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零星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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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零星工程合同

学校零星工程合同1

  发包人(全称):

学校零星工程合同

  承包人(全称):

  中标通知书(编号):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工期 天工程开、竣工日期以建设方和施工方双方签字为准,除由于不可抗力或建设方原因外,一般不得延误。如施工方延误一天按工程款的 进行罚款。

  四、工程质量和隐蔽工程量签证

  工程质量建设方和施工方双方验收签字为准。如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有关隐蔽工程和相关工程量的签证以建设方和施工方双方签字为准。一旦送审,不能再加签证。

  五、安全施工

  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身以及其他安全事故一律由施工方自负。工程在交付给建设方使用前发生的损坏等事均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六、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 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质量如达不到要求,则有施工方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合同价款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审计为准,相关的审计费用:如审计核减率在10%以内(包括10%)则建设方负担,审计核减率在10%以上的则施工方负担。施工方负担的相应审计费用,由建设方在其施工款中代扣。施工款支付按工程相应进度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九、其他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零星工程合同2

  业主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公司施工的云松学校改造加固等工程补充增加 “普通转角楼梯”部分,增加工程量详见清单。

  第一条 增加工程合同工程范围

  学生宿舍6楼防水。

  第二条 增加工程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7 个日历天。

  第三条 质量标准 质量等级:按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第四条 增加工程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叁万壹仟叁佰陆拾肆圆陆角整(小写):¥: 356664.60(元)。

  第七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工人临时休息场地、工程用水、电、工具存放处;

  2、派人员验收及检查工程质量;

  3、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费用;

  乙方责任:

  包工包料、包工具包税收,施工清单中的内容;施工须保证质量,保证施工验收。按甲方要求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节约材料,保证施工质量。每天收工后要清理现场工具及残留的材料,保证办公室内现场清洁干净。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因单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管理部门及法院提起诉讼。

  8、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工人安全,甲方可以配合乙方完成安全防护,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责任甲方不负责。

  第八条:付款方式。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至100%。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生一切因施工原因的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天之内必须派施工人员进行维修,如果超过二天,乙方未派人员维修,甲方有权请其它施工人员进行维修,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其中包括:工人工资、保险费、工具折旧、管理酬金等费用)。

  第九条:本合同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使用,后至甲方付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零星工程合同3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承包单位(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

  质量要求: 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 元 工程期限: 201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解决施工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组织设计交底;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参与设计交底;做好施工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三、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在组织施工中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主动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施工环节。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设施安全防护,如果乙方因疏于防范、操作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负全责。

  六、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应科学规范、统筹安排。如因技术原因或操作不规范导致原材料浪费,乙方应承担责任如数偿还相关费用。

  合同份数及相关说明: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建设单位(甲方)签章: 施工单位(乙方法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零星工程合同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完善我校后勤工作社会化的管理,根据《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就校园物业零星维修由乙方承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学校

  1.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自签订合同起 年 月 日前竣工。

  1.5工程质量:合格。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3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 乙方职责:

  3.1 工程质量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3.2劳动安全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劳动管理和劳动教育,注意劳动安全,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不得随意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设施,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和遵守甲方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规章制度。

  3.3文明施工方面:材料堆放及现场施工应服从甲方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施工现场保证工完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通畅。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工作前严禁喝酒,对违反责任者将从重处罚,所处罚金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3.4成品保护方面:乙方应加强成品保护工作,既要防止成品被别人破坏,又要防止破坏别人的成品。属乙方自己的成品,破坏后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破坏其他人的成品,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3.5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绿地等不受损坏,否则应承担相应费用。

  3.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与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3.7保险和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伤亡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支付。

  3.6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四条 工期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同意标准》(GBJ300-88)等国家指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告知乙方验收时间,原则上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但由于甲方原因,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另定验收日期的,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工程款结算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政府定点的有核价资质的核价公司核定的该项目维修价格。

  第七条 质量保证期

  本项工程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工程因自然力等主客观因素出现松动、脱落等现象,乙方需在2日内到场免费维修。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1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经办人填写《学校合同类付款审批表》,按相关规定并附齐相关材料,逐级审批后,学校财务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90%的合同金额;

  8.2 结算价的10%留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招标人退还该工程质量保证金(无息)。

  8.3工程验收合格后45内,双方完成结算并按8.1、8.2规定完成付款。

  第九条 材料供应约定

  9.1乙方方采购的材料,应为符合本项目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9.2凡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0.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0.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元违约金。

  11.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来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1.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学校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13.1在本次施工中乙方要时刻注意施工安全,同时尽量避免在校园内产生很大的噪声,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人身安全。

  13.2乙方严格按程序施工,每道程序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施工下一道程序,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13.3在施工中,本工程如有变更部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13.4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造成已完工程量返工,甲方因承担乙方经济损失。

  13.5附工程项目清单。

  第十四条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地、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乙方校内服务资格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合本同未明确的内容一律以资格标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发包方(甲方): 学校(盖章) 承包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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