甲方报备。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纠正,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负责所属人员的岗位培训及施工交底,培训及交底应有书面记录。

  4、负责用工纠纷及工伤事故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全部费用。

  5、服从甲方合同外工作的临时调用和管理。

  第九条:材料管理

  (一)甲方对材料的管理

  1、甲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负责工程所需到达现场所有材料的质量控制工作,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执行主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或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2、甲方对工程所用材料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尺寸、数量与设计不符,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并改正甚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包工包料,乙方自购所有材料形式:

  3. 1甲方参与工程所需主要材料供应厂家的选择和审核,未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认可乙方无权私自定购。

  3. 2甲方按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指导、监督乙方建立材料质量管理档案,按月向甲方移交归档,含: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资质资信、产品质量证明、质量检验台帐等。

  3. 3甲方负责进场材料质量抽检,未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清除出场,并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3.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材料采购及管理,但不因此承担责任。乙方进场材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无权以任何理由擅自撤离现场或变卖或抵押或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工程款或终止合同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3. 5特殊情况,甲方有权进行材料调配,调配价格按采购价计算。

  (二)乙方对材料的管理

  1、执行甲方及主合同或国家相关材料质量标准,遵守甲方材料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督与管理。

  2、乙方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帐、物、卡相符,堆码整齐、下垫上盖、标识明显、地材堆放场地须进行硬化处理;火工产品、油料、化学溶剂仓储条件应符合当地公安及安监部门的规定。

  3、对乙方自购材料的管理形式:

  3. 1钢筋、水泥、钢绞线、支座、沥青、石灰、砂、碎石等供应商的选择须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意。

  3. 2材料到场后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填写质量检验委托单交甲方及监理相关部门进行抽检、验证,抽检合格方可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质量责任。

  3. 3建立材料质量管理档案,按月向甲方移交归档,含: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资质资信、产品质量证明、质量检验台帐等。

  第十条 临时用电

  本工程用电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第十一条:机械管理

  (一)甲方对机械的管理

  1、结合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机械需求计划(详见附表)。

  2、对乙方进场设备进行统一标识,按照需求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并登记建档,对特种设备要求“三证”齐全,塔吊、门吊等的拆、装应有资质和方案,司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充许使用。

  3、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统一协调使用,使用价格按双方确定的计日工价格执行。对于乙方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否则,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担工程量或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乙方对机械的管理

  1、合同中约定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但需满足甲方规定的施工机械需求计划和施工进度的需要,如遇特殊情况需甲方协调,甲方应予以协助但不免除乙方责任。

  2、施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协调,对拒绝正确指挥的司驾人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撤换。甲方定期对乙方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

  3、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机械使用台帐并报甲方登记。乙方机械设备应保持状况良好、排放达标,使用、维修、保养过程不得污染环境。机械设备用燃油、润滑油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4、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造成的自身及第三者人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

  (一)甲方对资金的管理

  甲方收取 管理费后将计量款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对资金的管理

  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工程款的支出优先用于人工工资的发放、当地赊欠及工程急需材料、设备等费用。乙方应在每次支取工程款时提供拟发放人员工资表、材料采购或机械租赁费用凭证等为依据的用款计划,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并监督使用。施工期间,工程结算资金不得挪作它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暂停支付或终止合同。对此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按规定支付工程款

  2、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3、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报送。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甲方在总合同中对业主承担的相应义务与责任(指本合同涉及的部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接受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指示、决策等,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扣压、拖延。

  3、负责协调、处理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共同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4、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相关单位或部门或组织或个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的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主动处理,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应予以双倍赔偿。

  5、对外签约或行文不得冒用甲方名义或加盖甲方印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得到赔偿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工程结算与支付

  (一)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预付款。

  (二)保证金

  中期计量结算时,甲方将逐期扣除乙方结算款5%作为 工程质量保证金5%, 用于相关项目的费用支出。

  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待项目总体缺陷责任期满,保修期后,(待业主返还质量保证金到位后)据实返还。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内支付。

  (二)工程结算

  1、结算原则

  1)工程结算分中期计量结算和交工计量结算,其中:中期计量结算执行月度结算。

  2)甲方给乙方结算时,原则上乙方法人代表应亲自到场,如派其它人员结算需出具法人或本人授权委托书及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

  2、中期计量结算程序

  按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由甲方经营部门每月办理一次中期计量结算。

  1)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间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每月21日至25日,甲方现场管理负责人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核算、填写“工程数量签认单”并签字;

  2)甲方经营部收到工程数量签认单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现场复核并交乙方负责人签认;

  3)经营部根据“工程数量签认单”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单价办理 “中期计量结算单”,计算人和复核人分别在结算单相应位置签认;

  4) 工程部、材料部、机械部、财务部、办公室、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会签,批注涉及工程质量、工程报验、材料调拨、设备使用、农民工工资等暂扣款意见;

  5)总经济师复核、签字(如果所结算工程款和工程数量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数量,必须在此做出详细说明);

  6)项目经理审核、签署意见;

  7)财务部确认。

  3、交工计量结算程序

  1)交工计量结算,也是最终计量结算。必须以实际完成的并经监理及业主认可的工程数量为准,经营部门按现场管理人员签发的工程数量签认单结合中期计量结算数量和业主最终确认数量进行总量复核。

  2)由项目总经济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工程实体并确认工程数量、质量缺陷及遗留工程,交乙方负责人签认;

  3)经营部根据发复核后的“工程数量签认单”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单价签发 “交工计量结算单”,计算人和复核人分别在结算单相应位置签认;

  4) 工程部、材料部、机械部、财务部、办公室、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会签;

  5)总经济师复核、签字[如果所结算工程款和工程数量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数量,必须在此做出详细说明];

  6)项目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并与乙方签定《合同终止协议》;

  7)财务部确认。

  (三)支付

  1、工程结算款支付周期视乙方施工相应工程业主计量支付款到位情况进行支付。

  2、中期支付因中期计量结算时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及业主计量支付,付款比例不得超过中期累计结算额度的80%(结算额度为扣留10%保证金后额度)。

  3、付款时应优先支付乙方应付农民工工资,监督乙方将农民工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复印并张榜公布,五日内无举报者,乙方凭结算单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留复印件)领取余下应支付工程款,并优先扣除甲方材料调拨款、设备租用款、其他代付款、违约金和当地拖欠的其他款项。

  4、交工计量结算后,支付结算额度内的剩余款项。

  5、按规定返还三项保证金。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另行安排协作单位,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通过扣付工程款或法律手段从乙方得到相应的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合同,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3、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第十六条 合同考核及奖惩

  1、甲方将视业主要求结合工程需要不定期的召开生产调度会,通报合同履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协助乙方解决施工困难。

  2、甲方有权针对乙方履约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提出处罚,有权提议并经协商确定额外专项奖惩措施。

  3、经对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按相应约定条款进行奖惩并于当期工程结算时兑现。

  4、定期对乙方进行资信、合同履约等情况评价,评价合格的推荐办理中交股份内部市场准入证,不合格的严禁再次参与中交股份所属各单位工程协作。

  第十七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乙方须向甲方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申请协调,如协调不成,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请仲裁(或法律诉讼),仲裁是终局的,双方应予服从[注意:对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要约应尽量选择我方有一定人际关系的,同时注意按照合同标的金额来约定法院的级别,否则约定也是无效的]。

  2、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按本合同后附《现场主要人员、设备需求表》的规定,按期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设备到场并经甲方确认后合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工程交工、办理交工计量结算后双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除支付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条款外其余条款自行失效。当所有款项付清后,合同自然终止。

  4、本合同解释权归 。

  发包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 承包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

  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路工程合同 篇4

  摘要:在建设高速公路工程的过程中,建筑企业要和施工单位加强合作,在合作的过程中,建筑企业要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督和管理,从而确保施工单位可以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规范建设高速工程,进而提升高速公路的建设质量。为了确保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顺利的进行合作,双方应签订合同,并做好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对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将对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进行分析。

  关键词:合同管理;高速公路;工程建设

  在建设高速公路工程的过程中,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一定要做好合同管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明确合同中的具体内容,从而确定双方自身的权利责任。双方要根据实际工程建设项目,签订相关的合同,这样才能约束对方,确保对方既可以履行责任和义务。

  1建设之前的合同管理

  1.1合同主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达成某种条件而签订一种协议,从而确保双方可以兑现承诺,签订合同可以为达成条件创造一层法律保证。因此,在建设高速公路工程之前,建筑企业一定要积极主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在建设高速公路工程之前,建筑企业要根据招标要求,了解高速公路工程的类型,然后设计相关的建设方案,做好高速公路的工程造价,这样既可以估算出建设成本,与此同时,建筑企业也可以确定具体的付款方式。因为工程类型不同会导致合同形式不同,这样付款方式也会产生一定差异性[1]。

  1.2通过对合同形式的研究发现,高速公路工程的合同类形式主要有总价合同、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双方在签订总结合同时通常是在施工技术较为困难,但工程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建筑企业制定详细的方案绘制相关的设计图纸,以为施工单位提供参考依据,这样施工单位就可以有针对性,对项目成本进行预算,如果成本较高,则说明该工程属于紧急工程,这时双方就要对成本合同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原有成本的基础上,研究管理费用和相应的利润,然后拟定出工程总造价[2]

  1.3而在签订单价合同时,双方应深入考虑工程建筑总周期和工程实际的建设规模,然后在结合工程的特征,确定影响高速工程建设的因素,一般在签订单价合同时,高速公路工程的承包人员会根据招标要求,拟定合同和相关的管理方案,在整个招投标的过程中,招标单位要积极调动承包商的参与,在确保承包商可以公平的竞标,当遇到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商时,招标单位再与其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个掌握合同中具体的条款,以便于日后出现问题时可以快速的解决。此外,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工程量发生变故,在结算时,双方应对工程量的造价进行相应的调整,标明底价。与此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要表明质量标准、投资标准等相关的条件,只有这样,双方才能做好合同管理,为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提供安全有力的保障。

  2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2.1在建设高速公路的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也应对合同进行管理。因为只有严格按照合同上要求标准,才能规范施工,提高高速公路建设的效率和质量,所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要掌握工程量的具体清单和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信息,以便于做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计量,而这也就是所谓的工程计量。其次,工作人员在对合同进行管理时应遵循有据可依,据实计量的原则下,在完善工程计量后,要对工程项目具体量数进行相应的核对,做好相关的估算和认定,从而结合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价。

  2.2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还应按照“真实、准确、及时”的要求,展开工程计量,确保计量结果具有较强的精准性,否则,施工单位则很难顺利的展开高速公路的建设[3]。此外,工作人员必须要深刻意识到工程量清单在合同中重要性,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文件的关键部分,一旦工程量清单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则会损失大量的资金,而且也会阻碍工程的建设,延误工期。因而,在展开计量工作的过程中,计量人员必须要工程实物总体数量为准,以避免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受到不良的影响。

  2.3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因为主体行为,计划不完善,不可预见事件无法正常建设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内容提出索赔。在进行工程索赔的过程中,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程序,这样才可以展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最后,如果有一方因为不可预见事件损失大量的资金,该方可以对对方提出相应的补偿要求。安全生产是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最为主要核心,如果没有做到安全生产,施工人员的生命将会受到严重的威胁,而且建筑企业也会因此损失大量的资金。因此,在管理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必须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只有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施工单位才会为施工人员提供充足安全防范措施,并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升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3建设后的合同管理

  3.1在高速公路工程竣工阶段,工作人员在对合同进行管理时,工作人员应明确合同构成的主要部分,其竣工合同主要是由财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构成,财务报表是整个合同核心,财务报表中明确说明建设高速公路所需要成本和费用具体使用的地方,如安装费用、设备费用。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在工程竣工阶段要对起初的工程成本预算和最后财务报表进行对比,这样就可以知道工程节约和超支情况,从而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工程投资效果。其次,在此阶段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充分结合以往管理经验,对工程项目进行科学的评估,以便于为下一项目提供参考资料[4]。

  3.2建筑企业要想有效的提升合同管理的效率,在同施工单位合作的过程中,要能做好相关的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保证高速公路工程的建筑质量,只有才能体现合同管理的价值和作用,而且也可以创造一个廉洁的建设氛围,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为了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双方可以积极主动的签订廉政合同,并有专门的监管部门加强监督和审查。一旦在审查时出现问题,要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这不仅可以为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提升质量保障,也可以真正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发展[5]。所以,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都必须要对合同管理受到重视,严格遵循合同规定要求,建设高速公路,在节省建设成本的基础上,提升建设效率和工程质量,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提升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能力才是最为主要和关键的,否则只会产生大量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合同管理的效率影响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要保证合同具有法律性,并在合同中明显要求具体建设项目和施工方案等相关建设信息,只有这样施工单位才可以安全的建设高速公路,并严格执行合同上的要求制度,科学规范的建设高速公路,采用先进的建设技术和建设工艺,提升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要深入分析影响合同管理的因素,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确定明确的合同管理方法,让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中具有公平公正性,这样才可以体现出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也会因此创造更对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陈显福.试论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J].四川建材,20xx,06∶263-264.

  [2]梁丽萍.试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档案管理中的特点与措施[J].兰台内外,20xx,06∶80.

  [3]赵伟.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J].交通世界,20xx,16∶136-137.

  [4]李雪梅,戴倩.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xx,06∶224.

  [5]黄文艺.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J].黑龙江交通科技,20xx,01∶200-201.

  公路工程合同 篇5

  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取得良好成果。当前公路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有的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采取不良的手段,有的施工企业将提升内部工程项目管理放在首位,而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部分为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其与项目的经济效益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文首先阐述了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重要性,分析了合同管理对于公路项目成本管理的作用,探讨了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全程性,以及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管理要点。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成本控制

  当前公路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有的施工企业为了获得良好的发展,采用一些不良手段实现中标,比如互相压价,即使中标了,企业的综合实力不知,导致很难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1]。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将重点转向提升内部的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与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部分,其对提升工程项目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就对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进行探讨。

  1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重要性

  根据发生的性质的不同,可以将公路工程的项目成本分为两种类型,分别为固定成本、可变成本[2]。其中固定成本指的是发生总额是一个固定的成本,其不会受到工程量的增减而发生变化,但固定成本的降低与施工方案及资源配置、施工进度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可变成本指的是发生总额会受到工程量的增减的影响出现成本的变动,比如,施工材料费、施工人工费等。通过减少投入与降低单价,能够使人工费、材料费降低。通过分析项目成本构成,项目成本的影响与项目的经济活动有着很大关联。它们之间的联系是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从本质的角度来看,合同的履约过程可以看作成本的发生过程。因此,形成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十分有必要,合同管理的强化对促进成本管理发挥重要作用,甚至还有助于项目管理的提升。

  2合同管理对于公路项目成本管理的作用

  首先,合同管理属于项目管理的重要部分,合同中体现了建设项目相关的内容,双方权利与责任在合体中明确规定,所以,它在公路项目中的制衡作用具有重要意义[3]。而且,项目管理依赖于合同管理,合同给项目管理提供有效的依据,合体管理人员应当注重其重要性。合体制定过程中,需要参考《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与交通规范,但客户通常都会增加一些专用条款来规避施工中的风险,以此使公路项目达到良好的效果。因此,项目实施的前期阶段,需要深入了解合体文件的所有任务,当出现问题时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另外,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有着一定作用,承包商、工程师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实质的主要参与者,将承包商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或工作量作为依据,其中有计量、计价、支付等程序,科学计价并办理支付的过程。由于要实现成本控制的目标,工程支付台账的设置是必不可少的,其对支付金额、支付数量等方面能充分体现出来,之后根据合同数量,将总的支付金额计算出来,掌握工程量的完成状况。然后,合体管理帮助达成建设目标。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其贯穿于整个项目中。因此,对项目实施的各项环节、每个步骤进行合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最后,合同管理对生产安全起到保障作用。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只有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才能使项目参与者获得根本利益。

  3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全程性

  3.1成本控制的全程性

  (1)事前:成本的预测分析及管理策略。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主要为事前规划和预测,保证目标成本,深入分析目标成本,并将其落到实处;(2)事中:成本的对比分析及纠偏策略。实施项目时,应时刻对比分析目标成本与实际成本,及时发现两者之间的差异,并将其反馈给相关的单位,给予有效的措施纠正,尽可能将损失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以此为实现目标成本奠定基础;(3)事后:成本的核算分析及奖惩措施。事项成本形成后,通过核算、分析实际成本,查出成本节约或超支的主要因素,将其责任归属明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任单位奖惩。同时,也为今后醒目成本管控与修订成本管理办法提供有有效的参考资料与数据。

  3.2合同管理的全程性

  (1)事前:合同的谈判与审查。首先应做好合同管理的前期防范工作,首先从潜在供应主体的资信情况的调查着手,其次,对合同签订前的会审制定建立健全,会审合同谈判形成的合同文本;(2)事中:合同的履行与监督。合同履行过程监督与管理是合同管理事中控制的核心,以此使合同能够有效履行,防止出现违约的现象发生。在这个过程中,应对合同履行记录、跟踪合同履行过程以及合同结算支付等工作落实到位;(3)事后:合同的纠纷与应对。对合同出现的纠纷问题才有效的应对措施,需要注意的是,事后应对处理是在事前防范与事中控制无效的情况下,来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所采用的一项不得已的措施,其是合同管理最后的保障[4]。一旦发现合同履行出现问题,应技术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4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管理要点

  (1)在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为分包合同管理,其与其他的合同相比,其隐含的风险比较多。且分包行为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分包商违约、分包商不当、分包合同内容不严谨等,增加了分包风险的.发生,给施工企业的发展带来不良的影响。为了避免分包风险的发生,尤其要注重这几项工作:①审核分包商资质。主要了解分包商的资信、履约能力、承担风险能力,假如可能的话,还可以了解分包商的银行与用户单位,以此防止由于分包商选择不利而造成分包风险的发生。②做好合同策划。在选取采购方式时,应了解拟分包工程项目的特点与要求,采购方式包括谈判、招标、直接采购。合同形式有两种,分包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合同条件可以自行拟定,也可以采用某个合同文件范本,在拟定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时,应将这些条款与事项的方案对比分析,选出最佳的合同条款,以此使合同的执行力得到保障。为了减少与分包之间的纠纷,降低合同风险的发生率,在分包合同的签订当中,应将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工程款结算等纳入到分包合同中。另外,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应要求分包商商提供履约担保,以此使分包合同中分包人的违约风险得到有效化解。③加强分包合同管理。施工企业在制定分包商的管理方法时,首先应当将分包授权管理体制进行规范,并对签证程序及规定进行完善,对相关的证据材料全面的收集起来,为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的应对工作奠定基础。(2)在实施项目时,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成本控制、人人参与”的理念,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成本控制意识。(3)加强分包合同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各个部门应做好相关的工作,比如,基础资料的归档、整理,汇总形成成本归集分析资料、财务状况盘点等。另外还包括项目费用的核算,判断材料、半成品、配件库存等。(4)强化材料的管理与控制。首先应对保证材料质量,把好采购关,以此使采购成本控制好。项目部需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采购,坚持“货比三家,择优选用”的原则,力争使材料成本降到最低,并保证优质的材料。同时,还需要把好材料手发关,防止出现材料的浪费现象,实现节约用料。但材料进场时应严格检测,查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保证材料的管理的控制。

  5结语

  总而言之,施工项目获得良好经济效益与成本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强化合同管理对促进成本管理发挥重要作用,以成本管理作为核心内容,以合同管理作为主要手段,不仅有利于项目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控制与自我约束,而且对施工企业进行检查、监督与服务等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其对促进工程项目与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整体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叶群,陈聪聪.浅谈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xx(17):209.

  [2]陶玉彬.浅谈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的控制与管理[J].民营科技,20xx(11):222.

  [3]李淑连.公路工程目标成本管理中的合同控制[J].工程建设与设计,20xx(06):199-201.

  [4]何应明.浅谈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管理与控制[J].黑龙江交通科技,20xx(09):173-174.

  公路工程合同 篇6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职务:

  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发挥工程应具有的效益,保证工程施工秩序的正常进行,保证合理的工期及造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以约束双方行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至xx段、xx至xx段县道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合同段,工程合同桩号:。

  2、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由甲方书面通知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和工程量。

  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4、质量等级:优良。

  5、合同总价:元(小写:元)乙方对本工程的承包,实行预算包干,在施工中除由甲方书面通知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外,不作任何变更。

  二、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为一个整体,其内容包括:

  1、本合同协商约定的条款;

  2、施工组织计划;

  3、交通部规定的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

  4、甲方发出的专用技术条款;

  5、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6、甲方发出的相关文件、指示。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份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质检安全人员未坚守工地亦视为转包。如发现转包行为,甲方有权视其违约并强制责令其退场。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程已发生的施工部分(进场人员、物资、装备费用、工程损失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行政事务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四、一切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

  1、属于合同规定的相应类级,为了对材料或设备进行检查、量测或检验,乙方应在使用前,按照交通部相应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及甲方,认定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于工地,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应将甲方及监理人员现场检查确认为不符合规范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移出工地,并用合格的材料、设备取代。

  3、尽管先前已经过检验或期中支付,但甲方及监理人员发现其施工工程由于材料、设备或施工工艺不符合规范规定时,乙方应将此类工程拆除,并彻底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交工资料四套。

  五、工程的工期:

  1、乙方无任何理由延长工期,甲方认为施工进度过慢,不能按预定的工期竣工时,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补救,以便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时间内竣工。对此,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在甲乙双方无任何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无故停工达5天以上,或者虽然乙方采取了一定的补救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定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未完成工程全部或部分实行指定分包或更换承包人。

  2、前项工程,因各种原因影响了工程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下一项工程缩短工期来补上,无论如何,二灰碎石基层交工时间必须在年月日之前,沥青表面处治路面竣工时间必须在

  3、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时间从规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时间第二天算起,违约金按人民币元/天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元人民币;提前一天按人民币元/天进行奖励,元人民币。

  4、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等而延长工期,乙方应事先书面报告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工期延长时间,甲方确认的工程延长时间,为合理的工期有效时间。

  六、工程的覆盖和掩蔽:

  未经甲方及现场监理的批准,任何工程不得覆盖和掩蔽。乙方应保证监理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对将予覆盖和掩蔽的任何工程进行检测或量测。无论何时,当任一部分工程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为检查做好准备时,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业主及监理人员,并约定检查时间,监理人员应按时参加上述工程或基础的检查和量测,不得无故拖延。如果上述约定24小时内,工程监理人员未能到场对其进行检查和量测,乙方即可自行检查,并如实作出自检报告后覆盖和掩蔽,监理人员事后应予认可。

  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行政、刑事责任。

  八、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5天内,应根据甲方的总体施工安排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工程的详细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的施工安排(包括雨季以及农忙季节的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由甲方审定,并发出开工令;如乙方未能及时报送工程进度计划、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或其报送资料不符合施工要求,造成甲方开工令无法发出,影响工期,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履行经双方商定的合同条款,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为此,乙方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它,并为施工地段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人员、质检安全人员,应是具备公路工程长期施工经验,并经甲方认可的公路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在施工期间,以上人员必须押证施工。

  2:各工序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技术规范执行,乙方对每道工序完工后应进行检查并整理好一切资料,以迎接甲方的验收。

  3:保证工程质量是乙方的义务。乙方应做好自身的一切监督检验工作,建立相应的自检组织体系。承包人进行自检和试验的资料经其自检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作为资料依据。

  十: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规定为壹年,在缺陷责任期内:

  1:乙方应尽快完成在交工证书中写明的未完成工作,并随时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修补工作。

  2: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5天内,乙方必须按甲方在缺陷责任期满前检查结果而发出的指令,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它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或修复。

  3:上述原因造成的缺陷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关于工程费用的支付: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同时提交工程质保金(元整),该工程质保金将随中标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逐月计量返还,施工单位中期计量金额累计达到或超过万元时,工程质保金全部返还完毕。

  2:工程款支付时间和金额:本合同工程采取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逐月计量的办法:每月截至25日止进行一次中期计量(暂扣10%的工程计量金额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全部交工验收交付使用时进行终期计量,业主累计支付工程款不低于合同总价的50%;在缺陷责任期满前,业主累计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价的90%;暂扣10%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缺陷工程、病害工程、未完工程,30天内一次性支付。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拨付的工程款首先支付民工工资,不能因为拖欠民工工资而造成劳资纠纷上访以及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十二:纠纷的解决方式

  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申请法院解决。

  十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果用行贿、送礼等不正当手段企图逃避质量检查、检测及其它额外费用,甲方除按有关法规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一切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损失、甲方的经济损失等,乙方应付一切责任。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在本合同项目的承包。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合同从签约之日起生效,工地移交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公路工程合同 篇7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 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 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 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

  1.1.6 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 监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项目建议书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 日:即历法日。

  1.1.10 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2 解释

  1.2.1 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1.2.1 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1.1.3 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监理单位的义务

  2.1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 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 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 职责

  2.3.1 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 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2.3.2.1 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

  2.3.2.2 根据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

  2.3.2.3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2.4 监理人员

  2.4.1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2.4.2 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2.4.3 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2.4.4 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

  2.4.5 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2.4.6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2.5 业主财产

  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设备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

  2.6 保密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业主的义务

  3.1 监理工作条件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

  3.2 资料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

  3.3 决定

  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b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

  3.4 代表

  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监理单位。

  3.5 授权通知

  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 设施和物品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后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放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3.7 辅助工作人员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4.责任和保障

  4.1 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台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业主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办理。

  4.2 业主的赔偿责任

  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4.3 赔偿责任的期限

  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

  4.4 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条和第4.2条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4.5 保障

  4.5.1 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的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4.5.2 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生递交履约担保书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4.6 保险

  4.6.1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4.6.2 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生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监理会同的生效、终止‘变更‘脊柱与中止

  5.1 监理合同的生效

  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5.2 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3 监理合同的终止

  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

  5.4 监理合同的变更

  5.4.1 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5.4.2 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第给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a拟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5.4.3 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地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位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

  5.4.4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5.4.5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事垃给予补偿。

  5.5 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

  5.5.1 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

  5.5.1.1 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5.1.2 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1.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

  5.6.2 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会同时,必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3 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国约担保金。

  5.5.4 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日,或根据本合同条件和5.5.1.1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更求业主予以解释。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5 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5.6 转让和分包

  5.6.1 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

  5.6.2 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6.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6.1 监理服务费用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1.1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

  6.1.2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5.4.1条和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

  6.2 支付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2.1 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

  6.2.2 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

  6.3 货币

  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其它

  7.1 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同。业主和监理单垃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

  7.2 语言和法律

  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3 奖励

  业主欲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的办法。

  7.4 利益矛盾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5 版权

  7.5.1 对监理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监理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监理单位的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

  7.5.2 如果在专用条件中没有另外规定,则监理单位有权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未经业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业主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

  7.6 通知

  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方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8.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专用条件的规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公路工程合同 篇8

  甲方:望谟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黔西南州方程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我镇于20xx年11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在石屯镇政府会议室对我镇打岩村弄乱公路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邀标,现确定你方中标,为了使该工程施工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打岩村弄乱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石屯镇

  三、工程内容

  公路全长约6公里。路基、排水沟、涵洞、路面、铺砂、碾压、里程碑等。

  四、质量要求

  1、路基:路基有效宽度6.5米(不含排水沟),石方地段排水沟为0.3米×0.3米,土方地段0.5米×0.5米,最大纵坡9%,回头弯半径15米以上;特殊路段经甲方同意可以按4.5米加错车道的规格建设。

  2、涵洞:每公里3道以上,涵长7米以上。1米涵宽1米,高1.2米; 1.5米涵宽1.5米,高1.5米;2米涵宽2米,高2米;采用75号沙浆砌筑,100号沙浆砌拱;要求沙浆标号稳定,严禁使用风化砂石。过水路面至少6.5米宽, 7米长,200#混凝土。

  3、路面:全程铺砂,宽3.5米,厚0.08米,全程碾压。

  4、里程碑:按甲方指定规格制作,并按甲方指定点安放。

  五、工期

  该工程要求20xx年12月1日动工,20xx年12月30日完工,工期30天。

  六、承包价格

  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交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一次总承包,总价359680万元。结算时每公里5.99万元,不足的每公里减5.99万元,公路里程不能超过6公里。

  七、付款办法

  根据施工进度,由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签字,工程负责人签,再经法人签字生效,支付资金不得超出完成工程量的7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95%,并按规定留足5%的'质量保证金。

  八、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工程实地测量,考核工程进度,并按进度拨付工程款。

  2、甲方负责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施工、技术监督。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由甲方与乡镇协调处理。

  4、工程竣工,甲方及时组织综合验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责任组织施工队伍于规定时间进场施工,并保证到规定竣工时间前全面完成施工任务,向甲方提交工程成果及竣工文字图片等材料。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不得扰乱甲方公路工程管理秩序。

  3、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当地的村规民约,否则,出现矛盾和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4、工程质量事故及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负责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及质量监督。

  6、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以外,乙方责任工程质量,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7、乙方必须严守信誉,确保按时完成。若乙方不按时、按质、按量完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收破方,不结尾款。

  8、工程竣工及时向甲方申请收验。

  9、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安全合同另订),并严格执行安全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2、抓紧施工,按合同日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每超期5天(以5天为一个时段),扣减工程合同价的5%,照此类推。

  3、因验收不合格需返工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因乙方不遵守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立即更换工程施工队伍,工程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收破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

  十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究其相应责任。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石屯镇人民政府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公路工程合同 篇9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位置:省县(市)乡(镇)

  承保范围:线蔓称(起点、止点、里程)

  二、工程内容及造价

  1、修补破损沥青骆

  破损沥青骆面积平方米,单价元,合计修补破损沥青骆造价为元。

  2、路肩整修

  路肩整修米,单价元,合计路肩整修造价为元。

  3、边坡整修

  边坡整修米,单价元,合计边坡整修造价为元。

  4、粉刷里程碑

  粉刷里程碑平方米(块),单价元,合计粉刷里程碑造价为元。

  5、制作安装里程碑

  制作安装里程碑块,单价元,合计制作安装里程碑造价元。

  6、粉刷桥梁护杆

  粉刷桥梁护栏延米(或平方米),单价元,合计粉刷桥梁护栏造价为元。

  7、粉刷标志牌

  粉刷标志牌块(平方米),单价元,合计粉刷标志牌造价为元。

  8、制作安装标志牌

  制作安装标志牌块(套),单价元,合计制作安装标志牌造价为元。

  以上工程总造价为元(工程款写)。

  三、质量要求

  1、破损骆必须用切割机切除,补油前必须在坑槽边浇接合油。

  2、修补油面时被挖除的沥青面层废料搬运到里公路较远处处理。

  3、此路段为旅游(经济、文化)重点路线,因此培路肩要做到施工精细、美观,根据当地路线自然条件,路肩要做成阶梯式,具体要求:路肩宽度为0.5米、边坡坡度为1:1.5、上下阶梯水平距离为0.2米。

  4、安装里程碑要稳固,碑面字迹清晰、易辨认。

  5、各处标牌要统一,字迹准确无误,要达到四级公路标准。

  6、桥梁护栏粉刷要做到不易侵蚀、不易剥落。

  7、沥青混合料必须用粗沙和0.52的粒石。

  8、如果仅油面破损,就处理油面,如果骆翻浆需做换填处理。新修骆同原路平顺,接合紧密,油骆压实厚度不少于3.5厘米。

  9、对翻浆路基处理,压实度应达到95%以上。

  10、进场原材料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沥青采用道路沥青100#,有沥青三技术指标的检验证书。

  11、油骆修补采用8-10吨光轮压路机。

  12、未尽事宜,按公路规范执行。

  四、付款方式

  经国家、自治区(省)地(州)县(市)申遗办验收组验收合格,申遗资金到位后拨付工程款。

  五、工程期限

  于20xx年8月8日开工至20xx年8月22日完工。

  六、结算方式

  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七、双方义务

  1、乙方:

  (1)严格按照有

  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在施工中应注意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3)工程完工后若因雨、洪水等原因而出现路肩(边坡)损坏现象,乙方必须在峡谷申遗之前无偿恢复。

  2、甲方:

  (1)负责协调当地有关各项事宜,如水、电、交通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可责令乙方停工、整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按时如数的按照合同约束拨付工程款。

  八、违约责任

  乙方:

  (1)乙方在施工中质量出现问题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停工、返工者一切损失自负。

  (2)若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雨、风等)为保证施工质量,则工期顺延。

  甲方:

  甲方申遗款到位后,不得无故拖欠,拒付工程款。

  九、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

  (1)施工期间由(交通运输局)派技术员(路政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工程结束后,经申遗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支付质量保证金。

  十、合同自签定之日生效,待工程交工验收后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114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